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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4-06-19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51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6月17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泰富特钢
(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特钢”)的通知,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南钢集团”)控股股东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冶钢”)与江苏特
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新冶钢拟将其持有的南钢集团55.2482%股权转让给江苏特
钢(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特钢将成为南钢集团控股股东,
并通过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钢联”)及其全资子公司南京钢
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联合”)合计持有公司59.10%股份,江苏特钢一致
行动人新冶钢直接持有公司3.66%股份。
     本次交易系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深化央地合作、实现共赢发展,中国中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对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进行的股权结构调整。本
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南京钢联,实际控制人仍为中信集团,公司控股股
东与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系在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
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6 月 17 日,新冶钢与江苏特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新冶钢拟将其持
有的南钢集团 55.2482%股权转让给江苏特钢。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特钢将持有南钢
集团 55.2482%股权,成为南钢集团控股股东,并通过南京钢联及其全资子公司南钢联
合合计持有公司 59.10%股份,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6 月 18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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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交易前后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江苏特钢未持有公司股份。新冶钢持有南钢集团 55.2482%股

权,南钢集团持有南京钢联 100%股权,南京钢联及其全资子公司南钢联合合计持有公

司 59.10%股份。同时,新冶钢直接持有公司 3.66%股份。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所示:




   本次交易中,新冶钢拟将其持有的南钢集团 55.2482%股权转让给江苏特钢,交易

完成后,江苏特钢直接持有南钢集团 55.2482%股权,并通过南京钢联及其全资子公司

南钢联合合计持有公司 59.10%股份。同时,江苏特钢一致行动人新冶钢仍直接持有公

司 3.66%股份。届时,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将如下所示:




                                     2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南京钢联,实际控制人仍为中信集团。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深化央地合作、实现共赢发展,中信集团对公

司间接控股股东进行的股权结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

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仍

为南京钢联、实际控制人仍为中信集团。

    四、本次交易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交易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南京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交易尚需办理南钢集团 55.2482%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持续

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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