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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农股份: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7-18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34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序号              被担保方                简称                     备注
  1       新疆冠农天沣物产有限责任公司   天沣物产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新疆天番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天番食品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2024 年 6 月担保发生额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担保余额
      天沣物产                                 15.04                               15.04
      天番食品                              230.69                            14,194.34
        合计                                245.73                            14,209.38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23 年 8 月 2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预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单笔或累计:(1)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绿原糖业、新疆番茄、天沣物产、天泽粮牧以及控股子公司天番食品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76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详见 2023 年 7 月 1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sse.com.cn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7)
      (二)2024年6月担保进展情况
  被担保单位              融资借款期限                 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1
   天沣物产        2024.6.27-2024.7.25                               15.04
                                                 公司
   天番食品         2024.6.6-2030.7.8                               230.69
                           合   计                                  245.73
    上述担保期限均为: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均为:
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天沣物产、天番食品基本情况详见 2023 年 7 月 1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3-05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天沣物产提供担保的协议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062020240000210-1)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兵团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
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
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二)为天番食品提供担保的协议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10004029)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兵团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
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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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
促进其业务发展及公司经营目标实现提供的担保。公司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
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控制权,且目前被担保方生产
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意见详见公司 2023 年 7 月 18 日披露的临 2023—057 号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46.15 亿元,占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23.81%。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 38.4 亿元,占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04%。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11.92 亿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占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1.97%。本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
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8 日


     报备文件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062020240000210-1)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1000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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