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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科材料:鑫科材料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12-19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24-080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鑫谷和金属(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谷和”)、
安徽鑫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金属”)及安徽鑫鸿电缆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鑫鸿电缆”)。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鑫谷和、鑫科金属及孙公司鑫鸿电缆提供担保合计人民币 3,500 万
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鑫谷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950 万元(含此次
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 2,000 万元),为鑫科金属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500 万元
(含此次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 500 万元),为鑫鸿电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000
万元(含此次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 1,000 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0,276
万元(含此次签订的担保合同合计人民币3,5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39.06%。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无锡开发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全资子公司鑫谷和与中行无锡开发区支行在 2024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7 年 12 月
17 日期间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
                                    1
权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2、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
“华夏银行芜湖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鑫科金属与华夏银行芜湖分行
同日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WUHZX0710120240095)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上述担保不
存在反担保。
    自本《保证合同》生效日起,公司与华夏银行芜湖分行于 2023 年 12 月签订
的《保证合同》(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2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23-085))自动失效。
    3、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
“中行芜湖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鑫鸿电缆与中行芜湖分行在
2024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期间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鑫谷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950 万元(含此次
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 2,000 万元),为鑫科金属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500 万元
(含此次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 500 万元),为鑫鸿电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000
万元(含此次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 1,000 万元)。
    上述担保事宜已经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鑫谷和金属(无锡)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44,403.85 万元整
    2、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铜合金复合材料、新型铜合金材料、铜合金复合材
料及其他有色合金材料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3、法定代表人:王锡源
    4、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城南路 233-3 号


                                     2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6,655.94                 78,645.45
  负债总额                              17,717.00                 19,238.17

  净资产                                58,938.94                 59,407.28
  资产负债率                                23.11%                     24.46%
                            2023 年度                  2024 年三季度
  营业收入                              20,766.81                 44,138.14
  净利润                                    -784.37                    468.35
    6、股权结构:




    (二)安徽鑫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
    2、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国内贸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再生资源销售;有色金属合金
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法定代表人:胡基荣
    4、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永安路 88 号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3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941.41                   4,665.43
  负债总额                              3,045.88                   2,778.32

  净资产                                1,895.53                   1,887.12
  资产负债率                                 61.64%                    59.55%
                            2023 年度                  2024 年三季度
  营业收入                              93,699.46                103,117.27
  净利润                                    -352.76                     -8.41
   (备注:上表统计口径尾差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6、股权结构:




    (三)安徽鑫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资本:肆仟伍佰万元整
    2、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工材料及其开发、生产、销售;电线电缆贸易;
辐射加工(限辐射安全许可证资质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法定代表人:许振飞
    4、注册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 3 号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923.97                 21,476.79
负债总额                                11,797.51                 11,082.32


                                        4
净资产                                  9,126.47             10,394.48
资产负债率                                 56.38%                   51.60%
                           2023 年度                2024 年三季度

营业收入                               36,768.21             28,672.78
净利润                                     839.74             1,268.01
   (备注:上表统计口径尾差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6、股权结构: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鑫科材料为鑫谷和提供担保
   1、保证人名称: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3、债务人名称:鑫谷和金属(无锡)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额:2,000 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三年
   7、保证范围:债权本金以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8、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
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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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鑫科材料为鑫科金属提供担保
    1、保证人名称: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3、债务人名称:安徽鑫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额:500 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三年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
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
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8、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鑫科材料为鑫鸿电缆提供担保
    1、保证人名称: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3、债务人名称:安徽鑫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额:1,000 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三年
    7、保证范围:债权本金以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8、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
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
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


                                    6
资子公司鑫谷和、鑫科金属及孙公司鑫鸿电缆,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
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人民币 230,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提供担保(包括母
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不包括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
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鑫谷和、鑫科金属及孙公司鑫鸿电缆提供担保合计人
民币3,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90,276
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39.06%。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人民币23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提供担保(包括母子
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不包括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
他企业提供的担保)。担保额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
产的168.0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资料
    1、《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
    2、鑫谷和、鑫科金属及鑫鸿电缆 2023 年度财务报表,2024 年 9 月财务报
表。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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