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舜天:江苏舜天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4-09-11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文
件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9:15-15:00。
二、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系统)
三、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 21 号 B 座 1 楼会议室
四、出席人员:
1、截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已登记而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的股东;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主持:公司董事杜燕女士(代行董事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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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六、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1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5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副总经理姜明(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负责会议记录,
并起草会议决议。
七、会议登记方式及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 2024-029”《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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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预案,现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应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根据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的提名,现选举以下董事候选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1、选举李炎洲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李炎洲先生:1975 年 3 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曾任江苏汇鸿国
际集团中嘉发展有限公司业务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嘉发
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嘉发展有限公司总
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江苏汇鸿国际集团盛世进出口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董事长,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品牌管理办公室主任、电子商务促进办公室主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江苏省苏豪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集团”)贸易发展部(跨境电商工程研究
中心)总经理(主任)。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李炎洲先生担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苏豪控
股集团贸易发展部(跨境电商工程研究中心)总经理(主任),与本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炎洲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
关规定。
2、选举周艳婷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周艳婷女士:1978 年 4 月生,法学学士,中共党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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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曾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外
经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现任苏豪控股集团风控法律部(公司律师部)副总经理,江苏苏
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主席,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监事。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周艳婷女士担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苏豪控
股集团风控法律部(公司律师部)副总经理,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无关联关系。周艳婷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3、选举华逸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华逸松先生:1965 年 10 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经济师。
曾任江苏省冶金工业厅办公室副科长,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苏公司总经理办公
室主任、业务部经理、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江苏舜天国际集团五金矿产有
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江苏舜天国际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集
团部门正职级)。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华逸松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
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华逸松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59,664 股(系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
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审议本议案时将采用累积投票
制。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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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现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提名,现选举以下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包文兵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包文兵先生简历:1961 年 1 月生,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曾
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院长助理、副教授、澳门科技大学兼职教授,
长期从事投资理论与资本市场研究,曾参与或独立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江苏
省科委、南京市科委及企业课题十多项,在国内核心期刊及国际会议发表论文三
十余篇。
包文兵先生已于 2002 年 6 月经中国证监会培训,并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培训结业证书》,其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
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候选独立董事资格备案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通过。
2、选举沈永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沈永建先生简历:1978 年 6 月生,会计学博士、博士后,现任南京财经大
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000919)独立董事、江苏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30659)独立董事;曾任
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会计学会
个人会员,国家自科委通讯评审专家,江苏省发改委项目评审专家。长期从事公
司治理财务会计相关的学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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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沈永建先生已于 2016 年 12 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并已取得《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其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相关规定,候选独立董事资格备案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审议本议案时将采用累积投票
制。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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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预案,现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一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1 名,根据公司第十届监事
会的提名,现选举以下监事候选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1、选举胡瑞芳女士担任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胡瑞芳女士:1973 年 4 月生,经济学学士,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曾
任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辽宁丽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长,江苏海外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苏海外集团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总经理,常州海企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辽宁丽天新材
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丽天石化码头有限公司董事,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
公司监事,常州丰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胡瑞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
2、选举袁建平先生担任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袁建平先生:1967 年 5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江
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集团部门副职级)、党政办公室
副主任(集团部门副职级),现任江苏苏豪亚欧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资
产管理部总经理。
袁建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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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不低于三
分之一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本公司监事会共由 3 名监事组成,除本次监事会会
议提名的两位监事候选人外,第十一届监事会中的其余一位职工监事将由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审议本议案时将采用累积投票
制。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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