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瀚蓝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张军先生、梁锦棋先生、 李侃童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形成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独立董 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形。 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