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4-12-27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84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柏中环境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中环境”)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其参股公司大连西中
岛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中岛水务”)提供人民币 200 万元的借款,用于日
常运营,借款期限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 2 年,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 3.2%。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已在董事
会会议召开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西中岛水务经营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柏中环境拟使用其自有资金向西中
岛水务提供人民币200万元的借款,用于日常运营,借款期限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2
年,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3.2%。西中岛水务控股股东大连西中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中岛发展集团”)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该议案已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西中岛水务日常运营,不会影响公司及柏中环境的正
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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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助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资助对象及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西中岛水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新慧
成立日期:2014年2月10日
注册资本:1,947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440890656784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交流道街道向阳村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再生水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污水及再生水收集与输送,
污水及再生水管道设施运营维护;污泥处理;污水处理、再生水及污泥处理相关技术
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西中岛发展集团持股60%,柏中环境持股4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西中岛水务不存在关
联关系,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
西中岛水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065,169.98 13,111,613.96
负债总额 3,056,021.36 3,846,467.33
净资产 10,009,148.62 9,265,146.63
2023 年度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1,347,995.05 -744,001.99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西中岛水务提供过财务资助。
2、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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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大连西中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茂红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7日
注册资本:14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445820350850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大厦
经营范围:园区土地整理;园区内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营(以上项目凭资质
证经营);项目投资及管理(不含专项审批);企业咨询服务:招商引资服务;工程
管理服务;工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办
公服务;财务咨询;科技中介服务;房屋租赁;汽车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电力、热力、工业用水的供应;网络维护及管理;电脑
及其耗材、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的销售;图文制作;生活设施配套服务;应急救援服
务;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医疗服务;健康安全信息咨询;企业职业健康服务;职业卫
生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理委员
会)持股95%,大连西中岛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西中岛发展集团按其持股比例向西中岛水务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与本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资助对象:大连西中岛水务有限公司。
2、资助方式:柏中环境以其自有资金向西中岛水务提供短期流动资金借款。
3、资助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4、资助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2年。
5、利率及还款方式: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3.2%,借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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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按照实际天数计算,还款时一并偿还利息。
6、资金用途:日常运营资金。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柏中环境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借款
主要用于西中岛水务公司日常运营,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及柏中环境的正常业
务开展及资金使用。西中岛水务控股股东西中岛发展集团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
件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将持续跟踪西中岛水务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确保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柏中环境使用自有资金向其参股公司西中岛水务提供人
民币 200 万元的借款,用于其日常运营,借款期限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 2 年,借款
利率为固定利率 3.2%。同时,大连西中岛水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西中岛发展集团按
持股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该议案已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
额为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75%,不存在财务资助逾期未收
回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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