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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宏兴 (6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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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5:00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酒钢宏兴:酒钢宏兴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01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4-006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嘉峪关市酒钢宾馆八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47,686,7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5.0453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由董事长张正展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的方式
表决。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高欣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447,506,950         99.9947    179,800          0.0053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433,202,950        99.5798     14,483,800        0.4202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比例(%)
  3.01       秦俊山      3,447,203,654                     99.9859                     是
    经大会表决,增补秦俊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
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秦俊山先生将承接公司原董事郑跃强先
生之前担任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议案 1 为本次股东大会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甘肃明昊律师事务所

律师:郝春虎、李明达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对议案的表决
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 日



    报备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明昊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