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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开实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24-09-14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4—054
          900943                       开开 B 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18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3月28日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

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室在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期间,阶段性的继续利

用短期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资金额度的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本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拟投资的品种包括结构性

存款等理财产品,以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

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

围之内。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并且投资

产品的收益类型可能为保本浮动收益或浮动收益类型,不排除投资产品实
际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根据流动资产状况,为合理运用公司自有资金,在评估资金安全、

保障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收益率的基础上,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

前提下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委托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

经营运转,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

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

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委托理财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三)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方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产品类型                         结构性存款

          产品名称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金额                               1,000

       预计年化收益率                     1.50%或2.26%

        预计收益金额                       7.40或11.15

          产品期限                            180天

          收益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
          结构化安排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如有)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否


   (五)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产品概述
1、基本要素

1.1 存款币种           人民币

1.2 产品编号           CC21240912004

1.3 存款性质           保本浮动收益型

1.4 存款规模           1,000万元

1.5 认购起点金额       100万元,超出认购起点金额的部分以100万元整数倍递增

1.6 存款期限           180天(自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受限于提前终止日)。

                       自结构性存款合同生效且兴业银行收到并确认客户认购交易申请起24小
1.7 投资冷静期         时之内(遇非工作日顺延)。
                       在投资冷静期内,客户可解除已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合同,资金随即解冻。

1.8 认购期             2024年9月13日

1.9 起息日(成立
                       2024年9月14日
日)
                       2025年3月13日
1.10 到期日
                       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详见协议书。
                       到期日当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1.11 兑付日            如期间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兑付日原则上为提前终止日当日,具体以兴
                       业银行公告为准。
                       本存款产品交易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具体受限于兴业银行各营业网
1.12 交易时间
                       点营业时间及本行企业网上银行提供服务时间。

2、观察标的条款

2.1 观察标的           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 ■上午/□下午基准价。
 (挂钩标的)       (上海金基准价是指,市场参与者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平台上,按照以价
                    询量、数量撮合的集中交易方式,在达到市场量价相对平衡后,最终形
                    成的人民币基准价,具体信息详见www.sge.com.cn。
                    上 海 金 上 午 /下 午 基 准 价 由 上 海 黄 金 交 易 所 发 布 并 显 示 于 彭 博 页 面
                    “SHGFGOAM INDEX”/“SHGFGOPM INDEX”。如果在定价日的彭博系
                    统页面未显示该基准价或者交易所未形成基准价,则由乙方凭善意原则
                    和市场惯例确定所适用的基准价。)
 2.2 观察标的工作
                    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交易日。
 日
                    2025年3月10日。
 2.3 观察日
                    (如遇非观察标的工作日则调整至前一观察标的工作日)

 2.4 观察日价格     观察日之观察标的价格

                    ■ 起息日之下一观察标的工作日之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下
 2.5 参考价格       午基准价
                    □ 双方约定的价格【           】元/克

 3、收益要素条款

 3.1 产品收益       产品收益=本金金额×(固定收益率+浮动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

                    固定收益=本金金额×固定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
 3.2 固定收益
                    其中固定收益率=[1.50%]/年。
                    浮动收益=本金金额×浮动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
 3.3 浮动收益       若观察日价格大于等于(参考价格*85.00%),则浮动收益率= [0.76%]/年;
                    若观察日价格小于(参考价格*85.00%),则浮动收益率为零。
                    如本存款产品未提前终止,产品存续天数为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
                    含)的天数;
 3.4 产品存续天数
                    如本存款产品提前终止,产品存续天数为起息日(含)至提前终止日(不
                    含)的天数。
                    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乙方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
 3.5 管理费         监管、资金运作管理、交易手续费等)。客户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
                    其他费用或收费。


      2、投资方向

      本次购买的兴业银行理财产品为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收

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分,其中浮动收益与观察标的波动变化情况
挂钩,观察标的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3、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166)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内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

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室在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期间,阶段性的

继续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资金额度的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4年3月30日《上海证券报》《香

港商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三、委托理财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以及安全性较高、流

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投资风险

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

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并且投资产品的收益类型可能为保本浮动收益或

浮动收益类型,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影响可能

低于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后续进展。

    (二)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为控制拟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将严格筛选金融机构

的资质,原则上将选择金融行业排名居前的大型金融机构,优先选择国有

控股或在主板上市的大型金融机构。

    1.公司总经理室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

组织实施。公司计划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跟踪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各期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5,815.42万元,本次委托理财

金额为1,000万元,占2023年末货币资金的6.32%。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活动

所需的前提下,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

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

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

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