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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城建发展:城建发展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13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4-15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 年 4 月 11 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玉喜主持。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青岛樾府项目、天津武清澜湖庭苑项目、天津武清珑

玺家苑项目等项目的部分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为

959,169,623.52 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的价值,未发现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 2024-16 号公告。

      二、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

地反映公司 2023 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工作的意见如下:

    1、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 2023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完

善。公司董事、经理能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未发现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2、监事会认真检查了 2023 年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制

度健全,财务运行良好,运作规范,出具的财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

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规

范且执行情况良好。

    4、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5、报告期内,公司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将全部首次回购股份

用途由“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认为公
司本次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

公司的上市地位。

    6、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兴瑞公

司 100%股权并终止与集团公司合作开发望坛棚改项目有利于理顺管

理关系,收购北京城建兴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股权有利于解决棚

改项目遗留问题,取得合作开发收益,以上关联交易未发现损害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7、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承诺

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利于维护公司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

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五、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
现 净 利 润 为 1,259,671,645.06 元 , 加 上 2022 年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10,577,057,297.53元,减去本年分配现金股利207,574,350.70 元,减去

本年支付“18京城投MTN001/02永续债”及“新华-城建发展基础设施债

权投资计划(一、二期)”利息235,288,333.33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11,393,866,258.56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 2,154,694,195 股,扣除回购股份 78,950,688

股,以 2,075,743,507 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207,574,350.70

元(含税)。

    监事会同意上述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 2024-17 号公告。

    六、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上议案三、五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

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