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投: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1-18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 2024-006 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知及材料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以通
讯表决的方式举行。公司董事长孔薇然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7 名,
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7 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城投置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 2024 年投资事项的议案》。
根据目前国内物业、商管行业宏观环境及市场形势,结合公司当前投资模式
与发展战略,为提高公司投资决策效率,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024 年如
下投资事项:
(1)2024 年公司计划投资总额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的范
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决策。
(2)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项目拓展需要,在不超过 2024 年投资计划总额 10%
的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调整投资计划总额。
(3)公司下属物业管理、商业管理类轻资产公司对外承租及运营涉及相关资
产投资的事项,投资总额累计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的,董事会在取
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决策。
(4)公司及下属公司、拟新设独资或合资公司参与产交所公开挂牌、获取关
联方物业、商管类公司股权的报名及竞价事项,投资总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 5%的,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办
公会进行决策。
上述投资事项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经理
层 2024 年投资事项的议案》。
根据目前国内物业、商管行业宏观环境及市场形势,结合公司当前投资模式
与发展战略,为提高公司投资决策效率,同意公司 2024 年如下投资事项:
接受非关联方的项目物业、商业委托管理事宜,在公司无须承担投资义务且
交易产生的利润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利润 10%的,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
公会进行决策。
上述投资事项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融
资事项的议案》。
为更好地推进公司融资工作开展,确保公司项目开发的顺利实施,同意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024 年如下融资事项:
(1)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2024 年计划融资 30 亿元(不含
控股股东借款、股权类融资)。
(2)对于对外的债权性融资,融资额度、融资期限、融资成本、增信措施(包
括但不限于以自有资产或权利进行抵押或质押,为自身提供担保)等事宜,单笔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人民币 10 亿元)的,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
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决策;单笔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不含
人民币 10 亿元)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
对增信措施中涉及担保事宜的,按公司对担保事项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应程序。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及
各金融资产交易所等发行债券或债权融资计划,单笔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人民币 20 亿元)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
(4)对于公司出资参与设立的以融资为目的的基金(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型基
金、合伙型基金、契约型基金)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成本及收益分配方式、
增信措施等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
(5)对公司存量融资及上述新增融资,在债务存续期间的变更,董事会在取
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决策。
上述融资事项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4、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担
保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下称“《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管的下属公司
为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崔铠先生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4-007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担保事项的公告》。
5、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向
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的相关规定,云南省康旅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旅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均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向康
旅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申请借款额度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自立女士、樊凡女
士均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4-008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申请
借款额度的公告》。
6、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向
下属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规则》及《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自然人
担任董事或高管的下属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崔
铠先生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4-009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向下属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公
告》。
7、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的相关规定,康旅集团及其下
属公司均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管的下属公司为公司关
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崔铠先生、王自立女士、樊凡女士均
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4-010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8、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4-012
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亦对本次会议
中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四、会议决定将以下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2024 年投资事项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融资事项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 年担保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4 年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4 年向下属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