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关于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阅意见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发表审议意见如下: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2月21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