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4-04-12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经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以及华兴事务所提交的 2023
年履职情况自评报告,公司对华兴事务所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
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
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66 名、注册会计师 337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3 人。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
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三)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四)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华兴事务所在 2023 年度履职过程中,始终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3 年
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华
兴事务所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积极与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层和财务、审计
部门等进行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华兴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
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出具了审计报告,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