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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瀚蓝环境: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2024-06-07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 2024-017
债券简称:22 瀚蓝 01           债券代码:185654
债券简称:22 瀚蓝 02           债券代码:137523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全权处理有关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
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将于 2024 年 7 月全部到期兑付,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
满足公司进一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
如下:
    (一) 债券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
围内确定。
    (二)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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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
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
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四)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根据发行当时市场利率水平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式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次债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既可采取一次性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境内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根据相关规定及
市场情况确定。
    (六) 发行时间
    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分期择机发行。
    (七) 债券品种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为一般公司债券,也可以是交易所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具
体情况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对象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八)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以及科技创新等领域
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和基金出资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财务结构确定。
    (九) 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十) 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方式。
    (十一) 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是否设计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
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二) 公司的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
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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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向股东分派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削减或暂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三) 债券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
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申请。
    (十四) 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注册及债券存
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制定本次发行
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
模、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担保方案、
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还
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
全部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
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
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
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公
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有关公司债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内部规章制度。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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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
券的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权基础上,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获授权
对象,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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