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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格)2024-04-12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杨格作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
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本人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杨格,男,1983 年出生,兰州交通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注册会
计师。历任广东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项目经理,广东中天粤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广州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副所长,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副所长,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执行所长、主任会计师,现任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369)、
南粤控股有限公司(01058.HK)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本人应出席 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本着勤勉、负责的态
度,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大会,其中通过通讯表决出席董事会
会议 4 次,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 1 次。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
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同时,从专业角度,对
董事会的有关议案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持续
发展作出了努力。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高管薪酬考核、内部控制、财
务报告审计、续聘会计师、董事候选人提名等事项进行审议,提出专业意见,有
效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在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编制等予以重点关
注,发挥监督作用。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与中小股东沟通的各类活动,参加股东大会 1
次,就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与公司及中小股东充分交流,为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
东利益做出努力。
    (五)与公司沟通情况
    本人日常通过现场会议、电话、邮件以及协同办公平台与公司其他董事、经
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沟通及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给予充分的知情权和表
达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按法定时间提前发送会议通知并提供足
够的资料。对于事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还提前向本人进行专项汇报,
听取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会计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进
行了关注,并对相关事项作出了独立判断。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在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与公司财务报告年审会计师保持了有
效沟通,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有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汇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 2023 年度审
计工作,聘期为一年,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6 月,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新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选举和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 年在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
策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其他需重点关注事项
    2023 年在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涉及以下需重点关注事项: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董事会
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 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在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
优势,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自 2017 年 6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中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有关规定,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之日起自然卸任,本人不再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应董事会委员会职务。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
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履职的支持,并衷心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
稳健经营,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格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