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12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2023 年度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
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66 名、注册会计师 337 名,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3 人。
华兴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4,676.5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42,951.7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4,547.76 万元。2023 年度为 82 家上市公
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0,395.46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包括本公司)。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事务所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运用职业
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
经审计,华兴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事务所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工作》
的议案。经查阅华兴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华兴事务所的专
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认为其具备从事审计
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符合公司审计工作
独立性、客观性的要求,能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
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华兴事务所与
治理层的沟通函 1》,对重要科目的主要审计程序等事项进行沟通,其中包括货
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预付账款及应付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商誉、收入、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重要
科目。
3.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华
兴事务所与治理层的沟通函 2》,听取了华兴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重点
内容和关键审计事项的汇报,对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公司配
合审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相关审计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的实际情况,审议通过了 2023 年财务
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按时完成公司 2023 年年
度财务报表和内控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能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