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2024-11-21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
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
的公司”或“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
退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公司已就
本次交易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现就公司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作出如下
说明:
1.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
2.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
前,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3.为保证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不被泄露,公司与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
务所、估值机构等中介机构分别签署了《保密协议》。
4.本次交易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
的人员范围。
5.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
密义务。
6.公司将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申请查询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本次交易中采取
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公开或泄露本次
交易相关信息的情况。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利用该等信息在
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之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