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重工:振华重工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4-03-29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师。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安永华明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
为,安永华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
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
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
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
格,于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
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H 股企业审计资
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安永华明拥有分所数量 23 家,分别为上海、天津、大
连、沈阳、济南、青岛、郑州、西安、武汉、成都、合
肥、南京、苏州、杭州、长沙、昆明、重庆、厦门、广
州、深圳、太原、海口、宁波。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布的《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
安永华明排名第二。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
至 2023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800 人,其中拥有证
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安永华明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06 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6.69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
民币 24.97 亿元)。2022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
计 138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1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
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
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第一注册会计师为高冲先生,于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涉及的行业为制造业、生物医药行业。
签字第二注册会计师为顾承历先生,于 2013 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
安永华明执业、201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
括制造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宋从越先生,于 2007 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安
永华明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
制造业和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
措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
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
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
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
务和其他业务。
安永华明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
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1.制度建设与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
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以及由国际审计
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质量管理准则第 1 号》对
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安永华明建立了完备的
质量管理体系,涵盖准则要求的八要素,即风险评估程
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
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
和整改程序。各组成要素有效衔接、互相支撑、协同运
行,保障积极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
2.监控和整改
安永华明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
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安永华明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
活动包括:设计和实施定期和持续的监控活动;组织实施
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
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守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
行独立性测试;设计和实施整改措施;其他监控活动,例
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
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
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基于已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2023
年监控过程中,安永华明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3.总分所一体化管理情况
安永华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
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
一体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总分所一体化管理
办法,在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人员管理、财
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实行完全统一的政策制度,
并严格在总分所执行。为了提高和加强监督与管理,总分
所全部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和控制。
4.项目咨询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安永华明规
定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
询。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就公司重大会计审
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
术问题。
5.意见分歧解决
安永华明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
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业务部成员之间存在未
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业务总监。专业意
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此外,审计业务复核与
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
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
告。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就公司的所有重大
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6.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对于一些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安永华
明在项目组详细复核及第二层次复核的基础上还会执行项
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复核包括根据质量管理准则制定的
项目质量复核人复核制度和额外质量复核。
项目质量复核人须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
要求。安永华明要求项目质量复核在适当阶段及时进行,
以确保在报告出具前能解决所有重大问题。任何情况下都
必须由项目质量复核人在“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
上签署后才能出具报告。
综上,在 2023 年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勤勉尽责,质
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四、审计服务水平和质量
1.审计投入
安永华明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
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
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香港执业会
计师等专业资质。
安永华明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专业业务部、税务、信
息系统、精算、估值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
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2.审计服务质量和水平
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
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
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
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安永华明制定了详细
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
各项工作。
3.增值服务
2023 年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协助公司就重大事项、
疑难问题与国资委、财政部、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进行沟
通。安永华明也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治理层、
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解决,并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
提升等方面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安永华明在信息安全管
理中的责任义务。安永华明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
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
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
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
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
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
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具有完备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在中注
协会计师事务所排名中名列前茅。安永华明具备有效的质
量管理体系、质量复核与质量检查程序、投入的人员级别
和数量与公司规模相匹配,具有相关行业的服务经验和审
计实力,为公司提供有价值的咨询建议及增值服务。安永
华明已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制度、执行敏感信息处理措
施。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风险承担能力。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