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瀚蓝环境: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04-12  

公司代码:600323                                                        公司简称:瀚蓝环境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各业务事业部、佛山瀚蓝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瀚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瀚泓污水处理系统管理有限公司、瀚蓝

(佛山)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桂城瀚蓝供水有限公司、瀚蓝(佛山市)水务工程有限

公司、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瀚蓝(广东)能源有限公司、瀚蓝(佛山)能源工程有限公

司、瀚蓝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瀚蓝(淄博)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瀚洁城市环

境管理有限公司、瀚蓝智慧环卫有限公司、瀚蓝驼王生物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瀚蓝驼王生物科

技(湛江)有限公司、瀚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瀚蓝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瀚蓝绿电固废处理(佛

山)有限公司、瀚蓝(厦门)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瀚蓝(孝感)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瀚蓝(万载)

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瀚蓝(漳州)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瀚蓝(海阳)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瀚蓝(常

德)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宣城瀚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瀚蓝(佛山)工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瀚蓝

工业服务(嘉兴)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65.92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67.77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   公司治理层面,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全面预算、

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

     (2)      信息系统层面,包括:公司总部 MIS 系统、金蝶 EAS 财务系统,信息中心整体的信息资

源战略及规划,数据中心和网络运行,应用系统的购置、开发及维护,程序变更,系统软件的购置、变

更及维护,访问安全,灾难恢复;

     (3)      业务流程层面,包括:资金管理、投资管理、筹资管理、采购与付款、固定资产管理、无

形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销售与收款、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人工与福利、费用管理、生

产与成本管理、税务管理、安全环保。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资产活动相关舞弊和错报的风险与控制、收入相关舞弊和错报的风险与控制、成本费用相关舞

弊和错报的风险与控制、关联交易相关舞弊和错报的风险与控制、重要风险业务和重大风险事件相关的

风险与控制、财务报告编制相关的风险与控制、环保风险、存货管理风险、工程项目管理风险、固定资

产管理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
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
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年度合并报表利    财务报表错报金额≥年度   3.75%≤财务报表错 报金 财务报表错报金额<年度
润总额            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5%      额<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 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3.75%
                                           额 5%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影响其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公司予
                  以更正;
重大缺陷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
                  (3)公司应用的会计政策不符合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重要缺陷          (4)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5)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6)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告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年度合并报表利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年度   3.75%≤直接财产损 失金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年度
润总额            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5%      额<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   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3.75%
                                           额 5%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重大事项缺乏合法决策程序;
                  (2)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规范,导致出现重大失误;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
重大缺陷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
                  (4)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1)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2)决策程序不规范导致出现较大失误;
重要缺陷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受到除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
                  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以外的行政处罚;
                  (4)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
                   (5)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具体认定标准,公司在组织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均为一般缺陷,

属个别单位的局部问题,并已责成相关单位、部门及负责人积极落实整改。所发现的一般缺陷对内部控

制目标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具体认定标准,公司在组织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均为一般缺陷,

属个别单位的局部问题,并已责成相关单位、部门及负责人积极落实整改。所发现的一般缺陷对内部控

制目标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整体运行情况良好,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并颁布了《内部审计制度》及《内部控
制评价制度》,也修编了部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持续优化改进内控流程,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使
内控体系与公司运营管理高度匹配,有效防范风险,保障公司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运行。
     在 2024 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
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加强风险管控力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和稳定的发

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国灿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