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73 公司简称:嘉化能源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按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 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 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嘉化能源 600273 华芳纺织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庆营 张炳阳 办公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 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 电话 0573-85583256 0573-85580699 电子信箱 wangqingying@jiahuagufen.com zhangbingyang@jiahuagufen.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 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修复不及预期,化工行业下游需求不振,行业景气度震荡下行; 下半年,国内出台了一系列经济刺激政策,下游需求弱复苏,同时受巴以冲突爆发以及 OPEC+减 产等因素的影响,原油及石化等化工产品价格上涨,行业景气度小幅回暖,化工行业加速筑底与 产能严重过剩并行。 随着中国“双碳战略”的逐步贯彻落实,促进能源结构向绿色低碳转型,带动国内能源化工 行业向高质量发展模式转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潜力巨大,行业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公司主要制造和销售脂肪醇(酸)、聚氯乙烯(氯乙烯)、蒸汽、氯碱、磺化医药以及硫酸(精 制硫酸)等系列产品,子公司经营新能源发电业务及氢能应用相关装备的研发、系统集成开发等、 港口码头装卸、仓储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营模式: 公司是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的核心企业,在园区建立了以化工新材料为主导,辐射 区内主要企业相关产业链,形成了上下游互利互补的循环经济运营模式。公司通过热电联产装置 生产蒸汽和电,用于公司自身及园区供热,公司拥有聚氯乙烯(氯乙烯)、脂肪醇(酸)、氯碱、磺 化医药系列产品、硫酸(精制硫酸)等化工装置,以上装置生产的产品和物料与园区内企业构成 循环供应链。 公司主要产品辐射在长江三角洲区域,园区内客户企业通过管道输送实现销售;对于园区外 企业,主要产品通过车、船运输实现销售;境外销售主要通过港口出口到欧洲、美国、印度等市 场。 美福码头利用区域液体化工码头与企业管道相连的优势,为园区企业提供液体化工和相关原 材料的码头装卸及仓储服务。 清洁能源方面,公司主要开展地面光伏电站及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及运营。氢能源产业利 用公司自有产业氢资源优势,开展加氢、储氢、氢能发电应用等业务。目前公司持续推进氢气储 运、氢能发电、氢能装备等相关应用,以及通过提纯加压产出高纯度氢气,满足下游加氢站及其 他客户的需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 本年比 2021年 2023年 上年 调整后 调整前 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总资产 11,768,492,672 12,270,760,398 12,270,305,453 -4.09 12,035,530,540 12,035,300,035 .69 .16 .09 .71 .75 归属于上市公司 9,886,123,704. 9,763,593,348. 9,763,142,233. 1.25 9,016,260,324. 9,016,029,819. 股东的净资产 73 98 51 57 61 营业收入 8,774,132,405. 11,502,675,061 11,502,675,061 -23.72 9,064,499,995. 9,064,499,995. 76 .88 .88 09 09 归属于上市公司 1,179,654,814. 1,598,634,842. 1,598,414,231. -26.21 1,810,191,973. 1,809,961,468. 股东的净利润 04 18 67 46 50 归属于上市公司 1,089,535,695. 1,573,650,174. 1,573,429,563. -30.76 1,822,784,321. 1,822,553,816. 股东的扣除非经 68 16 65 14 18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312,659,306.24 1,538,810,624. 1,538,810,624. -79.68 1,780,492,486. 1,780,492,486. 现金流量净额 83 83 53 53 加权平均净资产 11.96 16.88 16.88 减少 21.40 21.40 收益率(%) 4.92个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0.85 1.15 1.15 -26.09 1.29 1.29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85 1.15 1.15 -26.09 1.29 1.29 /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2,325,892,999.19 2,173,448,880.72 2,116,766,789.95 2,158,023,735.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4,640,433.85 241,368,502.51 285,542,053.30 268,103,824.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379,158,370.74 210,914,919.92 289,140,619.95 210,321,785.07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378,106.67 30,930,254.70 94,986,237.81 111,364,707.06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44,13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46,07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结 持有有限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情况 股东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售条件的 (全称) 减 股份 性质 股份数量 数量 状态 0 境内 浙江嘉化集团股份 非国 0 515,493,351 36.77 0 无 有限公司 有法 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0 -14,477,862 23,555,668 1.68 0 无 其他 公司 0 境内 管建忠 0 20,159,064 1.44 0 无 自然 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0 公司-富国兴远优 507,700 12,747,900 0.91 0 无 其他 选 12 个月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0 公司-景顺长城中 证红利低波动 100 11,457,700 0.82 0 无 其他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0 境内 沈卫军 900,700 11,400,700 0.81 0 无 自然 人 0 境内 济南汇正投资合伙 非国 11,378,400 0.81 0 无 企业(有限合伙) 有法 人 0 境内 郑安坤 -3,500 9,647,300 0.69 0 无 自然 人 0 境内 朱兴福 40,300 8,870,302 0.63 0 无 自然 人 深圳阜华私募证券 0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阜华私募量化对 8,599,000 0.61 0 无 其他 冲 12 号证券投资基 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 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管建忠;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无 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87.74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80 亿元,比上 年同期下降 26.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90 亿元,比上年同期 下降 30.76%;实现每股收益为 0.85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26.0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