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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锡有色: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4-11-16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华锡有色   公告编号:2024-074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北部湾航运
    中心 A 座 8 楼 812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44,733,9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0.306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5 人,独立董事黎鹏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监事叶亚斌先生、周克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兵先生出席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 是否当选
序号                                             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的比
                                                 例(%)
1.01   选举张小宁先生为公司第九      438,840,542     98.6748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贺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438,780,891      98.6614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1.01   选举张小宁先     6,360,686    51.9066
       生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1.02   选举贺立先生     6,301,035    51.4198
       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共表决 1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梁定君、刘卓昀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6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