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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新材:华阳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东升)2024-04-20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则及公司制度规定,独
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东升,男,1970 年 12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山西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山
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现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研
室主任。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中担任职务,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
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 8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
大会,勤勉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及会
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通,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
    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决策并发表意见。具体会议出席情
    况如下: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加     本年出席       委托出席   本年出席股东大会的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王东升           8               8            0               3

           报告期内,财务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作为
    财务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每次均参加并主持会议,过程中,积
    极履职,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参与到公司
    治理中。
           2023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
    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发展规划、资本运作
    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及公司
    治理、生产经营等情况,积极了解公司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
    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审核作用,对公司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该等关联交易是在协商一致的
    基础上进行的,相关协议书内容客观、公允,交易价格公平
    合理。同时,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降低了采购成本,节约
    了经营费用,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该等关联交易的
    实施不会对公司业绩的真实性产生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
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本议
案表决,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回避表决规定。
    本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 审 阅 《 关 于 2022 年 度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执 行 情 况 及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相关资料,在了解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后,本人认为公司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计划,
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未发现存在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同意将此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对外担保
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及其关
联方或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财务方面进行重点关注,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
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总额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可以有效的激励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现金分红情况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
值,公司董事会决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从确保
公司正常经营的角度出发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对股东的长远利益不构成损害。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3 年度,相关承诺方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
承诺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
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 4 次,临时公告 62 份,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
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并在此基础上
不断加以完善。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
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23 年未发现公司
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行为。
    (八)保护投资者方面的工作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听取公司管
理层汇报、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实地考察,结合自身会计方
面的专业知识,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注册制改革,于 2023 年 2 月
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提交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由
于多方面原因,于 2023 年 8 于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申请文件。本人认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程序履行合法
合规。
    (十)其他工作情况
    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
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保证公司规范
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
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4 年,本人将持续加强学习,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公司发展提供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
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
后,感谢公司在 2023 年对本人工作开展的大力支持和积极
配合。


                                     独立董事:王东升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