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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科材料:鑫科材料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3-19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24-014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鑫仁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仁电缆”)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鑫仁电缆提供担保人
民币 5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鑫仁电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00 万元
(含此次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 500 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69,876 万元(含此次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 5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
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 120.64%。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扬子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鑫仁电缆与扬子银行签订的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767191220240005)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鑫仁电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00 万元(含此次签
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 500 万元)。
    上述担保事宜已经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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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芜湖鑫仁电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3、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工材料开发、生产、销售;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凭辐射安全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4、法定代表人:吴龙
    5、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安徽芜湖鸠江开发区永安路 88 号
    6、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37.81                    2,192.77
负债总额                                   577.42                     550.20

净资产                                  1,360.39                    1,642.57
资产负债率                                 29.80%                     25.09%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2,315.10                    6,968.40
净利润                                     167.90                     282.18
    7、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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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名称: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名称:芜湖鑫仁电缆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额:500 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三年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
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
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
担保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
    8、合同的生效: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
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鑫仁电缆,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
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人民币 220,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提供担保(包括母子
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不包括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
供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调整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及子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实际资金需要,上述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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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鑫仁电缆提供担保人民币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69,876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20.6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
在人民币222,000万元额度范围内对外提供担保(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
相互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20,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额
度人民币2,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
157.6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资料
   1、《保证合同》;
   2、鑫仁电缆 2022 年度财务报表,2023 年 9 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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