圆通速递: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07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 2024-009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2 月 6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 3029 弄 18 号一楼会议
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9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644,670,71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77.4269
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局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潘水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
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局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4 人,董事喻会蛟、张小娟、胡晓、喻世伦因工作
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赵海燕、马黎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局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724,576,299 99.9985 11,200 0.0015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644,659,511 99.9996 11,200 0.0004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584,345,308 97.7190 60,325,403 2.2810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584,432,808 97.7223 60,237,903 2.2777 0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584,432,808 97.7223 60,237,903 2.2777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584,432,808 97.7223 60,237,903 2.2777 0 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584,432,808 97.7223 60,237,903 2.277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1 723,126,199 99.9985 11,200 0.0015 0 0.0000
交易预计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4
2 年度对外担保 723,126,199 99.9985 11,200 0.0015 0 0.0000
额度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 3、议案 4 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的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 1 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喻会蛟、张小娟、上海圆通蛟
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
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了议案 1 的表决;
3、上述议案 1、议案 2 对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笑梅、左迪昂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4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