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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1-03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1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国贸”),

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以下简称“金瑞新能源”),安

徽金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安矿业”),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京南钢”)。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含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钢国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7亿元和700

万美元(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1:7.0827测算,折合人民币4,957.89万元,下同)的

担保,为控股子公司金瑞新能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1亿元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金

安矿业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申请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南钢销售钢材开立

金 额 为5,470,875.18 元的质量保函 。公 司已实际为南钢国贸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49,470.30万元,为金瑞新能源提供担保余额为158,122.45万元,为金安矿业提供

担保余额为0元,为北京南钢提供担保余额为92,149,154.16元。前述担保余额均不

含本次担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2月10日

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

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为南钢国贸提供不超过90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

为金瑞新能源提供不超过18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为北京南钢和上海南钢物资销售
                                    1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钢”)销售钢材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内容详见

2023年1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

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8)、《南

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3-010)。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钢发展”)提供的不超过1亿元担保额度中调剂1亿元至金安矿业,

前述调剂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8%。调剂后,公司为南钢发展

提供担保的可用额度为0元,为金安矿业提供不超过1亿元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

前述调剂事项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

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12月29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

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南钢国贸与宁波银行发生的债务提供债权最高

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1.7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同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

《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为南钢国贸与平安银行发生的债务提供敞口额度不超过5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同日,公司与宁波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瑞新能源与宁波银行发

生的债务提供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1.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同日,公司与宁波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安矿业与宁波银行发生

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同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家开发银行”)签署

《外汇贷款保证合同》,为南钢国贸与国家开发银行发生的债务提供贷款本金不超

过7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同日,公司签署《开立保函合同》,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申请为北京南钢销售钢材开立金额为5,470,875.18元的

质量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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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南钢国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21,428.19万元,可用担

保额度为378,571.81万元;对金瑞新能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9,122.45万元,可用

担保额度为10,877.55万元;对金安矿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亿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0元;对北京南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7,620,029.34元,对上海南钢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8,811,370.60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93,568,600.06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大厦48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2497027292

    成立时间:1998年4月15日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机械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金属材料、焦化

副产品、冶金炉料、耐火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冶金机电设备及材料、零

部件销售;煤炭批发与零售;技术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无船承运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一般项目: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钢国贸

资产总额为939,971.24万元,负债总额为700,032.26万元,净资产为239,938.98万

元;2022年度,南钢国贸实现营业收入2,015,938.29万元,实现净利润19,477.65万

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946,570.54万元,负

债总额为703,307.30万元,净资产243,263.23万元;2023年1-9月,南钢国贸实现

营业收入1,709,405.58万元,实现净利润3,324.25万元。

    南钢国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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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名称: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

    法定代表人:林国强

    公司注册资本:7,669.7万美元

    注册地址:印度尼西亚雅加达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22日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营范围:A.煤炭产品工业(KBLI 19100),生产包括但不限于焦炭、半焦、

煤焦油、硫磺、硫化铵、粗苯和焦炉煤气等产品。B.固体燃料、液体和气体及其相

关产品的贸易(KBLI 46610),除此之外,还包括上述A款提及的产品贸易。C.材

料和化工产品的贸易(KBLI 46651)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瑞新能

源资产总额为342,428.05万元,负债总额为285,601.68万元,净资产为56,826.36万

元;2022年度,金瑞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96,527.29万元,实现净利润2,932.55万

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金瑞新能源资产总额为440,408.90万元,负债总额为

368,808.48万元,净资产为71,600.42万元;2023年1-9月,金瑞新能源实现营业收

入295,504.47万元,实现净利润14,274.15万元。(未经审计)

    金瑞新能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满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

金满成”)的控股子公司,海南金满成持有其78%股权。

   (三)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金安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伟卓

    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范桥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60845495B

    成立时间:2006年7月24日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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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项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无船承运业务;建筑材料销售;金

属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批的项目);电子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

制的项目)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安矿业

资产总额为116,963.89万元,负债总额为37,119.62万元,净资产为79,844.27万元;

2022年度,金安矿业实现营业收入94,618.31万元,实现净利润22,321.60万元。

    截 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金安矿业资产总 额 为 140,458.16 万元,负债总额为

34,392.43万元,净资产为106,065.73万元;2023年1-9月,金安矿业实现营业收入

82,421.03万元,实现净利润26,221.46万元。(未经审计)

    金安矿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光涛

    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滨河路178号院1号楼5层519-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057343071C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14日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金属矿石、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

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摩托车(三轮除外)、电气机械、五金交电、

服装、针纺织品、工艺品(不含文物)、橡胶制品;仓储保管;技术推广;货物进

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商务委员会备案。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南钢

资产总额为38,390.54万元,负债总额为35,624.17万元,净资产为2,766.37万元;

2022年度,北京南钢实现营业收入242,760.88万元,实现净利润-72.18万元。

    截 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 北 京 南 钢 资 产 总 额 为 31,333.35 万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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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784.12万元,净资产为2,549.23万元;2023年1-9月,北京南钢实现营业收入

139,774.68万元,实现净利润-217.14万元。(未经审计)

    北京南钢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南钢国贸

    1、宁波银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1.7亿元

    业务发生期间:2021年12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

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2、国家开发银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贷款金额:700万美元

    贷款期限:2023年12月29日-2025年6月28日

    担保期限: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3、平安银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敞口额度:5亿元

   综合额度授信期限:自合同生效起1年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金瑞新能源

    1、宁波银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1.1亿元

    业务发生期间:2023年1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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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

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三)金安矿业

   1、宁波银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1亿元

   业务发生期间:2023年11月21日-2028年11月21日

   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

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四)北京南钢

   1、杭州银行

   保函类型:质量保函

   保函金额:5,470,875.18元

   保函期限:从保函开立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7日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19,571.28万元,公司对全资、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802,287.86万元,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

为17,283.42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44%、30.77%、0.66%。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

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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