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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泰股份:华泰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02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4-002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华泰股份”)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及传真

的方式下发给公司 9 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 日以现场与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公司

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李晓亮董事长主持,

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

股东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

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

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

(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拟回购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

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 4.80 元/股(含),该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同意该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华泰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