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明:阳光照明关于为下属公司安徽阳光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5-31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4-029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安徽阳光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阳光”)。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3,000 万
元;截至 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0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开展需要,满足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下属公司安徽阳光日常经营需求,安徽阳光拟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
安金寨支行申请不超过 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担保有效期为一年。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和 5 月 24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同意 2024 年公司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92,000 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51,000 万元,为
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
过 41,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4-020),上述额度为 2024 年度
预计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以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
定,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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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被担保为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
给其他子公司使用。担保签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担
担保额 是 是
被担保 保
担保 度占上 否 否
方最近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预
担保 被担 方持 市公司 关 有
一期资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计
方 保方 股比 最近一 联 反
产负债 (万元) (万元) 有
例 期净资 担 担
率 效
产比例 保 保
期
对下属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下属公司
阳光 安徽 一
100% 47.92% 0 3,000 0.82% 否 否
照明 阳光 年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度预计 本次使用前已 本次使用后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使用额度 剩余额度
阳光照明 安徽阳光 6,000 0 3,00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2013 年 6 月 5 日
(三)注册地址: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梅山湖路阳光工业园
(四)主要办公地点: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梅山湖路阳光工业园
(五)法定代表人:马建兴
(六)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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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营业务:照明电器产品、仪器设备开发、制造、销售、安装、照明系
统的设计安装等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335.45 22,282.96
负债总额 6,518.07 10,677.99
净资产 11,817.38 11,604.97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741.19 3,206.48
净利润 480.72 -212.41
(九)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安徽阳光 100%的股权
(十)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十一)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
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下属公司安徽阳光提供担保金额 3,000 万元,担保有效期为一年。上
述担保期限是指银行债务发生之日起计算。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签署具体的担保合同等文件。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
签署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公司对下属公司安徽阳光的担保,公司作为安徽阳光控
股股东,对下属公司安徽阳光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安徽阳光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
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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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预
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笔银行授信符合其经营实际,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
障其获得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公司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及
财务状况,对其担保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其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9,634.0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40%,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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