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3-30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
告格式(2023 年 8 月修订)》的规定,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 2024 年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进展情
况按月度进行汇总披露。
●本月新增实际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 2024 年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为下属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9,120 万元(含本月新增担
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21.73%。
●在本次披露的 2024 年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进展中,
新签担保协议不涉及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年度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
2024 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
人民币 26,500.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
保、质押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该担保额度包括
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2)。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
格式(2023 年 8 月修订)》的规定,公司对 2024 年年度预计担保
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进展情况按月度进行汇总披露。
(一)本月新增实际提供担保情况
在 2024 年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 3 月份新增实际提供
担保的金额共计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新增担保协议的详细情况如
下:
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科技支
行(以下简称“长沙银行常德科技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DB03240120240228101011),约定公司为子公司大湖水
殖(湖南)水产品营销有限公司与长沙银行常德科技支行于 2024 年
3 月 1 日签订的银行借款主合同相关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
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
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
本金数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整,合同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债权确定
期间为 2024 年 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
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科技支
行(以下简称“长沙银行常德科技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DB03240120240228101013),约定公司为子公司湖南
德山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与长沙银行常德科技支行于 2024 年 3 月 6 日
签订的银行借款主合同相关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
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
费用等)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数额
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整,合同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债权确定期间为
2024 年 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与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支行
(以下简称“湖南银行鼎城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湘银常(鼎支)保字(2014)),约定公司为子公司湖南德山酒业营
销有限公司与湖南银行鼎城支行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签订的银行借
款主合同相关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整,保证期间为自
主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二)担保进展汇总情况
截止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实际
担保余额及剩余担保额度的汇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截止本公
截止本公告
年度预计担 告披露日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披露日的剩
保总额度 的实际担
余担保额度
保余额
1.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大湖水殖(湖南)水产品营销有限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13,000 6,670 6,330
公司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德山酒业有限公司 3,000 2,000 1,000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阳澄湖大闸蟹股份有限公司 1,000 1,000 0
2.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德山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7,000 7,000 0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大湖水殖安乡珊珀湖渔业有限公司 1,000 1,000 0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大湖水殖石门皂市渔业有限公司 1,500 1,450 50
合计 26,500 19,120 7,380
(三)已实际提供担保的详细情况
截止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在 2024 年度预计提供担保额度范
围之内的已实际提供、正在履行的担保情况(实际担保余额明细)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担保签署日 担保最高债权额/ 实际担保 保证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类型 备注
期 最高本金余额 余额 期间
大湖水殖
大湖水殖股 (湖南)水 兴业银行常
1 2022.7.5 1500 1000 信用担保 2年
份有限公司 产品营销有 德分行
限公司
大湖水殖石
大湖水殖股 兴业银行常
2 门皂市渔业 2022.8.9 500 500 信用担保 2年
份有限公司 德分行
有限公司
湖南德山酒
大湖水殖股 兴业银行常
3 业营销有限 2022.9.29 1000 1000 信用担保 2年
份有限公司 德分行
公司
湖南德山酒
大湖水殖股 长沙银行常 贷款已结清,
4 业营销有限 2023.3.1 0 0 信用担保 3年
份有限公司 德科技支行 担保解除
公司
湖南德山酒
大湖水殖股 湖南银行鼎 贷款已结清,
5 业营销有限 2023.3.15 0 0 信用担保 3年
份有限公司 城支行 担保解除
公司
大湖水殖
大湖水殖股 (湖南)水 长沙银行常 贷款已结清,
6 2023.3.1 0 0 信用担保 3年
份有限公司 产品营销有 德科技支行 担保解除
限公司
大湖水殖
大湖水殖股 (湖南)水 中国银行常
7 2023.6.25 1000 1000 信用担保 5年
份有限公司 产品营销有 德分行
限公司
大湖水殖
大湖水殖股 (湖南)水
8 常德农商行 2023.6.25 2670 2670 抵押担保 3年
份有限公司 产品营销有
限公司
湖南德山酒
大湖水殖股 光大银行常
9 业营销有限 2023.7.26 1000 1000 信用担保 1年
份有限公司 德分行
公司
大湖水殖安
大湖水殖股 工商银行武
10 乡珊珀湖渔 2023.7.27 1000 1000 抵押担保 3年
份有限公司 陵支行
业有限公司
大湖水殖石
大湖水殖股 农发行常德
11 门皂市渔业 2023.8.25 950 950 抵押担保 3年
份有限公司 营业部
有限公司
大湖水殖股 湖南德山酒 兴业银行常
12 2022.9.21 1000 1000 信用担保 3年
份有限公司 业有限公司 德分行
湖南德山酒
大湖水殖股 广发银行常
13 业营销有限 2023.9.26 1000 1000 信用担保 3年
份有限公司 德分行
公司
大湖水殖
大湖水殖股 (湖南)水 广发银行常
14 2023.9.26 1000 1000 信用担保 3年
份有限公司 产品营销有 德分行
限公司
大湖水殖股 湖南德山酒 工商银行武
15 2023.9.25 1200 1000 抵押担保 5年
份有限公司 业有限公司 陵支行
湖南德山酒
大湖水殖股 北京银行长
16 业营销有限 2023.9.20 1000 1000 信用担保 1年
份有限公司 沙分行
公司
湖南德山酒
大湖水殖股 交通银行常
17 业营销有限 2023.9.19 1000 1000 信用担保 3年
份有限公司 德分行
公司
江苏阳澄湖
大湖水殖股 兴业银行苏
18 大闸蟹股份 2023.11.15 1000 1000 信用担保 3年
份有限公司 州分行
有限公司
保证合同为从
合同,在主债
湖南德山酒 权债务合同签
大湖水殖股 长沙银行常
19 业营销有限 2024.2.28 1000 1000 信用担保 1年 订生效后才生
份有限公司 德科技支行
公司 效,实际担保
时间为 2024
年3月6日
保证合同为从
合同,在主债
大湖水殖
权债务合同签
大湖水殖股 (湖南)水 长沙银行常
20 2024.2.28 1000 1000 信用担保 1年 订生效后才生
份有限公司 产品营销有 德科技支行
效,实际担保
限公司
时间 2024 年 3
月1日
保证合同为从
合同,在主债
湖南德山酒 权债务合同签
大湖水殖股 湖南银行鼎
21 业营销有限 2024.3.28 1000 1000 信用担保 3年 订生效后才生
份有限公司 城支行
公司 效,实际担保
时间 2024 年 3
月 28 日
合计 19820 19120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在 2024 年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实际提供的担保,均是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
经营运作和业务拓展。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实时
掌握被担保方的现金流等财务情况,风险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在 2024 年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
之内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9,12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21.73%。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
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