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引 言 .............................................................. 4 释 义 .............................................................. 6 正 文 ............................................................. 11 第一部分 本次重组的方案 ...................................... 11 一、 本次重组的总体方案 .................................. 11 二、 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 .................................. 12 三、 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 15 四、 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15 第二部分 本次重组各方的主体资格 .............................. 15 一、 上市公司 ............................................ 15 二、 主要交易对方 ........................................ 18 第三部分 本次重组的批准和授权 ................................ 19 一、 本次重组已获得的批准和授权 .......................... 19 二、 本次重组尚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 20 第四部分 本次重组相关协议 .................................... 21 一、 《不可撤销承诺及保证契据》 .......................... 21 二、 《增资扩股协议》 .................................... 21 三、 《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 .......................... 21 四、 《关于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治理协议》 .............. 22 第五部分 本次重组涉及的目标资产 .............................. 22 一、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与出资结构 .......................... 22 二、 业务经营 ............................................ 24 三、 知识产权 ........................................... 109 四、 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 ........................... 111 第六部分 本次重组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 ......................... 113 一、 标的股权受限及解除安排 ............................. 113 二、 资产剥离情况 ....................................... 113 三、 金融机构的确认 ..................................... 115 第七部分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 115 一、 关联交易 ........................................... 115 二、 同业竞争 ........................................... 116 第八部分 上市公司对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 ....................... 117 第九部分 本次重组的实质条件 ................................. 117 一、 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117 二、 本次重组符合《监管指引第 9 号》的相关规定 ........... 120 第十部分 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 121 第十一部分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方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 ........... 122 第十二部分 结论意见 ....................................... 122 附件:知识产权清单 ............................................... 124 1. 标的公司的商标 ............................................ 124 2. 标的公司的专利 ............................................ 130 2 3. 标的公司的著作权 .......................................... 135 4. 标的公司的域名 ............................................ 138 3 引 言 致: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称为《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以下称为《监管指引第 9 号》)、《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称为“上交所”)的相关规则(以下合称“相关规定”)和《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称为“本所”、“金杜”)接受瀚 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瀚蓝环境”、“上市公司”、“公司”)委托,就上 市公司下属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为“瀚蓝香港”、“要 约人”)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称为“香港联交所”) 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粤丰环保”、“标的公司”),从而使 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以下称为“本次重组”、 “本次交易”)的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 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 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中国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查阅了为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包括相关各方提供的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有关 4 记录、资料、证明,并就本次重组有关事项向相关各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做了 必要的询问和讨论。 本所仅就与公司本次重组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有关会计、审 计及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对有关会计报告、审计报 告和估值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 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本所并不具备核查和评价该等数据 的适当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1)公司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 函和/或证明;(2)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并无隐瞒、虚假、误导和/或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 与原件一致。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 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重组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重组所必备的法律文件予以公告, 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公司在《重组报告书》等文件中按照上交所的要求引用本法律意 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其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本所有权对相关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本所及经办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5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左栏中的术语或简称对应右 栏中的全称或含义: 简称 全称/含义 瀚蓝环境、上市公司、公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司 瀚蓝固废 佛山市南海瀚蓝固废处理投资有限公司 瀚蓝佛山 瀚蓝(佛山)投资有限公司 瀚蓝香港、要约人 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Canves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Company 粤丰环保、标的公司 Limited(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目标集团公司 粤丰环保及附属公司 科伟环保 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粤丰科维环保 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湛江粤丰 湛江市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临汾粤丰 临汾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易县粤丰 保定易县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惠州粤丰 惠州仲恺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泰州粤丰 泰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德宏粤丰 德宏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信宜粤丰 信宜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来宾粤丰 来宾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营口粤丰 营口粤丰电力环保有限公司 韶关粤丰 韶关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东莞粤丰 东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茂名粤丰 茂名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清远粤丰 清远市中田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山粤丰 中山市广业龙澄环保有限公司 信丰粤丰 信丰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徐闻粤丰 徐闻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枣庄中科 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枣庄粤丰 枣庄粤丰环保有限公司 黔西南粤丰 黔西南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靖江粤丰 靖江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北流粤丰 北流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黎平粤丰 黔东南州黎平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陆丰粤丰 陆丰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保定粤丰 保定粤丰科维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祥云盛运 祥云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惠东粤丰 惠州惠东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6 简称 全称/含义 百色粤丰 百色粤丰科维电力有限公司 粤丰粤展 粤丰粤展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粤展环境 粤丰粤展环境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科达创佳 上海科达创佳环保有限公司 环卫板块公司 粤丰粤展以及粤丰粤展下属子公司 粤丰科盈 粤丰科盈智能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停车板块公司 粤丰科盈以及粤丰科盈下属子公司 2024 年 7 月 22 日,粤丰环保与臻达发展签署《股权转 智慧停车出售事项 让协议》,粤丰环保拟将所持有的粤丰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予臻达发展 为实施本次交易,目标集团公司应当将所持有的粤丰 粤展 100%股权及目标集团公司与粤展环境之间的债 粤展环境出售事项 权债务均转让予非粤丰环保股东的独立第三方,且相 关转让行为不应导致目标集团公司出现账面亏损 2024 年 7 月 22 日,亿丰发展有限公司与臻达发展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亿丰发展有限公司拟将所持的 KK 写字楼出售事项 VII (BVI) Limited 100%股权及 KK VIII (BVI) Limited 100%股权转让予臻达发展 粤丰科维环保拟在中国大陆地区成立一家由粤丰科维 环保持有 100%股权的 SPV,其后,粤丰科维环保拟将 土地出售事项 所持有的一块位于中国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 3 街坊 1/5 丘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所有权转让 予 SPV,并将 SPV100%股权转让予臻达发展 横沥一期项目 东莞市横沥环保热电厂一期技改增容工程项目 横沥二期项目 东莞市横沥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 横沥三期项目 东莞市横沥环保热电厂一期技改再增容工程项目 湛江项目 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BOT 特许经营项目 临汾市环境产业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 临汾项目 理项目 易县项目 易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仲恺项目 仲恺高新区环境生态园项目(一期) 泰州项目 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 PPP 项目 瑞丽项目 云南省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 信宜项目 信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 来宾项目 来宾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项目 营口项目 营口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 韶关项目 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 东莞市市区垃圾处理厂技改增容工程项目一期、东莞 市区厂项目 市市区环保热电厂增加垃圾处理生产线及建设环保教 育展示中心工程项目二期 电白项目 茂名市电白区绿能环保发电项目 7 简称 全称/含义 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清远市清城区生活垃圾焚 清远项目 烧发电厂) 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 中山项目 垃圾渗滤液处理厂项目 信丰项目 信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徐闻项目 徐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枣庄中科项目 枣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兴义项目 兴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靖江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靖江项目 餐厨废弃物处理 PPP 项目 北流项目 北流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 黎平项目 黔东南州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陆丰项目 陆丰市(东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满城项目 满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祥云项目 祥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惠东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三期(焚烧发电)工程暨餐厨 惠东项目 垃圾协同处理项目 由粤丰环保主导的粤丰—保华联营获授香港北大屿山 北大屿山废物转运站 废物转运站 东莞市城管局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南海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高质量基金 (有限合伙) 南海控股 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供水集团 佛山市南海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南海城建投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南海国资局 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Best Approach Developments Limited(臻达发展有限公 臻达发展、主要交易对方 司) 上海实业 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的(潜在)交易对方为粤丰环保的全体计划 交易对方 股东、全体未行权的购股权持有人 步忠 步忠有限公司 要约人与粤丰环保根据《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 联合公告 守则》第 3.5 条就本次交易而发出的公告 根据标的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7 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 购股权 不时授出的已归属及未归属购股权 在满足相关条件时,上海实业有权交换臻达发展所持 换股权 的不超过 243,954,117 股粤丰环保股份 为担保臻达发展相关义务的履行,臻达发展以 股票质押 370,668,722 股粤丰环保股份为上海实业提供质押担保 8 简称 全称/含义 上海实业于 2023 年 10 月 5 日认购臻达发展发行的可 可交换债券 交换债券 报告期 即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 1 月-6 月 报告期末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目标资产 交易对方持有的粤丰环保约 92.77%的股权 对目标资产进行估值、审计的基准日,即 2024 年 6 月 基准日 30 日 本所、金杜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中联评估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华兴会计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 会 计师 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出 具 的华 兴 专 字 《审阅报告》 [2024]24009010026 号《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 告》 华兴 会 计师 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出 具 的华 兴 审 字 《审计报告》 [2024]24009010012 号《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模拟财 务报表审计报告》 中联评估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出具的中联析报字 2024 《合理性分析报告》 第 4164 号《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粤丰环保电 力有限公司收购价格合理性分析报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 《重组预案》 要)》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 《重组报告书》 案)》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香港金杜律师事务所针对标的公司及其注册于中国香 香港法律意见书》 港的 14 家子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Harney Westwood & Riegels 律师事务所针对标的公司 开曼法律意见书》 及其注册于开曼群岛的 3 家子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标的公司子公司 BVI Harney Westwood & Riegels 律师事务所针对标的公司 法律意见书》 注册于 BVI 的 8 家子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香港法律意见书》《标的公司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境 及其子公司开曼法律意见书》及《标的公司子公司 BVI 外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Harney Westwood & Riegels 律师事务所针对臻达发展、 《交易对方 BVI 法律意 诚朗发展有限公司、Harvest Vista Company Limited 和 见书》 HSBC International Trustee Limited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 《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 《监管指引第 9 号》 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布) 9 简称 全称/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 中国境内 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 中国香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BVI 英属维尔京群岛(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开曼群岛 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证监会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 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 元 除另有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10 正 文 第一部分 本次重组的方案 根据瀚蓝环境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决议、《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以 下称为《重组预案》)、《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以下称为《重组报告书》)、交易各方签订的协议等相关文件,本次重组的 方案如下: 一、 本次重组的总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瀚蓝香港拟作为要约人,在满足先决条件的前提下向计划股东(即标的公 司所有已发行股份及于记录日期前可能发行的股份的登记持有人)和购股权 (2015 年 4 月 24 日,粤丰环保[01381.HK]向李咏怡、袁国桢、黎俊东等适格主 体授予一定金额股份,在满足一定条件后,适格主体未来可以按照行权价格, 获得授予的股份,即此处所称“购股权”)持有人提出私有化粤丰环保的建议,根 据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以下称为“开曼群岛”)公司法(The Companies Act [2023 Revision] of the Cayman Islands))第 86 条以协议安排的方式私有化粤 丰环保。 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全部购股权均未行权,瀚蓝香港将持有粤丰环保 2,263,152,549 股股份,占本次交易完成后粤丰环保总股本的 92.77%;若除李咏 怡持有的 250,000 份购股权外,其他全部购股权均行权,粤丰环保总股本将变更 为 2,441,541,169 股,瀚蓝香港将持有粤丰环保 2,265,152,549 股股份,占本次交 易完成后粤丰环保总股本的 92.78%。在任一情形下,粤丰环保都将成为瀚蓝香 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 协议安排具体将通过如下步骤实现:(1)标的公司的所有计划股份(即标 的公司所有已发行股份及于记录日期前可能发行的股份)和购股权被注销,要 约人相应分别向各计划股东和购股权持有人以现金方式支付注销价格;(2)同 步,标的公司股本相应削减。在削减后,要约人将按面值获发行与被注销的计 11 划股份数目同等的新股,使标的公司股本增加至私有化前的数目;(3)标的公 司在协议安排计划生效日期后,将于香港联交所撤销上市地位。 关于本次交易的资金需求,瀚蓝环境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南海瀚蓝固 废处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为“瀚蓝固废”),与联合投资人广东南海上市公司 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为“高质量基金”)共同 向瀚蓝固废境内全资子公司瀚蓝(佛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为“瀚蓝佛山”) 增资。在上述增资完成后,瀚蓝佛山拟向境外全资子公司瀚蓝香港增资,增资 款将用于瀚蓝香港用于支付本次交易对价。 二、 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 (一) 交易标的 粤丰环保已发行总股本为 2,439,541,169 股,计划股东合计持有粤丰环保 2,263,152,549 股股票,占粤丰环保已发行总股本的 92.77%,粤丰环保存续股东 臻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为“臻达发展”)将在本次交易中保留其持有的粤丰 环保 176,388,620 股股票,占粤丰环保已发行总股本的 7.23%;此外,粤丰环保 已授出、未行权的有效购股权合计 2,250,000 份,购股权持有人有权按 4.39 港元 /股的行权价格以 1 份购股权购买粤丰环保新发行的 1 股股票。其中,李咏怡直 接持有 250,000 份有效购股权,根据《不可撤销承诺及保证契据》,李咏怡承诺 将不会行使有关购股权,并接纳购股权要约(即要约人根据《公司收购、合并 及股份回购守则》向购股权持有人提出[或促使代表其作出]的适当要约,注销每 份尚未行使的[不论是否已归属]购股权)。 (二) 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潜在)交易对方为粤丰环保的全体计划股东、全体未行权的 购股权持有人。 (三) 交易对价 本次交易瀚蓝香港拟向计划股东按照 4.90 港元/股支付现金对价,向购股权 持有人按照 0.51 港元/份支付现金对价。 若全部购股权均未行权,本次交易总价约为 1,109,059.50 万港元;若除李咏 怡 持有的 250,000 份 购股权外,其 他全部购 股权均行 权,本 次交易总 价 为 12 1,109,937.50 万港元。 (四)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或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的自 筹资金。 (五) 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及条件 项目 具体内容 根据瀚蓝香港与粤丰环保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1披露的联合公告(指要 约人与粤丰环保根据《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第 3.5 条就本次交易而发出的公 告),提呈建议及完成计划须待以下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 (i)粤丰粤展环境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称为“粤展环境”)出售事项包括(a)完成确认 支付及完成股权转让的登记手续(于联合公告日期起计三个月内完成);(b)粤丰环保及 附属公司(以下称为“目标集团公司”)并无因粤展环境出售事项录得亏损;及(c)目标集团 公司与粤展环境之间不存在债务人及债权人关系,且目标集团公司对粤展环境的债务不承 担任何责任。为免生疑问,粤展环境出售事项将出售予一名并非标的公司股东(亦非股东 的联系人)的人士,因此,粤展环境出售事项并不构成特别交易; (ii)瀚蓝环境已经完成建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的所有必要内部决策程序、批准及备案程序, 包括(a)瀚蓝环境董事会的批准;及(b)瀚蓝环境股东大会的批准; (iii)完成向瀚蓝佛山注资合共人民币 46 亿元; (iv)目标集团公司已与相关金融机构、担保人及其他实体(如适用)签订书面协议及╱或 取得彼等的初步或基本书面确认,以解决以下担保事宜: (a)步忠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以下称为“步忠”)提供的担保超过其于 先决条 惠州市中洲环保资源有限公司(目标集团公司的联营公司,由步忠与独立第三方分别拥有 件 40%及 60%)的持股比例;及(b)目标集团公司任何其他成员公司(如有)提供的担保超 过其于标的公司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或要约人与标的公司书面协定的任何 其他财务报表所载的持股比例,且该等书面协议及╱或书面初步或基本确认已经有效确认 目标集团公司将就相关非合并附属公司承担各自持股比例范围内的有限担保责任; (v)就适用境外直接投资法律法规而言,已经从或向(a)中国商务部;(b)中国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及(c)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或(a)至(c)分别授权的地方当局或代表或机构获得、 办理及╱或提交(视情况而定)的所有相关批准、登记或备案或报告(视情况而定);及 (vi)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其要求在(1)交易构成经营者集中;及(2)参与集中的经营者 的营业额达到中国反垄断法规定的门槛时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完成中国经营者集中申 报,且获得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准。 先决条件不可豁免。标的公司将于达成所有先决条件后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另行发布 公告。倘(1)上文所述先决条件(i)在联合公告日期起三个月内未达成;及/或(2)任 何先决条件未能于先决条件最后截止日期(2025 年 7 月 17 日,即联合公告日期后第 360 天的日期,或要约人与标的公司可能书面协议之较后日期[如有])或之前达成,则不会提 出建议,且随后将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另行发布公告通知股东。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除先决条件(i)、(vi)已达成外,其他先决条件均在推进中。 1 网址:https://www.hkex.com.hk/?sc_lang=en 13 项目 具体内容 根据联合公告,假设先决条件悉数获达成,则建议及计划将于以下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如 适用)后生效,并对标的公司及全体计划股东具有约束力: (1)(a)计划获计划股东(占不少于亲身或透过委任代表出席法院会议并于会上投票的 计划股东所持计划股份价值的 75%)于法院会议上批准(以投票表决方式);及(b) 计划获得亲身或透过委任代表于法院会议上投票的独立股东所持计划股份所附票数 至少 75%批准(以投票表决方式),及亲身或透过委任代表出席法院会议并于会上以 投票表决方式反对批准计划的决议案的票数,不得超过所有独立股东持有全部计划股 份所附票数的 10%; (2)通过下列者:(a)亲身或透过委任代表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以不 少于四分之三的大多数票通过特别决议案,以批准及落实与注销计划股份相关的任何 削减标的公司股本中的已发行股份;及(b)亲身或透过委任代表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 会上投票的股东以简单多数票通过普通决议案,透过向要约人发行相等于已注销计划 股份数目的有关数目新股份并动用标的公司账户中因上述计划股份的注销而产生的 进账,按面值缴足拟向要约人发行的新股份数目,同时将标的公司已发行股本维持在 紧接计划股份注销前的数额; (3)大法院批准计划(无论有否修改),并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递交大法院的命 令副本以作登记; (4)直至计划生效为止及在其生效时,臻达发展及要约人已遵守所有相关司法权区的所 有必要法定或监管义务,包括所有必要内部决策程序及批准,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及 ╱或监管机构办理建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的备案手续,包括(i)臻达发展的董事会批准; (ii)要约人的董事会批准;及(iii)要约人的股东批准,而任何有关当局均无就建议或任 条件 何有关事宜、文件(包括通函)或事项而施加相关法律、规则、法规或守则订明以外 的规定,或在既有明文规定之上附加任何规定; (5)(i)标的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委员会的独立财务顾问之意见,确认存续安排对独立股东 而言属公平合理;(ii)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以批准存续安排; 及(iii)执行人员根据《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规则 25 就存续安排授出同意; (6)(i)标的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委员会的独立财务顾问之意见,确认土地出售事项、智慧 停车出售事项及写字楼出售事项对独立股东而言属公平合理;(ii)独立股东于股东特 别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以批准土地出售事项、智慧停车出售事项及写字楼出售事 项;及(iii)执行人员根据《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规则 25 就土地出售事项、 智慧停车出售事项及写字楼出售事项授予同意; (7)根据目标集团公司任何成员公司的任何现有合约责任可能须就建议及计划取得或 获有关方面豁免的所有必要同意,且有关同意维持有效(如适用),未能取得有关同 意或豁免将会对目标集团公司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8)根据目标集团公司任何成员公司的现有任何合约责任可能须就建议及计划取得或 获有关方面豁免的所有必要同意且仍具效力或得到豁免,包括有关当局对标的公司项 目公司股东变更的所有必要同意,倘有关当事人无法取得该同意或豁免,则可能对目 标集团公司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自联合公告日期起直至所有条件获达成或获有效豁免(如适用)之日,除不会对要 约人继续进行建议或计划的法律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行动、法律程序、诉讼或调 查外,任何司法权区的政府、官方机构、准政府机构、法定或监管机构,法院或代理 机构都未曾采取或开展任何行动、法律程序、诉讼或调查(或颁布、作出或建议,且 并无存续尚未了结的任何法规、规例、要求或命令),而会导致建议或计划或根据其 条款落实属无效、不可强制执行、非法或并不切实可行(或者会就建议或计划或根据 其条款落实而施加任何重大及不利的条件或责任),或政府政策的不利变动而可能对 目标集团公司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4 (10)自联合公告日期起直至所有条件获达成或获有效豁免(如适用)之日,目标集团 公司任何成员公司的业务、资产、财务或经营状况或溢利并无因实行建议或计划而会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本次重组的方案内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根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重组预案》《重组报告书》,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佛山市南海供水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供水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局(以下称为“南海国资局”),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 据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 成重组上市。 四、 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同时根据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主要股东等主 体的书面说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第二部分 本次重组各方的主体资格 一、 上市公司 (一) 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工商档案、《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 并 经 本 所 律 师 登 录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网 址 :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查询,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上市公司持有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028000315XF 名称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融和路 23 号瀚蓝广场 12 楼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15 法定代表人 金铎 股票代码 600323 成立时间 1992 年 12 月 17 日 经营期限 1992 年 12 月 17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81,534.7146 万元 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餐厨垃圾处理;危险废 物经营;燃气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 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建设工程勘察;供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生 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工程技 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热力生 经营范围 产和供应;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 碳封存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 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 术咨询;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 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工程 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水环境污染防治 服务;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 企业总部管理。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市公司现行有效《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及股 东名册(出具日期:2024 年 11 月 8 日),截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供水集团直 接持有上市公司 139,810,22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7.15%,为公司控 股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瀚蓝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南海国资局通过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称为“南海控股”)控制供水集团,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南海国资局对上市 公司的控制关系如图所示: 16 (三) 设立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以来的历次股份变动 根据上市公司的工商档案、公告文件等资料,包括上市公司(前身)设立、 上市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及首次公开发行上市(IPO)在内的历次股权(股 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本变动情况 序号 日期 事项 变动前 变动后 1 1992 年 12 月 股份公司设立 设立时股本为 10,071.2944 万股 2 2000 年 12 月 IPO 10,071.2944 万股 20,851.4168 万股 按照“10 转 3”的比 3 2008 年 4 月 20,851.4168 万股 27,106.8419 万股 例转增股本 按照“10 送 2”的比 4 2011 年 5 月 27,106.8419 万股 32,528.2103 万股 例派发股票股利 按照“10 转 5”的比 5 2012 年 3 月 32,528.2103 万股 48,792.3155 万股 例转增股本 6 2012 年 6 月 非公开发行股票 48,792.3155 万股 57,924.2881 万股 发行股份及募集配 7 2014 年 12 月 57,924.2881 万股 76,626.4018 万股 套资金(重大资产 17 股本变动情况 序号 日期 事项 变动前 变动后 注1 重组) 8 2021 年 6 月 可转债转股 注2 76,626.4018 万股 81,534.7146 万股 注 1: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 15.05 元/股的价格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49,467,109 股 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744,479,990.45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34,479,990.45 元),用于支付对价;同时,上市公司以 8.24 元/股的价格向交易对方合计发行 137,554,028 股股票,用于支付对价 113,344.52 万元。 注 2: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公开发行了 992.32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瀚 蓝转债”。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7 日)收市后,累计 99,149.3 万元“瀚蓝转债” 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 4,908.3128 万股。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上市公司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交所上市公司, 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需要 终止或解散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二、 主要交易对方 根据粤丰环保于披露易网站(网址:https://www.hkexnews.hk/index_c.htm) 披露的《2024 年度中期报告》等公告文件,截至报告期末,粤丰环保控股股东 为臻达发展(以下称为“主要交易对方”)。根据 Harney Westwood & Riegels 律 师事务所针对臻达发展、诚朗发展有限公司、Harvest Vista Company Limited 和 HSBC International Trustee Limited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称为《交易对方 BVI 法律意见书》)等文件,截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臻达发展的基本情况如下: 臻达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BEST APPROACH DEVELOPMENTS LIMITED 成立日期 2014 年 1 月 2 日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注册办公地址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公司编号 1805282 注册代理人 Vistra (BVI) Limited 已发行股份总数 1,000,000 股 登记董事 李咏怡、黎健文 诚朗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450,000 股,占比 45%; 登记股东 Harvest Vista Company Limited 持有 550,000 股,占比 55% 英属维尔京群岛(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以下称为 注册国家或地区 “BVI”) 18 根据《交易对方 BVI 法律意见书》,臻达发展有限公司为“一家依据英属维 尔京群岛公司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2。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截至报告期末,本次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具备参与 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第三部分 本次重组的批准和授权 一、 本次重组已获得的批准和授权 (一) 境内批准及授权 1. 上市公司 2024 年 7 月 22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重 组的相关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参与本次重组。 2024 年 11 月 20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参与本次重组的方案内容, 并同意后续将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批复文件,上市公司已取得如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 门批复文件: (1)2024 年 7 月 4 日,南海国资局出具《关于调整瀚蓝环境重大资产重组 项目一揽子方案的批复》(南国资复[2024]49 号),同意南海控股及上市公司按 照《瀚蓝环境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一揽子方案(调整后)》实施本次交易。 (2)2024 年 8 月 7 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 于同意佛山市南海瀚蓝固废处理投资有限公司与广东南海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非公开协议增资瀚蓝(佛山)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佛 国资规划[2024]17 号),同意瀚蓝固废、高质量基金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瀚蓝佛 山增资。 2 《交易对方 BVI 法律意见书》原文为,“…is a company duly incorporated under the BC Act…, and remains so registered as a BC…” 19 3. 反垄断审查部门 2024 年 8 月 29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 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428 号),决定对本次交易不 实施进一步审查,上市公司可以实施(本次重组)。 (二) 境外的批准及授权 1. 主要交易对方 根据《交易对方 BVI 法律意见书》及臻达发展的董事会决议文件,本次重 组的主要交易对方臻达发展已完成关于参与本次重组的董事会批准程序。 2. 香港证监会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称为“香港证监会”)的回复文件, 联合公告的刊发已取得香港证监会批准。 二、 本次重组尚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一) 境内批准及授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组报告书》,本次重组尚待取得以下境内批准/授权或登 记: 1.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 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的境外投资备案; 3. 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商务主管部门的境外投资备案; 4. 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境外投资相关的外汇登记程序; 5. 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等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备案等。 (二) 境外批准及授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组报告书》、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境外法律意见书、《联 合公告》,本次重组尚待取得以下境外批准和授权: 1. 本次交易尚需粤丰环保向开曼群岛大法院取得召开法院会议的许可; 2. 本次交易尚需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 86 条召开的法院会议审议通过; 3. 本次交易尚需粤丰环保股东特别大会审议通过; 4. 本次交易尚需开曼群岛大法院就协议安排计划呈请举行聆讯并作出批 准; 20 5.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的变更注册登记; 6. 如本次交易涉及特别交易,需香港证监会批准特别交易; 7. 其他必需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有)。 综上,本所认为,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除尚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之外, 本次重组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 第四部分 本次重组相关协议 本次重组的相关方在依法履行内幕信息管理、信息披露义务的前提下,进 行了多次洽谈及磋商。根据粤丰环保及瀚蓝环境的公告文件,相关方就本次重 组达成的协议如下: 一、 《不可撤销承诺及保证契据》 2024 年 7 月 22 日,臻达发展、李咏仪女士、黎健文先生与瀚蓝香港签署《不 可撤销承诺及保证契据》,臻达发展同意:(a)行使或促使行使所持有相关股份 (存续股份除外)的投票权(i)在法院会议上投票赞成本次交易;(ii)在股东特别 大会上投票赞成决议案,以协助本次交易实施;及(b)就目标集团公司之业务及 营运作出相关陈述、保证及承诺。李咏仪女士、黎健文先生作为臻达发展的担 保人,同意就臻达发展在《不可撤销承诺及保证契据》应履行的义务承担担保 责任。 二、 《增资扩股协议》 2024 年 7 月 22 日,高质量基金、瀚蓝固废、瀚蓝环境、瀚蓝佛山签署《瀚 蓝(佛山)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各方就高质量基金、瀚蓝固废向瀚 蓝佛山增资事宜的相关安排、协议生效、增资价款及未缴出资额的支付及交割、 控股股东与公司管理、高质量基金退出安排及瀚蓝佛山的分红、违约责任、安 全生产责任、税费及相关费用、保密、合同变更、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文本 及份数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三、 《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4 年 8 月 23 日,高质量基金、瀚蓝固废、瀚蓝环境、瀚蓝佛山签署《瀚 蓝(佛山)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就高质量基金、瀚 21 蓝固废向瀚蓝佛山增资事宜进行了进一步补充约定。 四、 《关于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治理协议》 2024 年 9 月 12 日,瀚蓝香港与臻达发展签署了《关于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 司的治理协议》,对本次交易完成后粤丰环保的公司治理事项,确认由瀚蓝香 港主导,并据此达成了框架性、原则性的约定。 第五部分 本次重组涉及的目标资产 根据《联合公告》及《重组报告书》,本次重组的目标资产为粤丰环保计 划股东合计持有的粤丰环保 2,263,152,549 股股票及全体未行权的购股权持有人 持有的粤丰环保有效购股权合计 2,250,000 份。 一、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与出资结构 (一) 基本情况 根据香港金杜律师事务所针对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注册于中国香港的 14 家 子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称为《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香港法律意见书》)、 Harney Westwood & Riegels 律师事务所针对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注册于开曼群 岛的 3 家子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称为《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开曼法律 意见书》),截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粤丰环保基本情况如下: 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名称 Canves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Company Limited 公司编号 284673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注册办公地址 KY1-1104, Cayman Islands 成立日期 2014 年 1 月 28 日 上市时间 2014 年 12 月 29 日 上市地 香港联合交易所 注册资本 50,000,000 港币 股份总数 2,439,541,169 股(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 李咏怡、黎健文、袁国桢、黎俊东、冯骏、沙振权、 登记董事 陈锦坤、钟国南、李颂华 22 注册国家或地区 开曼群岛 根据《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开曼法律意见书》,粤丰环保为“一家依据开曼 群岛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3。 (二) 股权结构 根据粤丰环保于披露易网站(网址:https://www.hkexnews.hk/index_c.htm) 披露的《2024 年度中期报告》等公告文件及《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香港法律意 见书》,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粤丰环保 5%以上股权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臻达发展 1,335,615,837 54.7 宏扬控股有限公司 (上海实业控股有限 2 475,251,000 19.5 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 公司) AEP Green Power, 3 138,305,678 5.7 Limited 合计 1,949,172,515 79.9 (三) 控股股东持有目标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根据《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开曼法律意见书》、臻达发展及上海实业控股 有限公司(为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363,以下称为“上海实 业”)签署的《担保契约》、臻达发展、李咏仪女士及上海实业签署的《认购协 议》、臻达发展的书面说明及上海实业的公告文件,上海实业于 2023 年 10 月 5 日认购臻达发展发行的可交换债券(以下称为“可交换债券”),相关情况如下: (1) 可交换债券本金为 1,637,000,000 元港币、年利率为 2.3%-3.3%(根据约 定机制调整),期限自发行之日起 7 年。 (2) 在 满 足 相 关 条 件 时 , 上 海 实 业 有 权 交 换 臻 达 发 展 所 持 的 不 超 过 243,954,117 股粤丰环保股份(以下称为“换股权”);为担保臻达发展相 关义务的履行,臻达发展以 370,668,722 股粤丰环保股份为上海实业提 3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开曼法律意见书》原文为,“The Company is an exempted company duly incorporated with limited liability and validly existing under the Companies Act ……and remains so registered.” 23 供质押担保(以下称为“股票质押”)。 臻达发展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出具《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情况的说明》,载 明“将与上海实业通力配合,在本次交易的计划文件发布日前,取得上海实业出 具的书面同意(该书面同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实业同意将股票质押在本次 交易的计划生效日期前解除)。特别的,如在本次交易推进过程中,相关证券 监管机构明确要求本公司应以其他方式解除质押股份注销限制的,本公司将尽 合理商业努力与上海实业商讨,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解除股票质押 的相关安排”。 根据《交易对方 BVI 法律意见书》,“除上述质押给上海实业的粤丰环保股 票外,臻达发展持有的粤丰环保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情形。就臻达发展所 持有的 370,668,722 股被质押股份而言,在上海实业同意解除臻达发展股份质押 或同意臻达发展所持股份根据本次交易进行注销的前提下,臻达发展所持有的 股份将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实施的质押、抵押或冻结情形”4。 二、 业务经营 根据粤丰环保于披露易网站(网址:https://www.hkexnews.hk/index_c.htm) 披露的《2024 年度中期报告》《2023 年度报告》等公告文件,粤丰环保业务包 括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智慧城市环境卫生及相关服务业务(环卫业务及智慧停 车业务)。 (一) 境内业务——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1.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股权架构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股权结构图,截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标的公司焚烧 发电业务股权架构如下: 4 《交易对方 BVI 法律意见书》原文为,“in the case of Best Approach, except for the aforementioned Canvest Share Charge to SIHL, there are no other encumbrances or restrictions on the shares of Canvest held by Best Approach. Provided that Shanghai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 releases the Canvest Share Charge to SIHL created in its favour by Best Approach or Shanghai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 agrees to the cancellation of the relevant shares of Canvest held by Best Approach upon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posed Privatisation, there are no charges, mortgages or freezing on account which may affect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posed Privatisation and the performance of obligations of Best Approach thereunder” 24 2. 横沥一期项目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科伟环保”)提供的《营业执 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科伟环保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7510966212 成立时间 2003 年 6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03 年 6 月 19 日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东莞市横沥镇西环路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 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热力 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21,000 万元,占比 52.50%; 股东 世兴国际有限公司 出资额 19,000 万元,占比 47.50%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25 根据横沥一期项目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 情况)如下: 东莞市横沥环保热电厂一期技改增容工程项目(以下称为“横沥 项目名称 一期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融资情况 融资总额:25,000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2029 年 7 月 14 日 第一项担保:科伟环保以横沥一期项目项下应收账款(垃圾处 融资担保情况 理费收入及售电收入)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项担保:粤丰科维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横沥一期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项目地块: 土地使用及产 2011 年 8 月,科伟环保取得东莞市人民政府、东莞市国土资源 权情况 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东府国用(2011)第特 1 92 号) 主要建筑物的 已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验收情况及产 因部分建筑未按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项目工程 证办理情况 竣工验收后未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环评 2014 年 4 月,取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于东莞市横沥 环评 批复 环保热电厂一期项目技改增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手续 环保 2016 年 6 月,取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于东莞市横沥 验收 环保热电厂一期项目技改增容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科伟环保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2024 年 4 月 23 日,取得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处置服务许可证 (以下称为“东莞市城管局”)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 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4 年 4 月 22 日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 电力业务许可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核发的 《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07 年 09 月 18 日至 2027 年 09 月 17 日 排污许可证 2023 年 8 月 21 日,取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 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2 年 9 月 17 日至 2027 年 9 月 16 日 (5) 垃圾处理服务协议 横沥项目为 BOO 项目,根据科伟环保的书面说明,横沥一期项目由科伟环 保直接与各镇区行政管理部门签署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协议。 26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横沥一期项目仍在履行过程中的主要垃圾处理服 务协议情况如下: 委托单位 签署时间 东莞市桥头镇公用事业服务中 2024 年 7 月 31 日 心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 年 9 月 25 日 谢岗分局 东莞市茶山镇人民政府 2003 年 11 月 13 日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 东莞市常平人民政府 2006 年 2 月 8 日 务合同 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 2008 年 12 月 25 日 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 2003 年 11 月 13 日 东莞市寮步镇人民政府 2003 年 11 月 13 日 东莞市石碣镇人民政府 2003 年 11 月 13 日 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 2003 年 11 月 13 日 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 2003 年 11 月 13 日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科伟环保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签署的《东莞市环保电 力有限公司购售电合同》,横沥一期项目售电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购电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售电人 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协议名称 《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购售电合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合同期限 2019 年 8 月 1 日-2029 年 8 月 1 日 3. 横沥二期项目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称为“粤丰科维环保”)提供 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 核查,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粤丰科维环保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684444250X 成立时间 2009 年 2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09 年 2 月 13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东莞市横沥镇西环路工业区 经营范围 垃圾焚烧发电,城市生活垃圾及污泥处置;污水处理;在 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 27 股东 世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150,000 万元,占比 100%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横沥二期项目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 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东莞市横沥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以下称为“横沥二期 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第一笔融资: 融资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融资总额:15,000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2024 年 12 月 8 日 第二笔融资: 融资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融资总额:12,200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2029 年 9 月 13 日 第三笔融资: 融资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融资总额:5,000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2025 年 5 月 30 日 融资担保情况 第一笔融资: 第一项担保:粤丰科维环保以中山市广业龙澄环保有限公司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项担保:粤丰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第二笔、第三笔融资: 第一项担保:粤丰科维环保以横沥二期项目项下应收账款 (垃圾处理费收入及售电收入)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项担保:科伟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的横沥二期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及产权情况 项目地块: 2014 年 3 月,科伟环保取得东莞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国 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东府国用(2014)第特 54 号) 2012 年 12 月,科伟环保与粤丰科维环保签署《土地租 赁合同》,科伟环保同意将项目地块出租给粤丰科维环 保建设横沥二期项目 主要建筑物的验收情 已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28 况及产证办理情况 已办理产权证书 环评手续 环评批复 2009 年 11 月,取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核发的《关于东 莞市横沥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批复》 环保验收 2012 年 9 月,取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核发的《关于东莞 市横沥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 见的函》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粤丰科维环保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2024 年 4 月 23 日,取得东莞市城管局核发的《城市生 处置服务许可证 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4 年 4 月 22 日至 2027 年 2 月 28 日 电力业务许可 2018 年 5 月 18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核发的 《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12 年 11 月 6 日至 2032 年 11 月 5 日 排污许可证 2023 年 8 月 28 日,取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 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至 2028 年 8 月 27 日 (5) 垃圾处理服务协议 横沥项目为 BOO 项目,根据粤丰科维环保的书面说明,横沥二期项目由粤 丰科维环保直接与各镇区行政管理部门签署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协议。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横沥二期项目仍在履行过程中的垃圾处理服务协 议情况如下: 委托单位 签署时间 东莞市大岭山人民政府 2021 年 4 月 6 日 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 2012 年 1 月 1 日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东莞市企石镇人民政府 2011 年 12 月 1 日 服务合同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 年 松山湖分局 东莞市黄江镇公用事业服务中 2024 年 2 月 26 日 心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粤丰科维环保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签署的《粤丰科维 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购售电合同》,横沥二期项目售电协议基本内容如 下: 购电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售电人 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协议名称 《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购售电合同》 29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合同期限 2019 年 8 月 1 日-2029 年 8 月 1 日 4. 横沥三期项目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科伟环保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 站(https://www.qcc.com/)核查,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科伟环保的基本情 况如下: 名称 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7510966212 成立时间 2003 年 6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03 年 6 月 19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东莞市横沥镇西环路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 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热力 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21,000 万元,占比 52.50%; 股东 世兴国际有限公司 出资额 19,000 万元,占比 47.50%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横沥三期项目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 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东莞市横沥环保热电厂一期技改再增容工程项目(以下称为“横 沥三期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融资机构: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融资总额:35,000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2029 年 1 月 15 日 融资担保情况 担保方式:科伟环保以横沥三期项目项下应收账款(垃圾处理 费收入及售电收入)提供质押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横沥三期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 地 使 用 及 产 项目地块: 权情况 2011 年 8 月,科伟环保取得东莞市人民政府、东莞市国土资源 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东府国用(2011)第特 192 号) 30 主要建筑物的 已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验收情况及产 因部分建筑未按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项目工程 证办理情况 竣工验收后未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环 环评批复 2015 年 9 月,取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于东莞市横沥 评 环保热电厂一期技改再增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手 环保验收 2018 年 8 月,取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于东莞市横沥 续 环保热电厂一期技改再增容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设 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科伟环保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2024 年 4 月 23 日,取得东莞市城管局核发的《东莞市 处置服务许可证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4 年 4 月 22 日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 电力业务许可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核发的 《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07 年 09 月 18 日至 2027 年 09 月 17 日 排污许可证 2023 年 8 月 21 日,取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 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2 年 9 月 17 日至 2027 年 9 月 16 日 (5) 垃圾处理服务协议 横沥项目为 BOO 项目,根据科伟环保的书面说明,横沥三期项目由科伟环 保直接与各镇区行政管理部门签署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协议。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横沥三期项目仍在履行过程中的垃圾处理服务协 议情况如下: 委托单位 签署时间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1 年 2 月 25 日 务合同 东莞市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3 年 7 月 31 日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科伟环保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签署的《东莞市科伟环 保电力有限公司(一期再增容)购售电合同》,横沥三期项目售电协议基本内 容如下: 购电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售电人 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一期再增容)购售 协议名称 电合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合同期限 2019 年 8 月 1 日-2029 年 8 月 1 日 31 5. 湛江项目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湛江市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湛江粤丰”)提供的《营业执 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湛江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湛江市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00065153198A 成立时间 2013 年 4 月 3 日 注册资本 19,4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3 年 4 月 3 日至 2045 年 10 月 16 日 注册地址 湛江市麻章区冯村鹰岭(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 一区北侧) 经营范围 垃圾焚烧发电,城市生活垃圾及污泥处置(不含危险 化学品、危险废物及其它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经营的 物资,市区内不得设立废品收购站);污水处理 股东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15,520 万元,占比 80% 科伟环保 出资额 3,880 万元,占比 20%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湛江项目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BOT 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称为 “湛江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有融资 融资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 融资总额:9,000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2027 年 4 月 1 日 融资担保情况 第一项担保:粤丰科维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第二项担保:科伟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项担保:湛江粤丰以应收账款(垃圾处理费收入及售 电收入)提供质押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湛江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及产权情况 项目地块: 2015 年 5 月,湛江粤丰取得湛江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国 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湛国用(2015)第 50037 号) 32 租赁地块: 地块①: 2015 年 5 月,湛江粤丰和湛江市麻章镇某村民委员会签 署《租地协议》,约定湛江粤丰租用约 6 亩土地用于建 设物流通道,租赁期限 28 年; 地块②: 2017 年 8 月,湛江粤丰和湛江市麻章镇某经济联合社签 署《租地协议》,约定湛江粤丰租用约 5.26 亩土地用于 建设挡土墙护坝,租赁期限 24 年。 地块③: 湛江粤丰和湛江麻章区市麻章镇某村民委员会签署《租 地协议》,约定湛江粤丰租用约 2.5 亩土地用于建设围 墙、绿化、停车场、景观,租赁期限 28 年。 主要建筑物验收情况 已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及产证办理情况 因湛江粤丰所在地块与临近地块出现少量重合,暂未办 理房屋产权证书 环评手续 环评批复 2013 年 11 月,取得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于湛 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保验收 2017 年 6 月,取得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于湛江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 函》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湛江粤丰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2024 年 8 月 21 日,取得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处置服务许可证 核发的《湛江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运输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4 年 8 月 19 日至 2025 年 8 月 18 日 电力业务许可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核发的 《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17 年 9 月 4 日至 2037 年9月3日 排污许可证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取得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 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2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7 年 11 月 28 日 (5)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根据湛江粤丰提供的《特许经营权协议》,湛江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情况 如下: 特许经营权授权方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名称 《特许经营权协议》 协议签署 签署主体 湛江粤丰与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签署日期 2013 年 4 月 18 日 垃圾处理的范围 由湛江市人民政府进行指定 33 特许经营期限 28 年(含建设期)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湛江粤丰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签署的《湛江市粤丰电 厂 2X18MW 发电机组购售电合同》,湛江项目售电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购电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售电人 湛江市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协议名称 《湛江市粤丰电厂 2X18MW 发电机组购售电合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2023 年 5 月 31 日-2024 年 5 月 31 日,合同到期后, 合同期限 如双方均未提出修改合同,则自动顺延 6. 临汾项目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临汾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临汾粤丰”)提供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临汾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临汾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MA0KWC0A45 成立时间 2019 年 12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19,432.18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9 年 12 月 23 日至 2049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县底镇南乔村东 经营范围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 PPP 项目投资、设计、 建设、维护及运营管理;电力业务:发电业务;电力供应: 售电业务;金属废料及碎屑加工处理;再生物资回收再利 用 股东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19,043.54 万元,占比 98% 临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388.64 万 元,占比 2%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临汾项目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临汾市环境产业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项 目(以下称为“临汾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融资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车站街支行 融资总额:46,000 万元 34 融资届满时间:2041 年 3 月 19 日 融资担保情况 第一项担保:粤丰科维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第二项担保:临汾粤丰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临汾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及产权情况 项目地块: 2020 年 5 月,临汾市政府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取得临汾市 规划自然资源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晋 (2020)临汾市不动产权第 0005933 号) 根据 PPP 协议,项目地块由临汾市政府工程建设服务中 心提供给临汾粤丰使用 主要建筑物的验收情 未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况及产证办理情况 根据 PPP 协议安排,土地使用权不归属于临汾粤丰,临 汾粤丰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根据 PPP 协议,在项目合 作期限内,临汾粤丰拥有项目资产的使用权及收益权。 环评手续 环评批复 2020 年 8 月,取得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核发的《关 于临汾市环境产业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 处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保验收 2022 年 12 月,完成环保验收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临汾粤丰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取得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核 处置服务许可证 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 自 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5 取水证 2023 年 4 月 6 日,取得山西省水利厅核发的《取水许可 证》,有效期自 2023 年 4 月 6 日至 2028 年 4 月 5 日 电力业务许可 2022 年 8 月 2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核发 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2 年 8 月 2 日至 2042 年 8 月 1 日 排污许可证 2023 年 11 月 21 日,取得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核 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2 年 12 月 6 日至 2027 年 12 月 5 日 (5) 项目 PPP 协议 根据临汾粤丰提供的《PPP 框架协议》《PPP 项目合同》《PPP 项目合同(项 目公司版)》,临汾项目的 PPP 协议情况如下: PPP 项目实施机构 临汾市政府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原名称为临汾市政府工 5 根据临汾粤丰的书面说明,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临汾粤丰正在向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申请更 新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 35 程建设事务管理局) 名称 《临汾市环境产 《 临 汾 市 环 境 《 临 汾 市 环 境 产 业园区生活垃圾 产 业 园 区 生 活 业 园 区 生 活 垃 圾 焚烧发电及餐厨 垃 圾 焚 烧 发 电 焚 烧 发 电 及 餐 厨 垃圾处理 PPP 项 及 餐 厨 垃 圾 处 垃圾处理 PPP 项目 目 合 作 框 架 协 理 PPP 项 目 合 合 同 ( 项 目 公 司 议》(在本节内, 同》(在本节内, 版)》(在本节内, 协议签署 以 下 称 为 《 PPP 简称《PPP 项目 简称《PPP 项目合 框架协议》) 合同》) 同(项目公司版)》) 签署主体 临汾市政府工程 临 汾 市 政 府 工 临 汾 市 政 府 工 程 建设事务管理局 程 建 设 事 务 管 建 设 事 务 管 理 局 与粤丰科维环保 理 局 与 粤 丰 科 与临汾粤丰 维环保 签署日期 2018.06.26 2019.10.16 2020.03.10 垃圾处理的范围 临汾市尧都区 特许经营期限 自项目商业试运营起至第 28 周年结束之日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临汾粤丰与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临汾供电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合同》, 临汾项目正在执行中的《购售电合同》基本信息如下: 购电人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临汾供电公司 售电人 临汾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协议名称 《购售电合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合同期限 2022 年 6 月 8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7. 易县项目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保定易县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易县粤丰”)提供的《营业 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易县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保定易县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00MA0GGGJU9F 成立时间 2021 年 6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18,1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51 年 6 月 16 日 注册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桥头乡匡山村村北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危险废物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36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再生资源销售 股东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18081.9 万元,占比 99.90% 易县易州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额 18.1 万元, 占比 0.10%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易县项目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易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称为“易县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第一笔融资: 融资机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行 融资总额:36,000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2037 年 5 月 8 日 第二笔融资: 融资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县支行 融资总额:35,000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2037 年 5 月 4 日 融资担保情况 第一笔融资 第一项担保:粤丰科维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第二项担保:易县粤丰以易县项目项下应收账款提供 质押担保 第二笔融资 担保方式:粤丰科维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易县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及产权情况 项目地块: 2022 年 5 月,易县粤丰取得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 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冀(2022)易县不动 产权第 0001784 号) 租赁地块: 2022 年,易县粤丰和史某、易县某村民委员会签署《土 地租赁协议》,约定易县粤丰租用约 10.11 亩土地用于 保障易县粤丰厂区安全,租赁期限 30 年。 主要建筑物的验收情 已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况及产证办理情况 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办理产权证 环评手续 环评批复 2021 年 12 月,取得保定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关于保 定易县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易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37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保验收 2023 年 12 月,完成环保验收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易县粤丰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 2023 年 2 月 22 日,取得易县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 经营性处置服 经营性处理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3 年 2 月 22 日至 2051 务许可证 年 7 月 29 日 取水证 2023 年 7 月 14 日,取得易县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取水许可证》, 有效期自 2023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年 7 月 13 日 电力业务许可 2023 年 6 月 30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核发的《电力业 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3 年 6 月 30 日至 2043 年 6 月 29 日 排污许可证 2023 年 9 月 28 日,取得保定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 有效期自 2023 年 9 月 28 日至 2028 年 9 月 27 日 (5) 项目 PPP 协议 根据易县粤丰提供的《河北保定易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投资协议》 《PPP 项目合同》及补充协议,易县粤丰签署的 PPP 协议情况如下: PPP 项目实施机构 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名称 《河北省保定市易 《 河 北 省 保 定 市 《河北省保 县生活垃圾焚烧发 易 县 生 活 垃 圾 焚 定市易县生 电 PPP 项目投资协 烧发电 PPP 项目合 活垃圾焚烧 议》 同》(在本节内, 发 电 PPP 项 简称《PPP 项目合 目合同之补 同》) 充协议》 签署主体 易县住房和城乡建 易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易县住房和 协议签署 设局、粤丰科维环 建 设 局 与 易 县 粤 城乡建设局 保、广州华科工程技 丰 与易县粤丰 术有限公司、湖南省 工业设备安装有限 公司 签署日期 2021 年 4 月 26 日 2021 年 7 月 29 日 2022 年 3 月 15 日 垃圾处理的范围 易县县域范围内 特许经营期限 自《PPP 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年(含建设期)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易县粤丰与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签署的《二〇二三年度购售电合 同》,易县项目售电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购电人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售电人 保定易县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协议名称 《二〇二三年度购售电合同》 38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合同期限 根据易县粤丰的书面说明,2024 年度合同正在续签中, 截至报告期末,合同双方仍实际按原合同之约定履行 8. 仲恺项目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惠州仲恺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惠州粤丰”)提供的《营业 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惠州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惠州仲恺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3MA5689KD39 成立时间 2021 年 4 月 9 日 注册资本 21,069.37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21 年 4 月 9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惠州仲恺高新区潼湖镇潼湖南路 9 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发 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危险废物经营。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农林牧渔业 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股东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10,745.38 万元,占比 51% 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出资额 7,163.59 万元,占 比 34% 惠州市奥丰达实业有限公司 出资额 3,160.4 万元,占比 15%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仲恺项目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仲恺高新区环境生态园项目(一期)(以下称为“仲恺 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融资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融资总额:5 亿元 融资届满时间:2037 年 11 月 3 日 融资担保情况 第一项担保:惠州粤丰以仲恺项目项下应收账款(垃 圾处理费收入及售电收入)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项担保:惠州粤丰以所持仲恺项目土地提供抵押 担保 39 第三项担保:惠州市奥丰达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 保 第四项担保: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提供保证 担保 第五项担保:粤丰科维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仲恺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及产权情况 项目地块: 2022 年 9 月,惠州仲恺取得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核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 权第 5045044 号) 主要建筑物的验收情 已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况及产证办理情况 按照正常流程,正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环评手续 环评批复 2022 年 1 月,取得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关于仲 恺高新区环境生态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批复》 环保验收 2024 年 5 月,完成环保验收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惠州粤丰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2024 年 9 月 20 日,取得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核发的 处置服务许可证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至 2029 年 9 月 20 日 电力业务许可 2024 年 1 月 17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核发的 《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4 年 1 月 17 日至 2044 年 1 月 16 日 排污许可证 2024 年 3 月 15 日,取得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排污 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4 年 3 月 15 日至 2029 年 3 月 14 日 (5)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根据惠州粤丰提供的《仲恺高新区环境生态园项目(一期)特许经营协议》 《产业用地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及《仲恺高新区环境生态园项目(一期) 三方协议》,仲恺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情况如下: 特许经营权授权方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名称 《仲恺高新区环境 《 产 业 用 《 仲 恺 高 新 区 环 境 生态园项目(一期) 地 建 设 和 生态园项目(一期) 特许经营协议》 使 用 监 管 三方协议》 协议签署 协议书》 签署主体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 惠 州 粤 丰 惠 州 仲 恺 高 新 技 术 产业开发区城乡环 与 惠 州 仲 产 业 开 发 区 城 乡 环 40 境卫生管理中心、粤 恺高新技 境卫生管理中心、粤 丰科维环保、东莞市 术产业开 丰科维环保、东莞市 家宝园林绿化有限 发区城乡 家宝园林绿化有限 公司、惠州市奥丰达 环境卫生 公司、惠州市奥丰达 实业有限公司、中国 管理中心 实业有限公司、广东 城市建设研究院有 省正东建设有限公 限公司 司、中国城市建设研 究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21 年 3 月 15 日 2021 年 12 2021 年 4 月 16 日 月 31 日 惠州市共有 5 个行政区,仲恺高新区隶属于惠城区。惠 垃圾处理的范围 州粤丰垃圾处理的范围来自仲恺高新区的陈江、惠环、 沥林、潼湖、潼侨五个镇 特许经营期限 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满 30 年之日止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惠州粤丰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签署的《惠州仲恺粤丰 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023 年购售电合同》,仲恺项目售电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购电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售电人 惠州仲恺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惠州仲恺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023 年购售电合 协议名称 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结算周期 2023 年 9 月 25 日-2024 年 9 月 24 日,期限届满前双 合同期限 方未提出异议,则合同期限自动延长一年 9. 泰州项目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泰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泰州粤丰”)提供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泰州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泰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00MA22E9NMX5 成立时间 2020 年 9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21,057.3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20 年 9 月 11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北庄路 6 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餐厨垃圾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 41 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 股东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13666.1877 万元,占比 64.90% 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额 7370.055 万元,占比 35% 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出资额 21.0573 万 元,占比 0.10%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泰州项目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 PPP 项目(以下 称为“泰州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融资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融资总额:49,000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2038 年 5 月 21 日 融资担保情况 担保方式:泰州粤丰以泰州项目项下应收账款提供 质押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泰州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项目地块: 2021 年 7 月,泰州粤丰取得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 土地使用及产权情况 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苏(2021)泰州市不动 产权第 0061976 号) 主要建筑物的验收情 已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况及产证办理情况 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2019 年 7 月,取得泰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关于泰州 环评批复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环评手续 批复》 环保验收 2023 年 5 月,完成环保验收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泰州粤丰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2023 年 1 月 11 日,取得泰州城市管理局核发的《城市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处置服务许可证 有效期自 2023 年 1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 月 11 日 2023 年 5 月 26 日,取得泰州水利局核发的《取水许可 取水证 证》,有效期自 2023 年 5 月 26 日至 2028 年 5 月 25 日 2023 年 2 月 27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核 电力业务许可 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3 年 2 月 27 日 至 2043 年 2 月 26 日 排污许可证 2022 年 11 月 3 日,取得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 42 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2 年 11 月 3 日至 2027 年 11 月2日 (5) 项目 PPP 协议 根据泰州粤丰提供的《PPP 项目合同》,泰州项目的 PPP 协议情况如下: PPP 项目实施机构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名称 《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项目 PPP 项目合 同》(在本节内,简称《PPP 项目合同》) 协议签署 签署主体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泰州粤丰、粤丰科维环保、福建 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20 年 9 月 25 日 泰州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及医药高新区产生的生 垃圾处理的范围 活垃圾 特许经营期限 自《PPP 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 24 年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泰州粤丰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泰州供电分公司签署的《中长期 购售电合同》,泰州项目售电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购电人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泰州供电分公司 售电人 泰州粤丰 协议名称 《中长期购售电合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自 2023 年 5 月 19 日起 5 年,双方未提出异议的,合 合同期限 同继续履行,有限期按合同有效期重复续展 (7) 项目配套填埋场 根据泰州粤丰提供的配套填埋场相关文件及书面说明,泰州项目配套填埋 场相关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 PPP 项目 项目公司 泰州粤丰 项目地点 泰州市农业开发区红旗社区境内 项目地块: 2021 年 7 月,泰州粤丰取得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 项目用地 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苏(2021)泰州市不动产 权第 0061982 号) 2019 年 7 月,取得《关于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 环评批复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3 年 5 月,取得《泰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泰州市 环保验收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意见》 填埋内容 飞灰稳定物 10. 瑞丽项目 43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德宏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德宏粤丰”)提供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德宏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德宏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3100MA6NUQLK0G 成立时间 2019 年 6 月 6 日 注册资本 12,68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9 年 6 月 6 日至 2054 年 6 月 5 日 注册地址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瑞丽市 G56 杭瑞高 速路北侧、钉子厂西侧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 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 股东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11,412 万元,占比 90% 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额 1,268 万元,占比 10%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瑞丽项目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云南省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以下称为“瑞丽 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融资机构:瑞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富民路分社 融资总额:26,000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2034 年 8 月 11 日 融资担保情况 第一项担保:粤丰科维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第二项担保:德宏粤丰以瑞丽项目项下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 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瑞丽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及产权情况 项目地块: 2020 年 9 月,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城市投资开发公 司取得瑞丽市自然资源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 号:云(2020)瑞丽市不动产权第 0005197 号) 根据《PPP 项目合同》及相关租赁协议,瑞丽市住房和 44 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德宏粤丰提供项目建设用地,为此, 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项 目地块出租给德宏粤丰使用 主要建筑物的验收情 已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况及产证办理情况 土地使用权不归属于德宏粤丰,德宏粤丰未办理房屋产 权证书。根据《PPP 项目合同》,德宏粤丰有权在项目 土地上投资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在特许经营期内 使用地上设施及建筑物。 环评手续 环评批复 2019 年 9 月,取得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核发的《关于瑞丽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保验收 2022 年 3 月,完成环保验收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德宏粤丰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根据瑞丽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3 年 4 月 20 日出具的《情 处置服务许可证 况说明》,瑞丽市已取消《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 务许可证》的审批 取水证 2022 年 1 月 25 日,取得瑞丽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取 水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2 年 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 电力业务许可 2022 年 4 月 11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核 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2 年 4 月 11 日 至 2042 年 4 月 10 日 排污许可证 2021 年 6 月 22 日,取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生态环 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1 年 6 月 22 日至 2026 年 6 月 21 日 (5) 项目 PPP 协议 根据德宏粤丰提供的《PPP 项目合同》及补充协议,瑞丽项目的 PPP 协议 情况如下: PPP 项目实施机构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名称 《云南省德宏傣 《关于<云南省德 《关于<云南省 族景颇族自治州 宏 傣 族 景 颇 族 自 德宏傣族景颇 瑞丽市生活垃圾 治 州 瑞 丽 市 生 活 族自治州瑞丽 焚烧发电政府与 垃 圾 焚 烧 发 电 政 市生活垃圾焚 社 会 资 本 合 作 府与社会资本合 烧发电政府与 (PPP)合同》(在 作(PPP)合同>之 社会资本合作 协议签署 本 节 内 , 简 称 补充协议》 (PPP ) 合 同 > 《 PPP 项 目 合 之 补 充 协 议 同》) (二)》 签署主体 瑞丽市住房和城 瑞 丽 市 住 房 和 城 瑞丽市住房和 乡规划建设局与 乡规划建设局、粤 城乡规划建设 德宏粤丰 丰科维环保、德宏 局、粤丰科维环 45 粤丰 保、德宏粤丰 签署日期 2019 年 合同未明确 合同未明确 垃圾处理的范围 瑞丽市及陇川县 特许经营期限 自运营日起 28 年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德宏粤丰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厂购售电合同》,瑞丽项目售电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购电人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售电人 德宏粤丰 协议名称 《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购售电合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2021 年 4 月 30 日-2022 年 4 月 29 日,合同双方未提 合同期限 出异议,则自动展期循环展期 1 年 11. 信宜项目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信宜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信宜粤丰”)提供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信宜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信宜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900MA4WB10T32 成立时间 2017 年 3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16,9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7 年 3 月 17 日至 2047 年 3 月 15 日 注册地址 广东省信宜市池洞镇贺垌村 经营范围 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电力生产(除核力发电,不含单机容 量 30 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电、单机容量 20 万千瓦及 以下燃煤凝汽抽汽两用热电联产方式发电)与销售;销售 灰渣;污水处理;危险废物经营 股东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8619 万元,占比 51% 世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8281 万元,占比 49%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信宜项目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信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以下称为“信宜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第一笔融资: 46 融资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 融资总额:28,519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2034 年 4 月 25 日 第二笔融资: 融资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 融资总额:10,687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2034 年 4 月 25 日 融资担保情况 第一笔融资 第一项担保:粤丰科维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第二项担保:信宜粤丰以应收账款(垃圾处理费收入及售电 收入)提供质押担保 第三项担保:根据《抵押合同》,信宜粤丰以机器设备提供 抵押担保,并拟以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 第二笔融资: 第一项担保:粤丰科维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第二项担保:信宜粤丰以信宜项目项下应收账款(垃圾处理 费收入及售电收入)提供质押担保 第三项担保:根据《抵押合同》,信宜粤丰以机器设备提供 抵押担保,并拟以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信宜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及产权情况 项目地块: 2019 年 1 月,信宜粤丰取得信宜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不 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19)信宜市不动产权第 0000206 号) 主要建筑物的验收情 已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况及产证办理情况 已办理产权证书 环 评 手 环评批复 2018 年 7 月,取得茂名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于信宜粤 续 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信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的批复》 环保验收 2020 年 11 月,完成环保验收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信宜粤丰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2024 年 3 月 25 日,取得信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核 处置服务许可证 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 自 2024 年 3 月 25 日至 2027 年 3 月 24 日 电力业务许可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核发的 《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0 年 12 月 15 日至 2040 年 12 月 14 日 排污许可证 2024 年 1 月 9 日,取得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 47 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4 年 1 月 9 日至 2029 年 1 月 8 日 (5)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根据信宜粤丰提供的《信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 BOT 中标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信宜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情况如下: 特许经营权授权方 信宜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名称 《信宜市绿能环 《信宜市绿能 《信宜市绿能环 保发电项目特许 环保发电项目 保发电项目特许 经营权 BOT 中标 特许经营合同》 经 营 合 同 补 充 协 合同》 (本节内,简称 议》 《特许经营合 协议签署 同》) 签署主体 信 宜 市 住 房 和 城 信 宜 市 住 房 和 信 宜 市 住 房 和 城 乡规划建设局与 城乡规划建设 乡建设局与信宜 粤丰科维环保 局与信宜粤丰 粤丰 签署日期 2017 年 1 月 20 日 2017 年 10 月 31 2020 年 4 月 7 日 日 垃圾处理的范围 信宜市范围内及临近乡镇 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且一期工程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 特许经营期限 30 年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信宜粤丰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签署的《购售电合同》, 信宜项目售电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购电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 售电人 信宜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协议名称 《购售电合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同到期后, 合同期限 如双方均未提出修改合同,则自动顺延 1 年,但延续 期限最多不超过 5 年 (7) 项目配套填埋场 根据信宜粤丰提供的配套填埋场相关文件及信宜粤丰的书面说明,信宜项 目配套填埋场相关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信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 项目公司 信宜粤丰 项目地点 广东省信宜市池洞镇贺垌村大庆坑 项目地块: 项目用地情况 2019 年 1 月,信宜粤丰取得信宜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不 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19)信宜市不动产权第 0000206 48 号) 2018 年 7 月,取得《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信宜粤丰环 环评批复情况 保电力有限公司信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的批复》 2020 年 11 月,取得《信宜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信 环保验收情况 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填埋内容 飞灰稳定物 12. 来宾项目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来宾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来宾粤丰”)提供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来宾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来宾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13007689466026 成立时间 2005 年 1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26,15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05 年 1 月 19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城厢镇大莆田村 1-1 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输电、供电 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污 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 股东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26,150 万元,占比 100%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来宾项目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来宾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称为“来宾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融资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 融资总额:32,000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自实际提款日起 120 个月 融资担保情况 第一项担保:粤丰科维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第二项担保:科伟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项担保:粤丰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第四项担保:来宾粤丰以应收账款(垃圾处理费收入及售电收 入)提供质押担保 第五项担保:来宾粤丰以生产线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第六项担保:来宾粤丰以所持来宾项目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49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来宾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及产 项目地块: 权情况 地块①:2018 年 7 月,来宾粤丰取得来宾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桂(2018)来宾市不动产权第 0009326 号)》; 地块②:2018 年 7 月,来宾粤丰取得来宾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桂(2018)来宾市不动产权第 0009058 号); 地块③:2018 年 8 月,来宾粤丰取得来宾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桂(2018)来宾市不动产权第 0010486 号) 租赁地块: 地块①:2016 年,来宾粤丰与自然人吴某及来宾市城厢镇某村 委会签署《土地租赁合同》,吴某将来宾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外 面积 1.753 亩土地租赁给来宾粤丰使用,期限至来宾垃圾焚烧 发电厂整体拆除搬迁止; 地块②:2016 年,来宾粤丰与自然人韦某及来宾市城厢镇某村 委会签署《土地租赁合同》,韦某将来宾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外 面积 0.985 亩土地租赁给来宾粤丰使用,期限至来宾垃圾焚烧 发电厂整体拆除搬迁止; 地块③:2016 年,来宾粤丰与自然人吴某及来宾市城厢镇某村 委会签署《土地租赁合同》,吴某将来宾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外 面积 6.977 亩土地租赁给来宾粤丰使用,期限至来宾垃圾焚烧 发电厂整体拆除搬迁止; 地块④:2016 年,来宾粤丰与自然人韦某及来宾市城厢镇某村 委会签署《土地租赁合同》,韦某将来宾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外 面积 0.97 亩土地租赁给来宾粤丰使用,期限至来宾垃圾焚烧发 电厂整体拆除搬迁止; 地块⑤:2016 年,来宾粤丰与自然人韦某及来宾市城厢镇某村 委会签署《土地租赁合同》,韦某将来宾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外 面积 0.632 亩土地租赁给来宾粤丰使用,期限至来宾垃圾焚烧 发电厂整体拆除搬迁止 根据来宾粤丰的书面说明,上述土地原用途为水田,由来宾粤 丰租赁后用于垃圾运输通道用地。 主要建筑物的 已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验收情况及产 因项目实际建设与建设工程规划存在部分差异,部分建筑在竣 证办理情况 工验收后未办理产权证书 环评 环 评 批 2016 年 1 月,取得来宾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于广西来宾市 手续 复 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50 环 保 验 2018 年 2 月,取得来宾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于广西来宾市 收 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扩建工程(噪声、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申请的批复》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来宾粤丰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2024 年 3 月 27 日,取得来宾市城市管理局核发的《从 处置服务许可证 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 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4 年 3 月 27 日至 2026 年 3 月 26 日 取水证 2020 年 9 月 1 日,取得来宾市水利局核发的《取水许可 证》,有效期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 电力业务许可 2021 年 3 月 31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核发的 《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13 年 04 月 03 日至 2033 年 04 月 02 日 排污许可证 2021 年 6 月 7 日,取得来宾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 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1 年 06 月 12 日至 2026 年 06 月 11 日 (5)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根据来宾粤丰提供的《特许经营协议》,来宾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情况如 下: 特许经营权授权方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市政管理局 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 议》(本节内,简称《特许经营协议》) 协议签署 签署主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市政管理局与来宾粤丰 签署日期 2007 年 4 月 25 日 垃圾处理的范围 来宾市城区现有垃圾堆放场的所有垃圾 2015 年 7 月,来宾市城市管理局核发《关于来宾市垃圾 特许经营期限 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项目和顺延特许经营期限的复函》, 同意将来宾项目特许经营期限自 2033 年延长至 2042 年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来宾粤丰与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来宾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购 售电合同》,来宾项目正在执行中的《来宾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购售电合同》基 本信息如下: 购电人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售电人 来宾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协议名称 《来宾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购售电合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同到期后, 合同期限 如双方均未提出修改合同,则自动顺延 51 (7) 项目配套填埋场 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配套填埋场相关文件及书面说明,来宾项目配套填埋 场相关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来宾市垃圾填埋场修复工程项目 项目公司 来宾粤丰 项目地点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莆田村东北面约 1 公里处 项目地块: 根据来宾粤丰的书面说明及来宾市城市管理局与来宾粤 丰签署的《来宾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修复、管理、使用协 议》,填埋场用地由来宾市城市管理局持有土地使用权, 来宾市城市管理局将填埋场整体移交给来宾粤丰进行投 项目用地情况 资建设并由来宾粤丰取得填埋场运营管理权 租赁地块: 2024 年 8 月,来宾粤丰与自然人谭某及来宾市城厢镇某 村委会签署《土地租赁合同》,谭某将兴宾区城厢镇枫 木村约 15 亩土地租赁给来宾粤丰使用,期限 1 年 2007 年 4 月,取得《关于广西来宾市生活垃圾转运系统 环评批复情况 及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16 年 11 月,取得《关于广西来宾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工 环保验收情况 程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的批复》 填埋内容 飞灰稳定物 13. 营口项目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营口粤丰电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称为“营口粤丰”)提供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营口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营口粤丰电力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800MA1067908L 成立时间 2020 年 1 月 8 日 注册资本 22,535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20 年 1 月 8 日至 2050 年 1 月 7 日 注册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东海大街东 277 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 务、供(配)电业务。 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资 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轻质建筑材 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砖瓦销售,砖瓦制造,固体 废物治理,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 52 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股东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22,489.93 万元,占比 99.80%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出资额 22.535 万元,占比 0.10%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出资额 22.535 万元,占 比 0.10%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营口项目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营口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以下称为“营口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融资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融资总额:92,000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2038 年 6 月 19 日 融资担保情况 担保方式:营口粤丰以营口项目项下应收账款(垃圾处理费 收入及售电收入)提供质押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营口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 地 使 用 及 产 权 项目地块: 情况 2020 年 4 月,营口粤丰取得营口市自然资源区核发的《不 动产权证书》(证号:辽(2020)营口市不动产权第 0005720 号) 主 要 建 筑 物 的 验 已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收 情 况 及 产 证 办 因项目实际建设与建设工程规划存在部分差异,暂未办理 理情况 房屋产权证书 环 评 环评批复 2020 年 3 月,取得营口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关于营口循 手续 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保验收 2021 年 10 月,完成环保验收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营口粤丰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2024 年 9 月 29 日,取得营口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城 处置服务许可证 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4 年 9 月 29 日至 2027 年 9 月 28 日 电力业务许可 2021 年 4 月 10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核发的 《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1 年 4 月 10 日至 2041 年4月9日 排污许可证 2021 年 3 月 30 日,取得营口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 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1 年 3 月 30 日至 2026 年 3 月 29 日 53 (5)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根据营口粤丰提供的《特许经营协议》等文件,营口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 情况如下: 特许经营权授权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方 名称 《营口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特许经营协议》(本节 协 议 内,简称《特许经营协议》) 签署 签署主体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营口粤丰 签署日期 2020 年 1 月 8 日 营口市区内(包括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沿海产业基地、 垃圾处理的范围 自贸区、鲅鱼圈区、大石桥市、盖州市) 特许经营期限 30 年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营口粤丰与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签署的《辽宁省 2022-2025 年购售 电合同》,营口项目售电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购电人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售电人 营口粤丰电力环保有限公司 协议名称 《辽宁省 2022-2025 年购售电合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结算周期 合同期限 2022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14. 韶关项目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韶关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韶关粤丰”)提供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韶关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韶关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205MA53EPQ17W 成立时间 2019 年 6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12,661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9 年 6 月 28 日至 2049 年 6 月 28 日 注册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左村村委会撑仕岭村将军岭 经营范围 垃圾焚烧发电;城市生活垃圾及污泥处置;污水处理 股东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12,648 万元,占比 99.90%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出 资 额 13 万 元 , 占 比 0.10%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54 根据韶关项目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以下称为 “韶关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融资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 融资总额:34,140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2035 年 3 月 16 日 融资担保情况 第一项担保:粤丰科维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第二项担保:韶关粤丰以韶关项目项下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韶关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及产权情况 项目地块: 2020 年 5 月,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取得韶关市自然资源 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0)曲江区 不动产权第 0002160 号) 根据 PPP 协议,项目地块由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提供予 韶关粤丰使用 租赁地块: 2023 年 7 月,韶关粤丰与广东某公司、叶某签署《土地 租赁协议书》,约定韶关粤丰租用约 3.46 亩土地用于取 水泵房建设,租赁期限 26 年 主要建筑物的验收情 已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况及产证办理情况 已由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办理产权证书,根据 PPP 协议, 项目合作期内,韶关粤丰有权运营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 园一期工程。 环评 环评批复 2019 年 6 月,取得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做出的《关于韶关 手续 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保验收 2021 年 9 月,完成环保验收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韶关粤丰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取得韶关市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处置服务许可证 管理局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 有效期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7 年 10 月 14 日 取水证 2022 年 2 月 25 日,取得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核发的《取 水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2 年 3 月 16 日至 2027 年 3 月 15 日 55 电力业务许可 2021 年 9 月 7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核发的《电 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1 年 4 月 6 日至 2041 年 4月5日 排污许可证 2023 年 11 月 8 日,取得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 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3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8 年 11 月 10 日 (5) 项目 PPP 协议 根据韶关粤丰提供的《PPP 项目合同》等文件,韶关项目签署的 PPP 协议 情况如下: PPP 项目实施机构 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名称 《韶关市循环经济环 《韶关市循环经济《韶关市循 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 环经济环保 环保园一期工程(垃 烧发电)项目 PPP 项 圾焚烧发电)项目园(垃圾焚烧 目协议书》 PPP 项目合同》(本 发电)项目启 节 内 , 简 称 《 PPP 用至开始试 项目合同》) 运行期之间 垃圾焚烧处 协议 理费用支付 签署 协议》 签署主体 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韶关市市政管理中 韶 关 市 市 政 粤丰科维环保、福建省 心与韶关粤丰 管理中心与 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 韶关粤丰 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 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19 年 6 月 20 日 2019 年 9 月 19 日 2024 年 3 月 6 日 垃圾处理的范围 韶关市中心城区(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 特许经营期限 3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28 年)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韶关粤丰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签署的《购售电合同》, 韶关项目售电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购电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 售电人 韶关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协议名称 《购售电合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2021 年 6 月 18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同到期后, 合同期限 如双方均未提出修改合同,则自动顺延 15. 市区厂项目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56 根据东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东莞粤丰” )提供的《营业执 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东莞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东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768404416Q 成立时间 2004 年 11 月 5 日 注册资本 33,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04 年 11 月 5 日至 2029 年 11 月 4 日 注册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水濂社区 经营范围 垃圾焚烧发电;城市生活垃圾及污泥处置;污水处理 股东 粤丰科维环保出资额 22,000 万元,占比 66.67%; 泓通海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9,900 万元,占比 30% 安贝尔香港有限公司 出资额 1,100 万元,占比 3.33%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市区厂项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东莞市市区垃圾处理厂技改增容工程项目一期、东莞市市区 环保热电厂增加垃圾处理生产线及建设环保教育展示中心 工程项目二期(以下称为“市区厂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第一笔融资: 融资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 融资总额:38,000 万元 借款期限:180 个月 第二笔融资: 融资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融资总额:38,000 万元 借款期限:2027 年 4 月 27 日 融资担保情况 第一笔融资 担保方式:东莞粤丰以市区厂项目项下应收账款(垃圾处理 费收入及售电收入)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笔融资 第一项担保:粤丰科维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第二项担保:东莞粤丰以市区厂项目项下应收账款(垃圾处 理费收入及售电收入)提供质押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57 根据市区厂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及产权情况 项目地块: 2009 年 4 月,东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取得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东府国用(2009)第 19000305898 号) 根据东莞粤丰的书面说明、《特许经营协议》及相关 补充协议,项目地块由特许经营授予方提供予东莞粤 丰使用 主要建筑物的验收情 已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况及产证办理情况 项目用地未归属于东莞粤丰,东莞粤丰未办理房屋产 权证书。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 目土地由特许经营授予方提供予东莞粤丰使用及投资 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东莞粤丰在特许经营期限 内享有相关建筑物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环评手续 环评批复 2012 年 4 月,取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核发的《关于东 莞市市区垃圾处理厂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的批复》 环保验收 2014 年 6 月,取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于东 莞市市区垃圾处理厂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意见的函》 根据东莞粤丰提供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二期项目建设相关手续的 取得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及产权情况 项目地块: 2009 年 4 月,东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取得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东府国用(2009)第 19000305898 号) 主要建筑物的验收情 已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况及产证办理情况 项目用地未归属于东莞粤丰,东莞粤丰未办理房屋产 权证书。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 目土地由特许经营授予方提供予东莞粤丰使用及投资 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东莞粤丰在特许经营期限 内享有相关建筑物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环评手续 环评批复 2016 年 9 月,取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于东 莞市市区环保热电厂增加垃圾处理生产线及建设环保 教育展示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保验收 2018 年 6 月,取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于东 莞市市区环保热电厂增加垃圾处理生产线及建设环保 教育展示中心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设施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58 根据东莞粤丰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2022 年 5 月 9 日,取得东莞市城管局核发的《城市生 处置服务许可证 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2 年 5 月 9 日至 2025 年 5 月 8 日 电力业务许可 2018 年 2 月 2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核发的 《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07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7 年 12 月 17 日 排污许可证 2023 年 12 月 7 日,取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 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3 年 12 月 7 日至 2028 年 12 月6日 (5)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根据东莞粤丰提供的《特许经营协议》及补充协议,市区厂项目的特许经 营协议情况如下: 特许经营权授权方 东莞市城管局 名称 《东莞市市区垃圾处理厂项目“BOT”(建设-运营-移 交)特许权协议书》(本节内,简称《特许经营协议》)、 《东莞市市区环保热电厂“BOT”特许权补充协议》《东 莞 市 市 区 垃 圾 处 理 厂 项 目 “BOT” 特 许 权 补 充 协 议 协议签署 (二)》《东莞市市区垃圾处理厂项目“BOT”特许权 补充协议(三)》《东莞市市区环保热电厂“BOT”项 目特许权补充协议(四)》 签署主体 东莞粤丰与东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签署日期 主协议签署日期为 2004 年 12 月 10 日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市区厂项目 垃圾处理的范围 处理东莞市莞城区、东城区、南城区、万江区和高埗 镇等 4 区 1 镇垃圾 原特许经营期限为 25 年。2019 年 12 月 31 日,东莞市 城管局与东莞粤丰签署《东莞市市区环保热电厂 特许经营期限 “BOT”项目特许权补充协议(四)》,将前述特许经营期 限延长 10 年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东莞粤丰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签署的《东莞粤丰环保 电力有限公司(一期)购售电合同》《东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二期)购 售电合同》,市区厂项目售电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1 《东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一期)购售电合同》 购电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售电人 东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协议名称 《东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一期)购售电合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59 合同期限 2019 年 8 月 1 日-2029 年 8 月 1 日 2 《东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二期)购售电合同》 购电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售电人 东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协议名称 《东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二期)购售电合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合同期限 2019 年 8 月 1 日-2029 年 8 月 1 日 16. 电白项目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茂名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茂名粤丰”)提供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茂名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茂名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900MA514AP48Q 成立时间 2017 年 12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35,297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7 年 12 月 11 日至 2047 年 12 月 11 日 注册地址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火莲塘 经营范围 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电力生产(除核力发电,不含单机容 量 30 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电、单机容量 20 万千瓦及 以下燃煤凝汽抽汽两用热电联产方式发电)与销售;销售 灰渣;污水处理 股东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18,201 万元,占比 51.57% 世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17,096 万元,占比 48.43%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电白项目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茂名市电白区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以下称为“电白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融资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 融资总额:51,792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2034 年 8 月 8 日 融资担保情况 第一项担保:粤丰科维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第二项担保:茂名粤丰以电白项目项下应收账款提供质押 担保 第三项担保:茂名粤丰以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60 根据电白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 地 使 用 及 产 权 项目地块: 情况 2019 年 5 月,茂名市电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得茂名市 电白区国土资源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 证号:粤(2019) 电白区不动产权第 0002630 号) 根据 PPP 协议,项目地块由茂名市电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提供予茂名粤丰使用 主 要 建 筑 物 的 验 已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收 情 况 及 产 证 办 根据 PPP 协议,土地使用权不归属于茂名粤丰,茂名粤丰 理情况 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根据 PPP 协议,在项目合作期限内, 茂名粤丰有权运营电白区绿能环保发电厂工程。 环 评 环评批复 2018 年 8 月,取得茂名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茂名市环境 手续 保护局关于茂名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茂名市电白区绿能 环保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保验收 2020 年 11 月,完成环保验收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茂名粤丰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2023 年 4 月 7 日,取得茂名市电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 处置服务许可证 执法局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 证》,有效期自 2023 年 4 月 8 日至 2026 年 4 月 7 日 电力业务许可 2021 年 1 月 22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核发的 《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1 年 1 月 22 日至 2041 年 1 月 21 日 排污许可证 2023 年 1 月 17 日,取得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 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3 年 1 月 23 日至 2028 年 1 月 22 日 (5) 项目 PPP 协议 根据茂名粤丰提供的《PPP 协议》等文件,电白项目的 PPP 协议情况如下: PPP 项目实施机构 茂名市电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名称 《茂名市电白区绿能环保发电厂 PPP 项目 PPP 协议》 (本节内,简称《PPP 协议》) 协议签署 签署主体 茂名粤丰与茂名市电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署日期 2018 年 8 月 9 日 电白区行政管辖区(含高新区、水东湾新城区、滨海 垃圾处理的范围 新区等) 30 年(含建设期 15 个月),自项目商业运营日起至第 特许经营期限 28 个周年两个月止 (6) 项目售电协议 61 根据茂名粤丰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签署的《购售电合同》, 电白项目售电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购电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 售电人 茂名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协议名称 《购售电合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2022 年 1 月 7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同到期后, 合同期限 如双方均未提出修改合同,则自动顺延 (7) 项目配套填埋场 根据茂名粤丰提供的配套填埋场相关文件及茂名粤丰的书面说明,电白项 目配套填埋场相关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茂名市电白区绿能环保发电项目 项目公司 茂名粤丰 项目地点 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火莲塘 项目地块: 2019 年 5 月,茂名市电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得茂名 市电白区国土资源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项目用地情况 粤(2019)电白区不动产权第 0002630 号) 根据 PPP 协议,项目地块由茂名市电白区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提供予茂名粤丰使用 2018 年 8 月,取得《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茂名粤丰环 环评批复情况 保电力有限公司茂名市电白区绿能环保发电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0 年 10 月,取得《茂名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茂 环保验收情况 名市电白区绿能环保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填埋内容 飞灰稳定物 17. 清远项目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清远市中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清远粤丰”)提供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清远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清远市中田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8026682130309 成立时间 2007 年 11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35,075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07 年 11 月 12 日至 2068 年 3 月 30 日 62 注册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升平社区天堂山林场四工区 11 号1栋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 业务、供(配)电业务。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污水处 理及其再生利用 股东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35,075 万元,占比 100%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清远项目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清远市清城区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厂)(以下称为“清远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融资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 融资总额:92,500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2035 年 5 月 21 日 融资担保情况 第一项担保:粤丰科维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第二项担保:清远粤丰以清远项目项下应收账款提供质 押担保 第三项担保:清远粤丰以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清远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及产权情况 项目地块: 2020 年 3 月,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取得清远 市自然资源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0) 清远市不动产第 0013820 号)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地块由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 合执法局提供予清远粤丰使用 主要建筑物的验收情 已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况及产证办理情况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土地使用权不归属于清远粤丰, 清远粤丰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根据特许经营协议, 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清远粤丰有权运营清远市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项目。 环评手续 环评批复 2020 年 2 月,取得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关于< 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清远市清城区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保验收 2022 年 1 月,完成环保验收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清远粤丰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63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2024 年 4 月 28 日,取得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处置服务许可证 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有 效期自 2024 年 4 月 28 日至 2027 年 4 月 28 日 取水证 2023 年 9 月 22 日,取得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核发 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3 年 9 月 22 日至 2028 年 9 月 21 日 电力业务许可 2021 年 9 月 1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核发的 《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41 年 8 月 31 日 排污许可证 2021 年 5 月 26 日,取得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 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 (5)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根据清远粤丰提供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补充协议, 清远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情况如下: 特许经营权授权方 清远市市政房产管理局(相关职能后续由清远市城市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 名 称 及 签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东莞市坤 署主体 元投资有限公司与清远市市政房产管理局签署); 《清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 议(一)》(清远粤丰与清远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签署); 《清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 议(二)》(清远粤丰与清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签署); 《清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 议(三)》(清远粤丰与清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签署); 《清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 协议签署 议(四)》(清远粤丰与清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签署); 《清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 议(五)》(清远粤丰与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 局签署); 《清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 议(六)》(清远粤丰与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局签署) 签署日期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署日期为 2008 年 6 月 6 日 主要处理清远市区、清新县、佛冈县和周边乡镇的生 垃圾处理的范围 活垃圾 特许经营期限 自项目环评审批通过之日起满 30 年之日止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清远粤丰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签署的《购售电合同》, 清远项目售电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64 购电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售电人 清远市中田新能源有限公司 协议名称 《购售电合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2021 年 4 月 16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同到期后, 合同期限 如双方均未提出修改合同,则自动顺延 (7) 项目配套填埋场 根据清远粤丰提供的配套填埋场相关文件及清远粤丰的书面说明,清远项 目配套填埋场相关信息如下: 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清远市清城区生活垃圾焚烧 项目名称 发电厂) 项目公司 清远粤丰 项目地点 清远市飞来峡镇天堂山林场内 项目地块: 2020 年 3 月,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取得清远市 自然资源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0) 项目用地情况 清远市不动产权第 0013820 号)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地块由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 执法局提供予清远粤丰使用。 2020 年 2 月,取得《关于<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清 环评批复情况 远市清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批复》 2022 年 1 月,取得《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清远市 环保验收情况 清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填埋内容 飞灰稳定物 18. 中山项目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中山市广业龙澄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中山粤丰”)提供的《营业执 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中山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中山市广业龙澄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684455718U 成立时间 2009 年 2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41,859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09 年 2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中山市神湾镇外沙村南部组团垃圾处理基地第一栋 65 经营范围 电力供应,环境卫生管理,垃圾焚烧处理,渗滤液处理, 余热发电 股东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41,859 万元 100%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中山项目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 圾渗滤液处理厂项目(以下称为“中山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第一笔融资: 融资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 融资总额:47,500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2036 年 5 月 24 日 第二笔融资: 融资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融资总额:47,500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2036 年 5 月 25 日 融资担保情况 第一笔融资: 第一项担保:中山粤丰以中山项目项下应收账款(垃圾 处理费收入及售电收入)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项担保:粤丰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第二笔融资: 第一项担保:中山粤丰以中山项目项下应收账款(垃圾 处理费收入及售电收入)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项担保:粤丰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中山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及产权情况 项目地块: 地块①: 2021 年 6 月,中山市财政局取得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1)中山 市不动产权第 0167176 号) 地块②: 2021 年 6 月,中山市财政局取得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1)中山 市不动产权第 0167175 号) 根据特许权协议及中山粤丰的书面说明,中山粤丰 66 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可以为中山项目及扩建项目(如 适用)之目的独家占用和使用项目地块 主要建筑物的验收情况 一期:已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及产证办理情况 二期:已完成消防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 土地使用权不归属于中山粤丰,中山粤丰未办理房 屋产权证书。根据相关特许权协议,中山粤丰有权 于特许经营期内在项目土地上投资、建设、运营垃 圾焚烧发电项目 环评手续 环评批复 一期: 2010 年,取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于<中 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渗滤液处理厂工程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11 年 2 月,取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核发的《关于 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批复》 二期: 2020 年 5 月,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关于 <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 厂和渗滤液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的批复》 环保验收 一期: 2017 年 12 月,取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 于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 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的函》 二期: 2022 年 6 月,完成环保验收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中山粤丰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一期:2024 年 6 月 28 日,取得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 处置服务许可证 合执法局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 证》,有效期自 2024 年 6 月 30 日至 2027 年 6 月 29 日 二期:2024 年 6 月 28 日,取得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 合执法局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 证》,有效期自 2024 年 7 月 20 日至 2027 年 7 月 19 日 电力业务许可 2022 年 1 月 18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核发 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18 年 7 月 16 日 至 2038 年 7 月 15 日 67 排污许可证 2022 年 1 月 28 日,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 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2 年 1 月 28 日至 2027 年 1 月 27 日 (5)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根据中山粤丰提供的《特许权协议》,中山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情况如下: 特许经营权授权方 中山市建设局 名称 《特许权协议》 协议签署 签署主体 中山粤丰与中山市建设局 签署日期 2009 年 8 月 21 日 垃圾处理的范围 中山市建设局送达的垃圾 特许经营期限 自 2012 年 10 月 28 日至 2034 年 10 月 27 日止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中山粤丰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签署的《中山市广业龙 澄环保有限公司购售电合同(中粤电厂)》及《中山市广业龙澄环保有限公司 (二期)购售电合同(中粤电厂)》,中山项目售电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1 一期 购电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售电人 中山粤丰 《中山市广业龙澄环保有限公司购售电合同(中粤 协议名称 电厂)》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2022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双方未提出 合同期限 异议,合同自动循环展期 1 年 2 二期 购电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售电人 中山粤丰 《中山市广业龙澄环保有限公司(二期)购售电合 协议名称 同(中粤电厂)》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合同期限 2024 年 2 月 8 日-2025 年 2 月 8 日 19. 信丰项目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信丰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信丰粤丰” )提供的《营业执 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信丰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68 名称 信丰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22309204714H 成立时间 2014 年 6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12,51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4 年 6 月 30 日至 2044 年 6 月 29 日 注册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长生村长坑仔 094 乡道西侧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 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危险废物经营。 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 股东 厦门坤跃环保有限公司 出资额 12,510 万元,占比 100%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信丰项目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信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下称为“信丰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融资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 融资总额:26,700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2034 年 4 月 25 日 融资担保情况 担保方式:信丰粤丰以信丰项目土地、房产及机器设备 提提供抵押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信丰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及产权情况 项目地块及房产: 2020 年 5 月,信丰粤丰取得信丰县自然资源局核发的 《不动产权证书》(证号:赣(2020)信丰县不动产 权第 0011450 号-011455 号) 主要建筑物的验收情 已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况及产证办理情况 已办理产权证书 环评手续 环评批复 2017 年 5 月,取得赣州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于< 信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批复》; 2019 年 1 月,取得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关于< 信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 告书>的批复》 环保验收 2019 年 9 月,取得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关于信 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2019 年 9 月,取得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关于信 69 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信丰粤丰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2020 年 5 月 1 日,取得信丰县城市管理局核发的《城 处置服务许可证 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有效期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取水证 2024 年 1 月 12 日,取得信丰县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取 水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9 年 2 月 28 日 电力业务许可 2019 年 12 月 9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核发 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19 年 7 月 1 日 至 2039 年 7 月 18 日 排污许可证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取得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 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9 年 11 月 14 日 (5)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根据信丰粤丰提供的《特许经营权协议》,信丰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情况 如下: 特许经营权授权方 信丰县城市管理局 名称 《信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BOT 项目特许经营权协 议》(本节内,简称《特许经营权协议》) 协议签署 签署主体 厦门坤跃环保有限公司(持有信丰粤丰 100%股权) 与信丰县城市管理局 签署日期 2012 年 3 月 23 日 垃圾处理的范围 信丰县城乡规划范围内 自信丰县城市管理局向厦门坤跃环保有限公司实际 特许经营期限 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之日起 30 年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信丰粤丰与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信丰县供电局分公司签署的《购 售电合同》,信丰项目售电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购电人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信丰县供电局分公司 售电人 信丰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协议名称 《购售电合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合同期限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7) 项目配套填埋场 70 根据信丰粤丰提供的配套填埋场相关文件及书面说明,信丰项目配套填埋 场相关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信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三期(Ⅰ阶段)工程 项目公司 信丰粤丰 项目地点 信丰县嘉定镇长生村长坑仔 项目地块: 2024 年 1 月,信丰县城市管理局取得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赣(2024)信丰县不 项目用地情况 动产权第 0000148 号) 信丰县城市管理局根据《土地供应协议》之约定将项目 地块提供予信丰粤丰使用 2022 年 1 月,取得《关于<信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 环评批复情况 目三期工程(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保验收情况 2022 年 11 月,完成环保验收 填埋内容 飞灰稳定物 20. 徐闻项目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徐闻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徐闻粤丰”)提供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徐闻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徐闻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00MA51APA2X5 成立时间 2018 年 1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11,738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8 年 1 月 30 日至 2048 年 1 月 30 日 注册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南山镇北草岭 Y384 北侧 经营范围 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及污泥处置(不含危险化学品、 危险废物及其它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经营的物资,市区内 不得设立废品收购站);污水处理 股东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11,738 万元,占比 100%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徐闻项目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徐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称为“徐闻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融资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 71 融资总额:23,000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自提款日起 144 个月 融资担保情况 第一项担保:粤丰科维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第二项担保:徐闻粤丰以应收账款(垃圾处理费收入及售 电收入)提供质押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徐闻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及产权情况 项目地块: 2020 年 8 月,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得徐闻县自 然资源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0) 徐闻县不动产权第 0005895 号)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地块由徐闻县住房和城乡规 划建设局提供给徐闻粤丰使用 租赁地块: 2021 年 9 月,徐闻粤丰和徐闻县某旅游区管理处签署 《土地租赁协议》,租用位于徐闻县某旅游区某景点 南侧的土地,面积为 15 平方米,用于电厂取水泵房建 设,租赁期限为 5 年。 主要建筑物的验收情 已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况及产证办理情况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安排,土地使用权不归属于徐闻粤 丰,徐闻粤丰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根据特许经营协 议,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徐闻粤丰享有徐闻项目固定 资产的产权。 环评手续 环评批复 2019 年 10 月,取得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徐闻分局核发的 《关于徐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变更)的批复》 环保验收 2021 年 7 月,完成环保验收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徐闻粤丰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取得徐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处置服务许可证 局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 有效期自 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 取水证 2022 年 9 月 8 日,取得徐闻县水务局核发的《取水许 可证》,有效期自 2022 年 9 月 8 日至 2027 年 9 月 8 日 电力业务许可 2021 年 2 月 2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市南方监管局核发 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1 年 2 月 2 日至 2041 年 2 月 1 日 排污许可证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取得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 72 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3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8 年 12 月 12 日 (5)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根据徐闻粤丰提供的《特许经营协议》,徐闻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情况如 下: 特许经营权授权方 徐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相关职能后续由徐闻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 名 称 及 签 《徐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 BOT 中标 署主体 合同》(粤丰科维环保与徐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 局签署); 《徐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本 节内,简称《特许经营协议》,徐闻粤丰与徐闻县住 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署); 《徐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 协议(二)》(徐闻粤丰与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议签署 签署); 《<徐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 <徐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 协议(二)>之移交协议》(徐闻粤丰与徐闻县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徐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署); 《关于<徐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项 目的三方协议》(徐闻粤丰与徐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 执法局、徐闻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签署) 签署日期 《特许经营协议》签署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9 日 广东省徐闻县行政管辖区域,在完全满足徐闻县行政 垃圾处理的范围 管辖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可接收徐闻县 行政管辖区域外的生活垃圾 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及项目一期工程取得施工许可 特许经营期限 证之日起 27 周年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徐闻粤丰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签署的《徐闻县生活垃 圾发电项目购售电合同》,徐闻项目售电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购电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售电人 徐闻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协议名称 《徐闻县生活垃圾发电项目购售电合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2020 年 12 月 1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同到期后, 合同期限 如双方均未提出修改合同,则自动顺延 (7) 项目配套填埋场 73 根据徐闻粤丰提供的配套填埋场相关文件及徐闻粤丰的书面说明,徐闻项 目配套填埋场相关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徐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公司 徐闻粤丰 项目地点 湛江市徐闻县南山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北侧地块 项目地块: 根据徐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与徐闻粤丰签署的《飞灰填 项目用地情况 埋专区委托管理协议》,徐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将飞灰 填埋专区的改造权、管理权、使用权委托给徐闻粤丰, 相关土地由徐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持有 2006 年 12 月,取得《关于湛江市徐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 环评批复情况 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复函》(湛环 建字[2006]107 号) 根据徐闻粤丰的说明及《徐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改 造为飞灰填埋专区的论证报告》,徐闻县生活垃圾卫生 填埋场改造为飞灰填埋专区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 环保验收情况 量, 基本不产生生态影响,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 于印发<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 名录(2020 年版)>的通知》豁免环评的内容及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填埋内容 飞灰稳定物 21. 枣庄中科项目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枣庄中科”)提供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及相关工商登记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 统 ( 网 址 :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 及 企 查 查 网 站 (https://www.qcc.com/)核查,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枣庄中科的基本情况 如下: 名称 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400054992850A 成立时间 2012 年 10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50,745.2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2 年 10 月 11 日至 2062 年 12 月 10 日 注册地址 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陶山路 9 号 经营范围 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服务;垃圾发电;蒸汽、热水生产 及销售 股东 世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出 资 额 40,880.05 万 元 , 占 比 80.56%; 74 邓磊 出资额 9,665.15 万元,占比 19.05%; 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额 200 万 元,占比 0.39%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枣庄中科项目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 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枣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称为“枣庄中科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机构 融资机构: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融资总额:3.21 亿元 融资届满时间:2029 年 9 月 15 日 融资担保情况 第一项担保:枣庄中科以持有的枣庄中科项目建筑物提 供抵押担保 第二项担保:枣庄中科以枣庄中科项目项下应收账款(垃 圾处理费收入及售电收入)提供质押担保 第三项担保:粤丰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第四项担保:枣庄中科以现金提供质押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枣庄中科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 地 使 用 及 产 权 情 项目地块: 况 地块①: 2016 年 9 月,枣庄中科取得枣庄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国 有土地使用证》(证号:薛国用(2016)第 040 号) 地块②: 2019 年 10 月,枣庄中科取得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鲁(2019)枣庄市不 动产权第 4008667 号) 主 要 建 筑 物 的 验 收 已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情 况 及 产 证 办 理 情 已办理产权证书 况 环 评 手 环 评 批 2014 年 5 月,取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核发的《关于枣 续 复 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19 年 3 月,取得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关于枣 庄盛运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批复》 2019 年 11 月,取得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关于枣 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批复》 75 2020 年 7 月,取得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关 于枣庄盛运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的批复》 环 保 验 2017 年 9 月,完成一期项目环保验收; 收 2021 年 5 月,完成一期改建项目及二期项目环保验收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枣庄中科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取得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山东省城市市政 处置服务许可证 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2 年 4 月 19 日 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 电力业务许可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市山东监管办 公室核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限自 2017 年 9 月 29 日至 2037 年 9 月 28 日 排污许可证 2023 年 8 月 7 日,取得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 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3 年 8 月 7 日至 2028 年 8 月6日 (5)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根据枣庄中科提供的《特许经营协议》,枣庄中科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情 况如下: 特许经营权授权方 枣庄市人民政府 名称 《特许经营协议》 协议签署 签署主体 枣庄中科与枣庄市人民政府 签署日期 2015 年 8 月 枣庄市市中区、峄城区、高新区、薛城区、山亭区(等 垃圾处理的范围 环卫机构保洁管理范围)行政辖区 特许经营期限 30 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第二天起算)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枣庄中科与国网山东电力公司枣庄供电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合同》, 枣庄中科项目售电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购电人 国网山东电力公司枣庄供电公司 售电人 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协议名称 《购售电合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2020 年 9 月 12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同到期后, 合同期限 如双方均未提出修改合同,则自动顺延 (7) 项目配套填埋场 1 项目公司基本信息 76 根据枣庄粤丰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枣庄粤丰”)的《营业执照》并经本 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枣庄粤 丰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枣庄粤丰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400MA3NRFNJ3E 成立时间 2018 年 12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2,028.96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8 年 12 月 10 日至 2048 年 12 月 9 日 注册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陶山路 9 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 (不包括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及环境质量 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股东 世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2,028.96 万元 100% 2 项目情况 根据枣庄粤丰提供的填埋场相关文件及书面说明,枣庄中科配套填埋场相 关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枣庄粤丰新能源热电联产配套工程项目 项目公司 枣庄粤丰 项目地点 陶庄镇北外环路以北、枣庄中科以北 300 米处、陶庄生 活垃圾处理填埋场西南 150 米处 项目地块: 2021 年 9 月,枣庄粤丰取得枣庄市薛城区自然资源局核 项目用地情况 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鲁(2021)枣庄市不动 产权第 4061985 号) 2019 年 6 月,取得《关于枣庄粤丰新能源热电联产配套 环评批复情况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保验收 2020 年 1 月,取得《枣庄粤丰新能源热电联产配套工程 一库区竣工环境保护工作组验收意见》; 2022 年 7 月,完成二库区环保验收 填埋内容 飞灰稳定物 22. 兴义项目 (1) 黔西南粤丰基本情况 77 根据黔西南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黔西南粤丰”)提供的《营业 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黔西南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黔西南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30158728649X1 成立时间 2012 年 1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19,66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2 年 1 月 12 日至 2047 年 1 月 10 日 注册地址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郑屯镇绒泥村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 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与经营管理;环保项 目的投资及技术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及技 术推广。) 股东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19,660 万元,占比 100%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兴义项目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兴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下称为“兴义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融资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分行 融资总额:1 亿元 借款期限:96 个月,2017 年 5 月 27 日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 融资届满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融资担保情况 第一项担保:粤丰科维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第二项担保:黔西南粤丰以兴义项目设备提供质押担保 第三项担保:黔西南粤丰以兴义项目项下应收账款(售电收 入)提供质押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兴义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及产权情况 项目地块: 2014 年 4 月,黔西南粤丰取得兴义市人民政府核发 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义龙国用(2014)第 35 号) 主要建筑物的验收情 已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78 况及产证办理情况 已完成报批报建及验收手续,根据黔西南粤丰书面说 明,因当地坐标系统存在偏差,导致项目土地红线偏 移,暂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环评手续 环评批复 2012 年 9 月,取得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核发的《关于 兴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批复》; 2017 年 2 月,取得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核发的《关于 兴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二期扩建工程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保验收 2016 年 3 月,取得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核发的《关于 兴义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环境保护验收 意见的函》 2018 年 8 月,取得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核发的《关于 对兴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二期扩建工程 竣工环保验收备案的函》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黔西南粤丰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2024 年 7 月 19 日,取得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发 处置服务许可证 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 自 2024 年 7 月 19 日至 2027 年 9 月 22 日 取水证 2021 年 10 月 9 日,取得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 务局核发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1 年 10 月 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 电力业务许可 2021 年 6 月 25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公室 核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1 年 1 月 21 日至 2041 年 1 月 20 日 排污许可证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取得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核发 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2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7 年 12 月 15 日 (5)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根据黔西南粤丰提供的《兴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权协 议》及《兴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补充协议》,兴义 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情况如下: 特许经营权授权方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名称 《兴 义城 市生活 垃圾焚 《兴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 烧发 电厂 项目特 许经营 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权协 协议签署 权协议》 议补充协议》 签署主体 黔西 南粤 丰与黔 西南布 黔西南粤丰与黔西南布依 79 依族 苗族 自治州 人民政 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府 签署日期 2011 年 10 月 19 日 2017 年 5 月 24 日 垃圾处理的范围 兴义市及顶效开发区、安龙县、兴仁县 特许经营期限 30 年,自项目开始正式运营日起计算。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黔西南粤丰与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兴义供电局签署的《贵州电网有 限责任公司兴义供电局 2021 年度与黔西南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垃圾发电) 购售电合同》,兴义项目售电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购电人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兴义供电局 售电人 黔西南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兴义供电局 2021 年度与 协议名称 黔西南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垃圾发电)购售电 合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2021 年 7 月 15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如无异议, 合同期限 合同自动展期一年,自动展期满后,双方均未提出 异议,原合同继续有效 23. 靖江项目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靖江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靖江粤丰”)提供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靖江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靖江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82MA20P2CJ4J 成立时间 2019 年 12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16,988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49 年 12 月 23 日 注册地址 靖江市西来镇丰产村靖兴三队 80 号 经营范围 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处置;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畜禽 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 含危险货物)。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工业用动 物油脂化学品销售 股东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13,590.4 万元,占比 80%, 靖江市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出资额 3,397.6 万 元,占比 20% 80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靖江项目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靖江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 厨废弃物处理 PPP 项目(以下称为“靖江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融资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 融资总额:4 亿元 融资届满时间:2034 年 11 月 21 日 融资担保情况 担保方式:粤丰科维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靖江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及产权情况 项目地块: 地块① 2021 年 1 月,靖江市城市管理局取得靖江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苏(2021) 靖江不动产权第 0000790 号) 地块② 2021 年 1 月,靖江市城市管理局取得靖江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苏(2021) 靖江不动产权第 0000788 号) 地块③ 2021 年 1 月,靖江市城市管理局取得靖江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苏(2021) 靖江不动产权第 0000789 号) 根据 PPP 协议,项目地块由靖江市城市管理局提供给 靖江粤丰使用 主要建筑物的验收情 已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况及产证办理情况 根据 PPP 协议安排,土地使用权不归属于靖江粤丰, 靖江粤丰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根据 PPP 协议,在项 目合作期限内,靖江粤丰拥有本项目的所有在项目公 司名下的财产、设备和设施的所有权、运营权和收益 权 环评手续 环评批复 2020 年 6 月,取得泰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关于 靖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2 年 1 月,取得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关于 靖江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 81 目 110 千伏升压站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环保验收 2022 年 6 月,靖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 处理项目完成环保验收 2022 年 10 月,靖江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生活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10 千伏升压站新建工程完成环 保验收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靖江粤丰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2022 年 4 月 22 日,取得靖江市城市管理局核发的《城 处置服务许可证 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2 年 4 月 22 日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 取水证 2022 年 6 月 2 日,取得靖江市水利局核发的《取水许 可证》,有效期自 2022 年 6 月 2 日至 2027 年 6 月 1 日 电力业务许可 2022 年 2 月 23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核 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2 年 2 月 23 日至 2042 年 2 月 22 日 排污许可证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取得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 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1 日 (5) 项目 PPP 协议 根据靖江粤丰提供的《PPP 项目合同书》,靖江粤丰签署的 PPP 协议情况 如下: PPP 项目实施机构 靖江市城市管理局 名称 《靖江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餐厨废弃物处理 PPP 项目合同书》(本节内,简称《PPP 项目合同书》) 协议签署 签署主体 粤丰科维环保(持有靖江粤丰 100%股权)与靖江市城 市管理局 签署日期 2019 年 11 月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服务范围为靖江市产生的 生活垃圾,包括市区和全部乡镇; (2)项目污泥干化工程服务范围为靖江市各污水处理 厂产生的生活污泥(含水率 80%); 垃圾处理范围 (3)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服务范围为靖江市中心城区 及乡镇政府所在地产生的餐厨废弃物; (4)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工程服务范围为靖江市产生 的畜禽尸体 30 年,特许经营期限自《PPP 项目合同书》正式签署 特许经营期限 生效日起至移交日止 (6) 项目售电协议 82 根据靖江粤丰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合同》,靖江项 目售电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购电人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售电人 靖江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协议名称 《购售电合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合同期限 2021 年 11 月 23 日-2026 年 12 月 1 日 24. 北流项目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北流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北流粤丰”)提供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北流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北流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900MA5KCM6M8R 成立时间 2016 年 6 月 3 日 注册资本 17,675 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6 年 6 月 3 日至 2048 年 6 月 2 日 注册地址 广西玉林市北流民安镇兴上村甲丫冲 经营范围 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电力生产(除核力发电)与销售; 销售灰渣;污水处理;土地与房屋出租 股东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17,675 万元,占比 100%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北流项目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北流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以下称为“北流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共十笔融资 融资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 融资总额:每笔 1,000 万-6,500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2024 年 8 月 8 日-2029 年 6 月 12 日期间 融资担保情况 第一项担保:北流粤丰以北流项目项下 8 年 5 个月的应 收账款(垃圾处理费收入及售电收入)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项担保:粤丰科维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北流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83 土地使用及产权情况 项目地块: 地块①:2016 年 7 月,北流粤丰与北流市生活垃圾 处理厂签署《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北流市生活垃圾 处理厂将位于北流市民安镇兴上村甲丫冲总面积为 17.111 亩的土地租赁予北流粤丰使用; 地块②:2016 年 7 月,北流粤丰与北流市环境卫生 管理处签署《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北流市生活垃圾 处理厂将位于北流市民安镇兴上村甲丫冲总面积为 79.089 亩的土地租赁予北流粤丰使用 主要建筑物的验收情 已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况及产证办理情况 项目土地使用权未归属于北流粤丰,北流粤丰未办理 房屋产权证书。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北流粤丰有权于特许经营期内在约定地块上投资、建 设、拥有、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 环评手续 环评批复 2016 年 11 月,取得玉林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北流 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批复》; 2018 年 12 月,取得玉林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于 北流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扩建工程二期环境影 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保验收 2019 年 1 月,取得玉林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北流 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扩建工程噪声和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2019 年 10 月,取得玉林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北流 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扩建工程二期固体废物污 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北流粤丰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2024 年 5 月 10 日,取得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核发 处置服务许可证 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 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至 2027 年 5 月 9 日 取水证 2023 年 5 月 31 日,取得玉林市水利局核发的《取水 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至 2028 年 5 月 31 日 电力业务许可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核 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19 年 11 月 4 日至 2039 年 11 月 3 日 排污许可证 2022 年 11 月 21 日,取得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核发 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2 年 12 月 6 日至 2027 年 12 月 5 日 84 (5)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根据北流粤丰提供的《特许经营协议》及补充协议,北流项目的特许经营 协议情况如下: 特许经营权授权方 北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名称 《北流市生活垃 《补充协 《 补 充 协 《 补 充 协 圾焚烧处理项目 议(一)》 议(二)》 议(三)》 扩建 850t/d 工程 BOT 特许经营合 同》(本节内, 协 议 签 简称《特许经营 署 协议》) 签 署 主 北流粤丰与北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体 签 署 日 2016 年 7 月 8 日 2016 年 2017 年 1 2018 年 11 期 12 月 9 日 月 5 日 月 22 日 北流市全市管辖区域(包括 22 个镇、3 个街道办事处、 垃圾处理的范围 278 个行政村)及容县 特许经营期限 项目一期工程通过验收、达标运行之日起三十周年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北流粤丰与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北流粤丰垃圾焚烧电厂购 售电合同》,北流项目售电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购电人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售电人 北流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协议名称 《北流粤丰垃圾焚烧电厂购售电合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同到期后, 合同期限 如双方均未提出修改合同,则自动顺延 (7) 项目配套填埋场 根据北流粤丰提供的配套填埋场相关文件及书面说明,北流项目配套填埋 场相关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北流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配套工程 项目公司 北流粤丰 北流市垃圾填埋场旁市政道路的位置和陶瓷工业园区不 项目地点 规则的边角地 项目地块: 2019 年 3 月,北流粤丰取得北流市不动产登记局核发的 项目用地情况 《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桂(2020)北流市不动产权 第 0001419 号) 环评批复情况 2017 年 10 月,取得《玉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北流市生活 85 垃圾焚烧处理项目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19 年 1 月,取得《玉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北流市生活 环保验收情况 垃圾焚烧处理项目配套工程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 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填埋内容 飞灰稳定物 25. 黎平项目 (1) 黎平粤丰基本情况 根据黔东南州黎平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黎平粤丰”)提供的《营 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黎平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黔东南州黎平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600MA6HQGDCXN 成立时间 2019 年 6 月 3 日 注册资本 10,976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9 年 6 月 3 日-2054 年 6 月 2 日 注册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双江镇厦蓉高速双江收费站出 口南侧约 1.1 公里处(岑告沟口)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 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生活垃圾经营处理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 合同经 营许可范围内的其他相关服务业务。) 股权结构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10,976 万元,占比 100%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黎平项目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黔东南州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称为“黎 平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第一笔融资: 融资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 行 融资总额:30,981.8769 万元融资届满时间:2039 年 3 月 19 日 融资担保情况 第一笔融资: 第一项担保:粤丰科维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第二项担保:黎平粤丰以黎平项目项下应收账款(垃圾 86 处理费收入及售电收入)提供质押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黎平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 地 使 用 及 产 权 项目地块: 情况 2009 年 9 月,黎平粤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黔(2021)黎平县不动产权第 0000077 号) 主 要 建 筑 物 的 验 已完成环保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 收 情 况 及 产 证 办 已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理情况 环评 环评批复 2020 年 7 月,取得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核发的《关于黔东 手续 南州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 环保验收 2022 年 8 月,完成环保验收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黎平粤丰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经 2023 年 6 月 5 日,取得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 营性处置服务许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3 可证 年 6 月 5 日至 2028 年 6 月 4 日 取水证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取得贵州省水利厅核发的《取水许 可证》,有效期自 2022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7 年 11 月 15 日 电力业务许可 2022 年 4 月 8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公室颁发 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2 年 4 月 8 日至 2042 年4月7日 排污许可证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取得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 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9 日 (5)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根据黎平粤丰提供的《黔东南州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 权协议》,黎平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情况如下: 特许经营权授权方 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名称 《黔东南州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 营权协议》 协议签署 签署主体 黎平粤丰与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署日期 2019 年 7 月 31 日 包括黎平县、从江县、榕江县、锦屏县生活垃圾可收 垃圾处理的范围 集的范围;经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可扩大 垃圾收集范围 87 特许经营期限 30 年(不含建设期),自项目投入试运行之日起计。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黎平粤丰与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凯里供电局签署的《贵州电网有限 责任公司凯里供电局 2021 度〈黔东南州黎平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购售电合 同》,黎平项目售电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购电人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凯里供电局 售电人 黔东南州黎平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凯里供电局 2021 度〈黔东 协议名称 南州黎平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购售电合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结算周期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20 日,双方未提出 合同期限 异议,合同自动展期 2 年 26. 陆丰项目 (1) 陆丰粤丰基本情况 根据陆丰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陆丰粤丰”)提供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陆丰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陆丰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500MA4W07M53H 成立时间 2016 年 11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18,816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6 年 11 月 21 日至 2046 年 11 月 21 日 注册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南塘镇后西村 经营范围 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服务;垃圾发电;非金属固体废料处 理 股权结构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18,816 万元,占比 100%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陆丰项目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陆丰市(东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下称为“陆丰项 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融资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 融资总额:41,879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2031 年 6 月 融资担保情况 第一项担保:粤丰科维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88 第二项担保:粤丰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项担保:陆丰粤丰以陆丰项目项下应收账款(垃圾处理费 收入及售电收入)提供质押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陆丰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及产权情况 项目地块: 2021 年 1 月,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得陆丰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 (2020)陆丰市不动产权第 002990 号) 根据 BOT 协议及陆丰粤丰的书面说明,陆丰市住房和 城乡规划建设局将项目地块提供给陆丰粤丰在特许经 营权期限内使用 租赁地块: 2018 年 10 月,陆丰粤丰与陆丰市某镇人民政府签署 《土地租用合同》,租用位于陆丰市某镇某水库的土 地,面积为 85.28 平方米,用于生产水泵房建设及生产 用地,租赁期限至 2047 年 4 月 26 日 根据来宾粤丰的书面说明,租用地块属于填埋场调节 池外侧的土地,用于调节池外侧的边缘缓冲区域 主要建筑物的验收情 已完成消防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 况及产证办理情况 土地使用权不归属陆丰粤丰,陆丰粤丰未办理房屋产 权证书。根据《特许经营协议》,陆丰粤丰有权于特 许经营期限内在约定地块上投资、建设、运营垃圾焚 烧发电项目 环评手续 环评批复 2017 年 8 月,取得汕尾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于陆 丰市(东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的批复》 环保验收 2019 年 12 月,取得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关于同 意陆丰市(东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陆丰粤丰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2020 年 6 月 19 日,取得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 处置服务许可证 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 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 取水证 2023 年 8 月 2 日,取得陆丰市水务局颁发的《取水许 可证》,有效期自 2023 年 8 月 4 日至 2028 年 8 月 8 日 89 电力业务许可 2020 年 5 月 15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颁发的 《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19 年 12 月 16 日至 2039 年 12 月 15 日 排污许可证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取得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 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2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7 年 12 月 9 日 (5)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根据陆丰粤丰提供的《特许经营协议》,陆丰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情况如 下: 特许经营权授权方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名称 《陆丰市(东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 BOT 协议》(本节内,简称《特许经营协议》) 协议签署 签署主体 陆丰粤丰与陆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签署日期 2017 年 5 月 26 日 以陆丰市东南片区为主,陆丰市行政区域内垃圾在先 垃圾处理的范围 满足陆丰粤丰处理能力后,陆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 设局有权调配。 30 年(含建设期),生效日期为甲乙双方签订《特许 经营协议》后并经陆丰人民政府鉴证之日起计。 (根据 2017 年 5 月 26 日,陆丰市人民政府鉴证陆丰 特许经营期限 粤丰与陆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署的 BOT 协 议,特许经营权有效期为:2017 年 5 月 26 日-2047 年 5 月 25 日)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陆丰粤丰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签署的《陆丰粤丰环保 电力有限公司后西生物质发电厂购售电合同》,陆丰项目售电协议基本内容如 下: 购电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售电人 陆丰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陆丰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后西生物质发电厂购售 协议名称 电合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结算周期 2023 年 10 月 1 日-2025 年 9 月 30 日,双方未提出异 合同期限 议,合同自动循环展期 2 年 27. 满城项目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保定粤丰科维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保定粤丰”)提供的《营业 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90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保定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保定粤丰科维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00MA0DULXMX0 成立时间 2019 年 7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20,59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9 年 7 月 25 日至 2051 年 7 月 24 日 注册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于家庄乡汤村村北 经营范围 垃圾发电,热力、热水的生产及销售,城市生活垃圾及 污泥处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不 含危险废物),再生资源销售(不含危险品),餐厨废 弃物资源化利用 股权结构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20,590 万元,占比 100%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满城项目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满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称为“满城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融资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满城支行 融资总额:33,700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2030 年 7 月 20 日 融资担保情况 担保方式:粤丰科维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满城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及产权情况 项目地块: 2020 年 8 月,保定粤丰取得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满城分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冀(2020) 满城区不动产权第 0001201 号) 主要建筑物的验收情 已完成消防验收,已完成竣工验收 况及产证办理情况 已完成报批报建及验收手续,按照正常流程,已可办 理房屋产权证书;因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 结束后,保定粤丰应向保定市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或其指定机构无偿移交相关资产及权利,保定粤丰 暂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环评手续 环评批复 2019 年 12 月,取得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满城 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保验收 2021 年 11 月,完成环保验收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保定粤丰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91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 2019 年 11 月 12 日,取得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 置服务许可证 合行政执法局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 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19 年 11 月 12 日至 2049 年 7 月 26 日 取水证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取得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局 核发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7 日 电力业务许可 2021 年 8 月 6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核发 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1 年 8 月 6 日 至 2041 年 8 月 5 日 排污许可证 2021 年 5 月 14 日,取得保定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1 年 5 月 14 日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 (5)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协议及 PPP 协议 根据保定粤丰提供的《满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 PPP 协议》《特 许经营 BOT 协议》及补充协议,满城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及 PPP 协议情况如下: 特许经营权授权方 保定市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名称 《满城区生活垃圾 《满城区生活 《 满 城 区 生 活 焚烧发电项目特许 垃圾焚烧发电 垃 圾 焚 烧 发 电 经营 BOT 协议》 本 BOT 协议补充 PPP 项目 PPP 协 节内,简称《特许经 协议》 议》 协议签署 营 BOT 协议》) 签署主体 保定市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保定粤丰 签署日期 2019 年 7 月 26 日 2019 年 12 月 2019 年 7 月 26 日 原则上为满城区全区,但在保定粤丰完全满足处理保 定市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的服务范围内生活 垃圾处理的范围 垃圾的前提下,保定市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许可 并支持保定粤丰接纳保定市主城区等周边地区行政区 及邻近乡镇的生活垃圾 30 年(含建设期 24 个月),特许经营期应为自项目商 特许经营期限 业运营日起至满第 28 个周年对应之日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保定粤丰与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签署的《二〇二三年度购售电合 同》,满城项目售电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购电人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售电人 保定粤丰科维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协议名称 《二〇二三年度购售电合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合同期限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92 注:根据保定粤丰的书面说明,2024 年度合同正在 续签中,合同双方仍按《二〇二三年度购售电合同》 之约定履行 (7) 项目配套填埋场 根据保定粤丰提供的配套填埋场相关文件及保定粤丰的书面说明,满城项 目配套填埋场相关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满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填埋场项目 项目公司 保定粤丰 项目地点 保定市满城区于家庄乡汤村 项目地块: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及保定粤丰的书面说 明,保定市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划拨形式取得 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项目用地情况 根据《关于满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填埋场工程项 目之三方协议》,土地由保定市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提供给保定粤丰使用 2019 年 11 月 12 日,取得《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满城区分 环评批复情况 局关于满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填埋场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1 年 11 月 5 日,取得《满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 环保验收情况 填埋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填埋内容 飞灰稳定物 28. 祥云项目 (1) 祥云盛运基本情况 根据祥云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祥云盛运”)提供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祥云盛运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祥云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923MA6K6BTK77 成立时间 2016 年 5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13,4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6 年 5 月 30 日- 2050 年 5 月 29 日 注册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财富工业园区芋头菁城 市垃圾处理厂北侧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 业务、供(配)电业务。 93 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股权结构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13,400 万元,占比 100%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祥云项目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祥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称为“祥云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一期) 融资情况 融资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 融资总额:28,124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2035 年 11 月 19 日 融资担保情况 第一项担保:粤丰科维环保提供保证担保 第二项担保:祥云盛运以祥云项目项下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祥云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及产权情况 项目地块: 地块① 2018 年 12 月,祥云盛运取得祥云县国土资源局核发 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云(2018)祥云县不动 产权第 0002442 号) 地块② 2021 年 1 月,祥云盛运取得祥云县自然资源局核发 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云(2021)祥云县不动 产权第 0000045 号) 主要建筑物的验收情 已完成环保、消防及竣工验收 况及产证办理情况 已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环评手续 环评批复 2019 年 9 月,取得《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祥云县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保验收 2022 年 7 月,完成环保验收 (4) 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祥云盛运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本项目已取得的资质文件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2023 年 5 月 12 日,取得祥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 处置服务许可证 法局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 有效期与特许经营期限一致 取水证 2018 年 5 月 31 日,取得《大理州水务局关于准予祥 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 可决定书》,准予祥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 许可申请 电力业务许可 2022 年 6 月 30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核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2 年 6 月 94 30 日至 2042 年 6 月 29 日 排污许可证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取得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 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3 日 (5)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根据祥云粤丰提供的《祥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补 充协议,祥云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情况如下: 特许经营权授权方 祥云县人民政府 名称 《祥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祥云县生活垃圾焚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 协议补充协议书》 协议签署 签署主体 祥云县人民政府与安徽盛运 祥云县人民政府与祥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盛运 签署日期 2016 年 5 月 27 日 2020 年 5 月 31 日 垃圾处理的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祥云县及周边宾川、弥渡、南涧等地区 特许经营期限 30 年,不含建设期 12 个月及试运营期 3 个月。 (6) 项目售电协议 根据祥云盛运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祥云垃圾焚烧发电厂购售 电合同》,祥云项目售电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购电人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售电人 祥云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协议名称 《祥云垃圾焚烧发电厂购售电合同》 电费结算周期 以月度为周期 2022 年 5 月 15 日-2023 年 5 月 14 日,合同双方未 合同期限 提出异议,则自动展期循环展期 1 年 29. 惠东项目(建设中)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惠州惠东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惠东粤丰”)提供的《营业 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惠东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惠州惠东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23MABUX8903Q 成立时间 2022 年 8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28,579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22 年 8 月 25 日至 2052 年 8 月 24 日 注册地址 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办坣陂村横坑地段(惠东县垃圾 95 无害化处理场内)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 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 股权结构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14,575.29 万元,占比 51%; 惠东粤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4,003.71 万元,占比 49% (2) 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况) 根据惠东项目的融资文件及相关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含融资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惠东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三期(焚烧发电)工程暨餐厨垃圾协同 处理项目(以下称为“惠东项目”) 项目阶段 □规划中 √建设中 □运营中 融资情况 融资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 融资总额:37,000 万元 融资届满时间:180 个月,自首次提款日起算 融资担保情况 无 (3) 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惠东项目的项目报建及相应审批资料,本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及产权情况 项目地块: 2024 年 1 月,惠东县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取得惠 东县自然资源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 (2024)惠东县不动产权第 0003030 号) 根据惠东粤丰与惠东县人民政府签署的《特许经营协 议》及惠东县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出具的《授权 书》,项目地块由惠东县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授权 惠东粤丰使用 主要建筑物的验收情 项目尚未建设完毕 况及产证办理情况 环评手续 环评批复 2024 年 1 月,取得《关于惠东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三 期(焚烧发电)工程暨餐厨垃圾协同处理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保验收 项目尚未建设完毕 (4)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根据惠东粤丰提供的《特许经营协议》及《承继协议》,惠东项目的特许 经营协议情况如下: 特许经营权授权方 惠东县人民政府 名称 《惠东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三 《惠东生活垃圾综合 协议签署 期(焚烧发电)工程暨餐厨垃 处理三期(焚烧发电) 圾协同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合 工程暨餐厨垃圾协同 96 同》(本节内,简称《特许经 处理项目承继协议》 营协议》) (本节内,简称《承 继协议》) 签署主体 惠东县人民政府与粤丰科维 惠东县人民政府、粤 环保 丰科维环保、惠东粤 丰 签署日期 2022 年 10 月 11 日 2022 年 10 月 11 日 惠东县,取得惠东县人民政府同意的情况下,可收运 垃圾处理的范围 惠州市范围内生活垃圾 特许经营期限 30 年,建设期 2 年,运营期共 28 年 (5) 项目配套填埋场 根据惠东粤丰提供的配套填埋场相关文件,惠东项目配套填埋场相关信息 如下: 惠东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三期(焚烧发电)工程暨餐厨垃 项目名称 圾协同处理项目 项目公司 惠东粤丰 项目地点 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坣陂村横坑地段 项目地块: 2024 年 1 月,惠东县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取得惠东县 自然资源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4) 惠东县不动产权第 0003031 号) 项目用地情况 根据项目公司与惠东县人民政府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 及惠东县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出具的《授权书》,项 目地块由惠东县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授权项目公司使 用 2024 年 1 月 31 日,取得《关于惠东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三 环评批复情况 期(焚烧发电)工程暨餐厨垃圾协同处理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 环保验收情况 尚未办理环保验收 填埋内容 飞灰稳定物 30. 百色项目(待建)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百色粤丰科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百色粤丰”)提供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百色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百色粤丰科维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1000MAE3KQ7851 97 成立时间 2024 年 10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8,555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广西百色市右江区百城街道中山二路 23 号 8 楼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 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危险废物经营。 一般项目: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再生资源销售 股权结构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8,555 万元,占比 100% 融资情况 / 融资担保情况 /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标通知书》,粤丰科维环保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中标“百色市生活 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厂房等建(构)筑物、处理系统配套 项目建设内容 设施设备及附属工程的建设 项目服务范围及服务 百色市右江区、凌云县的城乡居民生活垃圾 内容 项目运作模式 BOT 特许经营期限 30 年 上述事项具体将根据后续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执行,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百色粤丰尚未与相关主管部门签署特许经营协议。 31. 曲阳项目(待建) (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曲阳科维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曲阳粤丰”)提供的《营业 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曲阳粤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曲阳科维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00MABMEUYP67 成立时间 2022 年 5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15,487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2052 年 5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正阳街北段路西 98 号 经营范围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运营及维护;飞灰处理;炉 渣处理 股东 粤丰科维环保 出资额 15,487 万元,占比 100% (2) 项目基本情况 98 根据曲阳项目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粤丰科维环保于 2022 年 3 月 7 日中 标曲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2022 年 11 月 24 日,粤丰科维环保 与曲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曲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项目 合同》。根据曲阳粤丰的书面说明,截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曲阳项目尚未开 工建设。 (3)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根据曲阳粤丰提供的《项目合同》,曲阳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情况如下: 特许经营权授权方 曲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名称 《曲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项目合同》 (本节内,简称《项目合同》) 协议签署 签署主体 曲阳粤丰与曲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署日期 2022 年 11 月 24 日 垃圾处理的范围 曲阳县行政管辖区域 从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日后至运营期限届满日止,28 特许经营期限 年,如提前完工,则锁定运营期(28 年),并根据 提前的时间,相应调减合作年限 32. 主要瑕疵事项的分析 (1) 未能办理产权证书 根据相关项目的消防验收文件、环保验收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资料以及 相关项目公司的书面说明,横沥一期项目、横沥三期项目、营口项目、湛江项 目、来宾项目存在部分建筑物因瑕疵事项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情形,原因分别 为①(横沥一期项目、横沥三期项目)未按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无法办理产权证书;②(营口项目)项目实际建设与 建设工程规划存在部分差异;③(湛江项目)项目公司所在地块与临近地块出 现少量重合(边界区域、非核心区域);④(来宾项目)因实际建筑与建筑规 划存在误差,在竣工验收后无法办理产权证书,尚待主管部门进一步批准。 根据瑕疵发生时及现行有效的有关土地规划、建设施工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规范性文件,该等瑕疵事项存在限期拆除或罚款等风险。 但鉴于:①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开具的书面证明或信用报告,相关项目公司 在报告期内未受到行政处罚;②根据相关项目公司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对 标的公司相关人员的访谈确认,相关建筑设施的使用未发生过争议或纠纷,截 至报告期末,相关项目公司在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③经本所律师登录信用 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99 址:https://www.gsxt.gov.cn/)等网站核查,相关项目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受到过 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④根据臻达发展、李咏仪女士、黎健文先生与瀚蓝 香港签署的《不可撤销承诺及保证契据》,自 2024 年 6 月 30 日起至计划生效 日期后的三年内(若出现损失或责任),如因计划生效日期之前的事实导致目 标集团公司受到损失或者承担行政、民事责任的,则臻达发展、李咏仪女士、 黎健文先生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上述事项不构成本次重组的实质性障碍。 (2) 租用土地瑕疵 根据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以及相关项目公司的书面说明,湛江项目、易县 项目、来宾项目、韶关项目、徐闻项目存在租用土地的情形。在租用土地时, 可能存在:(湛江项目)租赁协议出租方决策程序有瑕疵的情形,(湛江项目、 易县项目、来宾项目、徐闻项目、韶关项目)未按性质利用土地的情形,(易 县项目、来宾项目、韶关项目)未按要求由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情形,(湛江 项目、易县项目、来宾项目、韶关项目)租赁协议约定期限超过 20 年的情形, (徐闻项目)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占用林地的情形。 根据相关村委会、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 关规定,该等瑕疵存在租赁合同无效、拆除或罚款、超过 20 年的租期无效需要 重新签订、限期恢复植被或罚款等风险。 但鉴于:①根据本所律师的实地走访以及项目公司的书面说明,相关租用 的集体用地主要用于运输通道、护坝、边界隔离、填埋场调节池、水泵房建设、 停车场等辅助或安全隔离用途,并非生产性用地,如相关土地无法继续使用, 将不影响相关项目的持续生产经营。截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租赁合同均在正 常履行中,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②根据主管部门开具的合规证明或者项目 公司信用报告,报告期内,相关项目公司未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③ 根据本所律师对部分相关村委会的访谈确认,相关土地的使用不存在争议或纠 纷;④经本所律师登录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等网站核查,相关项目 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受到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⑤根据臻达发展、李咏仪 女士、黎健文先生与瀚蓝香港签署的《不可撤销承诺及保证契据》,自 2024 年 6 月 30 日起至计划生效日期后的三年内(若出现损失或责任),如因计划生效 100 日期之前的事实导致目标集团公司受到损失或者承担行政、民事责任的,则臻 达发展、李咏仪女士、黎健文先生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上述事项不构成本次重组的实质性障碍。 (3) 未完成消防验收先投产 根据规划证书、验收报告等资料以及临汾粤丰的书面说明,临汾项目存在 未完成消防验收先投产的情形,目前正在准备补办资料,尚未完成补办。 根据当时有效以及现行有效的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该等瑕 疵存在相关项目被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的风险。 但鉴于:①根据消防部门出具书面证明,相关项目公司报告期内未受到过 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②经本所律师登录信用中国(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网 址 : https://www.gsxt.gov.cn/)等网站核查,相关项目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相关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③根据临汾粤丰的书面说明,相关建筑设施的使用未发生过 争议或纠纷,截至报告期末,相关项目公司在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④根据 臻达发展、李咏仪女士、黎健文先生与瀚蓝香港签署的《不可撤销承诺及保证 契据》,自 2024 年 6 月 30 日起至计划生效日期后的三年内(若出现损失或责 任),如因计划生效日期之前的事实导致目标集团公司受到损失或者承担行政、 民事责任的,则臻达发展、李咏仪女士、黎健文先生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上述事项不构成本次重组的实质性障碍。 (4) 未完成竣工验收先投产 根据规划证书、验收报告等资料以及相关项目公司的书面说明,中山项目 二期、陆丰项目存在未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先投产的情形,由于(中山项目二期) 临近地块建筑物密度过高、(陆丰项目)相关建筑规划时未标注“绿色建筑”,竣 工验收尚未完成。 根据相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该等瑕疵存在被责令改正、 罚款、承担赔偿责任等风险。 但鉴于:①根据相关项目公司的信用报告,相关项目公司报告期内未受到 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②经本所律师登录信用中国(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网 址 : https://www.gsxt.gov.cn/)等网站核查,相关项目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受到过相关主 101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③根据相关项目公司的书面说明,相关建筑设施的使用未 发生过争议或纠纷,截至报告期末,相关项目公司在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根据臻达发展、李咏仪女士、黎健文先生与瀚蓝香港签署的《不可撤销承诺 及保证契据》,自 2024 年 6 月 30 日起至计划生效日期后的三年内(若出现损 失或责任),如因计划生效日期之前的事实导致目标集团公司受到损失或者承 担行政、民事责任的,则臻达发展、李咏仪女士、黎健文先生将承担相应赔偿 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上述事项不构成本次重组的实质性障碍。 (二) 境内业务——环卫业务 根据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图、相关公司的《公司章程》、环卫业务的项目 合同等文件,标的公司全资控股境内子公司粤丰粤展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 司(以下称为“粤丰粤展”),通过粤丰粤展以及粤丰粤展下属子公司(以下称为 “环卫板块公司”),在境内开展环卫业务,包括四川佳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曲阳粤展环境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茂名市粤展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等。 根据标的公司的书面说明及标的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 年 1-6 月,标 的公司环卫业务收入约为 18,100 万港元,占标的公司收入比例约为 8.5%;环卫 业务利润约为 3,100 万港元,占标的公司利润比例约为 6.86%。 1. 环卫业务的股权架构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股权结构图,截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标的公司环卫 业务股权架构如下: 102 2. 粤丰粤展的基本情况 根据粤丰粤展工商档案、《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登 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 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粤丰粤展的 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粤丰粤展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4W8G3933 成立时间 2017 年 2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7 年 2 月 27 日至 2047 年 2 月 27 日 注册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 2 号粤丰大厦办公楼 2401A 经营范围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清扫、收集、运输)项目投资;收 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项目投资;园林绿化项目投资; 污水处理项目投资;江河保洁、清淤项目投资;企业管 理服务。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 股权结构 佳威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25,000 万元,占比 100% 3. 重大合同 根据相关合同、营业收入汇总表等资料以及标的公司的书面说明,标的公 103 司 2024 年 1-6 月销售金额 1,000 万元以上的环卫业务合同的情况如下: 序 采购方 服务方 合同名称 服务内容 号 曲阳县城 曲阳粤展环 《曲阳县城乡环卫和生活垃圾 曲阳县城乡 市管理综 境智慧城市 压缩转运及处理经营权转让项 环卫和生活 1 合行政执 服务有限公 目协议》《补充协议》(项目编 垃圾压缩转 法局 司 号:HBHY-2023-0149) 运及处理 信宜市住 信宜粤丰佳 《信宜市政府采购合同书(服务 信宜市农村 2 房和城乡 洁园城市服 类)》《信宜市农村生活垃圾收 生活垃圾收 建设局 务有限公司 运市场化项目协议》 运 根据相关合同和相关环卫板块公司的书面说明,截至报告期末有效且截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正在履行的环卫业务板块项目中,部分项目存在未经合同相 对方同意,将废物运输等合同义务转委托第三方履行的情形。 根据该等项目的项目合同,未经合同相对方同意擅自将合同义务转委托第 三方实施的行为,存在合同无效、向相对方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风险。 鉴于:(1)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营业收入汇总表》及书面说明,2024 年 1-6 月,该等项目的销售收入合计约 1,054.31 万元,占标的公司收入比例约为 0.54% (涉及币种换算的,以 2024 年 10 月 30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占比较低;(2)根据相关项目公司的书面说明,截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该等 项目仍在项目正常履行,项目公司与合同相对方未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3) 根据臻达发展、李咏仪女士、黎健文先生与瀚蓝香港签署的《不可撤销承诺及 保证契据》,自 2024 年 6 月 30 日起至计划生效日期后的三年内(若出现损失 或责任),如因计划生效日期之前的事实导致目标集团公司受到损失或者承担 行政、民事责任的,则臻达发展、李咏仪女士、黎健文先生将承担相应赔偿责 任。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上述事项不构成本次重组的实质性障碍。 4. 业务资质 根据项目相关许可证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资料以及标的公司的书面 说明,环卫板块公司取得的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资质证书或 许可情况如下: 序 发证/发文 证书/决定书 被许可主体 文件名称 有效期至 号 单位 编号 104 序 发证/发文 证书/决定书 被许可主体 文件名称 有效期至 号 单位 编号 《城镇生活垃圾 成 都 东 部 新 四川佳洁园 经营性清扫、收 区 管 理 委 员 川 A02 证字 2026 年 4 1 环保科技有 集、运输服务许 会 综 合 执 法 第 20234I 号 月 15 日 限公司 可证》 局 曲阳粤展环 《城市生活垃圾 冀 保 境智慧城市 经营性清扫、收 曲 阳 县 行 政 2048 年 9 2 1820230001 服务有限公 集、运输服务许 审批局 月1日 1110 司 可证》 冀 保 保定满城区 《城市生活垃圾 保 定 市 满 城 0420230002 粤展城市环 经营性清扫、收 区 城 市 管 理 1110 、 保 满 2028 年 9 3 境服务有限 集、运输服务许 综 合 行 政 执 (生)清 运 月 6 日 公司 可证》 法局 字 ( 2023 ) 第2号 罗定粤丰佳 《城市生活垃圾 罗定市住房 洁园城市环 经营性清扫、收 粤 建 环 证 2026 年 7 4 和城乡建设 境服务有限 集、运输服务许 IWOO17 月1日 局 公司 可证》 砀山粤丰佳 砀 山 县 城 市 砀城环许 决 洁园城市环 《准予行政许可 2049 年 2 5 管 理 行 政 执 字[2024]第 3 境服务有限 决定书》 6 月 28 日 法局 号 公司 根据相关合同和环卫板块公司的书面说明,截至报告期末有效且截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正在履行的环卫业务项目中,尚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 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项目公司包括: 序 项目公司 项目名称 号 1 涞水粤丰粤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涞水县城区环卫承包运营项目 2 易县粤丰揽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易县生活垃圾转运站 TOT 项目 3 保定满城区粤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满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项目 4 宜宾粤丰佳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宜宾市叙州区观音镇环卫项目 华阳辖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 5 四川佳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包二) 环卫板块存在部分项目公司从事城市环卫业务但尚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 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情形,包括涞水粤丰粤展城市服务有 6 “砀城环许决字[2024]第 3 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载明:“同意砀山粤丰佳洁园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 司对砀山生活垃圾收运、公厕保洁管理、道路清扫保洁的服务” 105 限公司、易县粤丰揽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保定满城区粤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宜宾粤丰佳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佳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城市 生活垃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该等瑕疵存在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 风险。 鉴于:(1)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营业收入汇总表》及书面说明,2024 年 1-6 月,上述项目销售收入合计约 1,992.69 万元,占标的公司收入比例约为 1.02% (涉及币种换算的,以 2024 年 10 月 30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占比较低;(2)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上述项目公司在报告 期内未受到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3)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说明,项目 公司的上述情况不影响其开展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业务;(4)经本所律师登 录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等网站核查,上述项目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受 到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5)根据臻达发展、李咏仪女士、黎健文先生 与瀚蓝香港签署的《不可撤销承诺及保证契据》,自 2024 年 6 月 30 日起至计 划生效日期后的三年内(若出现损失或责任),如因计划生效日期之前的事实 导致目标集团公司受到损失或者承担行政、民事责任的,则臻达发展、李咏仪 女士、黎健文先生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上述事项不构成本次重组的实质性障碍。 (三) 境内业务——智慧停车业务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相关公司《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工商档案及业 务情况说明文件,标的公司全资控股境内子公司粤丰科盈智能投资(广东)有 限公司(以下称为“粤丰科盈”),通过粤丰科盈下属子公司(以下称为“停车板 块公司”),在境内开展停车业务,包括城市级停车投资运营、商业停车场改造 运营、委托运营兜底保障、设备及 SaaS 系统销售等。 根据标的公司的书面说明及标的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2024 年 1-6 月,标 的公司智慧停车业务收入约为 1,200 万港元,占标的公司收入比例约为 0.56%; 智慧停车业务亏损约为 5,100 万港元,占标的公司利润比例约为-11.28%。 1. 智慧停车业务的股权架构 106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股权结构图,截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标的公司智慧 停车业务股权架构如下: 2. 粤丰科盈的基本情况 根据粤丰科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档案并经本所律师登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企查 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粤丰科盈的基 本情况如下: 名称 粤丰科盈智能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5CP7H8X 成立时间 2020 年 9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21,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20 年 9 月 30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 2 号 1601 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仪器仪 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 载设备销售;企业管理;物联网技术研发;通信设备制造; 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 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及通讯设 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批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制作; 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洗车服务;专业保洁、清洗、 消毒服务;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控制设备 租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自习场地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股权结构 粤丰城市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出资额 21,000 万元,占比 107 100% 3. 资产剥离计划 根据《不可撤销承诺及保证契据》《联合公告》及《股权转让协议》,2024 年 7 月 22 日,粤丰环保与臻达发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粤丰环保拟将所持 有的粤丰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予臻达发展(以下称为“智慧停车出售事 项”)。相应的,粤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所经营的智慧停车业务将被一 并转让予臻达发展。 根据《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香港法律意见书》,粤丰环保“已经按照《香港 上市规则》履行了披露义务,并无违反《香港上市规则》的披露规则。” 根据《联合公告》及《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香港法律意见书》,上述智慧 停车出售事项尚需取得粤丰环保独立董事委员会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独立股 东在粤丰环保股东特别大会上的批准。 (四) 境外业务 根据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图、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境外法律意见书,截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粤丰环保的境外控股子公司(或联营企业)架构如下: 注①: 根据《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香港法律意见书》,2023 年 7 月 28 日,由 粤丰环保主导的 Canvest - Paul Y. Joint Venture 获授香港北大屿山废物转 108 运站(以下称为“北大屿山废物转运站”)及离岛废物转运设施第二期延 续合约,项目年期为 10 年。北大屿山废物转运站位于中国香港北大屿 山小蚝湾深水角径,离岛废物转运设施则由七个较小型废物转运设施组 成,分别位于梅窝、长洲、坪洲、喜灵洲、榕树湾、索罟湾和马湾。 注②: 根据粤丰环保提供的房产登记文件,KK VIII (BVI) Limited 在中国香港 持有如下房产及物业: (1)物业内容及地址:29th Floor, King Kong Commercial Center, No.9 Des Voeux Road West, Hong Kong,物业参考编号:A0572324; ( 2 ) 物 业 内 容 及 地 址 : Flat Roof (Above 29th floor), King Kong Commercial Center, No.9 Des Voeux Road West, Hong Kong,物业参考编 号:B6127896; (3)物业内容及地址:Carpark Space No.P12 on 2nd floor, King Kong Commercial Center, No.9 Des Voeux Road West, Hong Kong,物业参考编 号:A0572427。 注③: 根据粤丰环保提供的房产登记文件,KK VII (BVI) Limited 在中国香港持 有如下房产及物业: (1)物业内容及地址:28th Floor, King Kong Commercial Center, No.9 Des Voeux Road West, Hong Kong,物业参考编号:B3451788; (2)物业内容及地址:Carpark Space No.P22 on 2nd floor, King Kong Commercial Center, No.9 Des Voeux Road West, Hong Kong,物业参考编 号:B3451790。 注④: 根据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境外法律意见书、标的公司的书面说明及标的 公司境外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上述粤丰环保的境外控股子公司(或联营 企业)中,除世兴国际有限公司、世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粤丰集团投 资有限公司、Canvest - Paul Y. Joint Venture 外,2024 年 1-6 月期间,其 他公司的营业收入均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其他公司均未实质性开展业 务。 三、 知识产权 109 (一) 注册商标 根据标的公司的书面说明及其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 的商标档案(出具日期:针对东莞粤丰的商标档案为 2024 年 8 月 23 日,针对 广东粤丰投资有限公司、粤丰科盈的商标档案为 2024 年 8 月 28 日,针对四川 佳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商标档案为 2024 年 9 月 3 日,针对东莞市凯翔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的商标档案为 2024 年 9 月 27 日、针对重庆泊联网智慧城市科技 有限公司的商标档案为 2024 年 10 月 29 日)、Harney Westwood & Riegels 律师 事务所针对标的公司注册于 BVI 的 8 家子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称为《标 的公司子公司 BVI 法律意见书》)、《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香港法律意见书》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开曼法律意见书》(《标的公司子公司 BVI 法律意见书》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香港法律意见书》及《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开曼法律意 见书》以下合称“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境外法律意见书”)等文件,截至该等商标 档案出具日,标的公司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中国香港、开曼群岛、BVI 未拥有商标,在中国境内共拥有 19 项注册商标,此外,广东粤丰投资有限公司 授权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 11 项商标,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 (二) 专利 根据标的公司的书面说明及其提供的专利权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 证明文件(出具日期:2024 年 8 月 26 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境外法律意见 书等文件,截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标的公司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中国 香港、开曼群岛、BVI 未拥有专利,在中国境内共拥有 80 项专利,详见本法律 意见书附件。 (三) 著作权 根据标的公司的书面说明及其提供的著作权证书、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出具 的计算机软件登记概况查询结果(出具日期:2024 年 8 月 30 日)、作品著作权 登记查询结果(出具日期:2024 年 9 月 9 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境外法律 意见书等文件,截至 2024 年 9 月 9 日,标的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在中国境内 共拥有 1 项作品著作权;截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标的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 在中国香港、开曼群岛、BVI 未拥有著作权,在中国境内共拥有 39 项软件著作 110 权,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 (四) 域名 根据标的公司的书面说明及其提供的域名注册证书,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工 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的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截至 2024 年 9 月 9 日,标的公司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共拥有 6 项已办理备案的域 名,具体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 四、 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 (一) 重大诉讼、仲裁 根据标的公司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信用中国(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网 址 : https://www.gsx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 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网址: 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 )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网 址 : https://wenshu.court.gov.cn/ ) 、 人 民 法 院 案 例 库 ( 网 址 : https://rmfyalk.court.gov.cn/home.html)查询,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及其分公 司、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不存在对其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且构成本次 交易实质障碍的重大诉讼案件。 根据《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香港法律意见书》,截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 泓通海投资有限公司、台湾金威廉旺实业有限公司、中国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 司、广安(香港)有限公司、安贝尔香港有限公司、世兴国际有限公司、世丰 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情况”,截至查册日(2024 年 11 月 5 日),“于香港没有涉及粤丰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粤丰一保华联营、粤 丰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伟年有限公司、佳威投资有限公司、步忠有限公司、粤 丰城市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记录”。 根据《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开曼法律意见书》及《标的公司子公司 BVI 法 律意见书》7,截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就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位于开曼群岛的 7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开曼法律意见书》的原文为," the Court Register disclosed no writ, originating summons, originating motion, petition (including any winding-up petition), judgments or rulings, counterclaim or 111 控股子公司,“法院登记册没有披露令状、原诉传票、原诉动议、呈请(包括任 何清盘呈请)、判决或裁决、反申索或第三方通知(原诉程序),也没有披露 任何经修订的原诉程序,其中该公司被确定为被告或被告”;截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就标的公司位于 BVI 的控股子公司,“未显示针对公司的未决法庭诉讼”。 (二) 行政处罚 根据本所律师查询目标集团公司所属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网站、国家税务总 局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信 息 公 布 栏 ( www.chinatax.gov.cn ) 、 信 用 中 国 网 (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标的公司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期间 在中国境内不存在对其持续经营构成实质障碍的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香港法律意见书》,截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标 的公司位于香港的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于香港没有涉及失当行为或纪律聆讯 记录”。 根据《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开曼法律意见书》及《标的公司子公司 BVI 法 律意见书》》8,截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就标的公司及其位于开曼群岛和 BVI 的控股子公司,“董事不知道任何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违规通知、程序、任 何性质的调查(民事、刑事、行政或监管),或针对或影响公司或公司任何董 事或高级职员的任何未决政府命令、判决或处罚”、“董事不知道公司根据开曼群 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的适用法律存在任何违规行为(包括与股息分配、税收、审 计、海关、环境保护和就业有关的任何违规行为)”。 third party notice (Originating Process) nor any amended Originating Process pending before the Grand Court of the Cayman Islands, in which the Company is identified as a defendant or respondent. " 《标的公司子公司 BVI 法律意见书》的原文为," No court proceedings pending against the Company are indicated by our Searches (as defined in Schedule 1)."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开曼法律意见书》及《标的公司子公司 BVI 法律意见书》的原文为,"the director is 8 not aware of any ongoing litigation, arbitration, notice of violation, proceeding, investigation of any nature (civil, criminal, administrative or regulatory), or outstanding governmental order, judgments or penalties against or affecting the Company or any director or officer of the Company; and the director is not aware of any non-compliance (including any non-compliance in connection with distribution of dividends, taxes, audits, custom,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employment) by the Company under the applicable laws of the Cayman Islands/ 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 112 第六部分 本次重组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 一、 标的股权受限及解除安排 粤丰环保已发行总股本为 2,439,541,169 股,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计划股 东合计持有的粤丰环保 2,263,152,549 股股票(占粤丰环保已发行总股本的 92.77%)及粤丰环保已授出、未行权的有效购股权合计 2,250,000 份,粤丰环保 存续股东臻达发展将在本次交易中保留其持有的粤丰环保 176,388,620 股股份 (占粤丰环保 已发行总股本的 7.23%)。就臻达发展合计持有的标的公 司 1,335,615,837 股股份,其中 370,668,722 股股份已被质押予上海实业,该等股份 质押及解除计划详见本法律意见书“第五部分 本次重组涉及的目标资产”之“标 的公司基本情况与出资结构”之“(三)控股股东持有目标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 BVI 法律意见书》,“就臻达发展所持有的 370,668,722 股 被质押股份而言,在上海实业同意解除臻达发展股份质押或同意臻达发展所持 股份根据本次交易进行注销的前提下,臻达发展所持有的股份将不存在影响本 次交易实施的质押、抵押或冻结情形”9 二、 资产剥离情况 (一) 粤展环境出售事项 根据《不可撤销承诺及保证契据》及《联合公告》,为实施本次交易,目 标集团公司应当将所持有的粤展环境 100%股权转让予非粤丰环保股东的独立第 三方,目标集团公司与粤展环境之间应不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且相关股 权转让行为不应导致目标集团公司出现账面亏损(即《联合公告》先决条件中 的“粤展环境出售事项”10)。 9 《交易对方 BVI 法律意见书》原文为,“Provided that Shanghai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 releases the Canvest Share Charge to SIHL created in its favour by Best Approach or Shanghai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 agrees to the cancellation of the relevant shares of Canvest held by Best Approach upon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posed Privatisation, there are no charges, mortgages or freezing on account which may affect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posed Privatisation and the performance of obligations of Best Approach thereunder” 10 《联合公告》原文为,“提呈建议及完成计划须待以下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i)粤展环境出售事项 包括(a)完成确认支付及完成股权转让的登记手续,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起三个月内完成; (b)本集团并无因 粤展环境出售事项录得亏损;及(c)本集团与粤展环境之间不存在债务人及债权人关系,且本集团对粤展环 境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为免生疑问,粤展环境出售事项将出售予一名并非本公司股东(亦非股东的联 113 根据瀚蓝香港及粤丰环保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发布的公告,截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粤展环境出售事项已完成。 (二) 土地出售事项 根据《不可撤销承诺及保证契据》《联合公告》《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 2024 年 7 月 22 日,粤丰科维环保与臻达发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粤丰科维 环保拟在中国大陆地区成立一家由粤丰科维环保持有 100%股权的 SPV,其后, 粤丰科维环保拟将所持有的一块位于中国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 3 街坊 1/5 丘土地 及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所有权转让予 SPV,并将 SPV100%股权转让 予臻达发展(以下称为“土地出售事项”)。 根据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营业执照》等文件,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 土地出售事项完成进度如下: 2024 年 9 月 27 日,由粤丰科维环保持有 100%股权的 SPV 上海科达创佳环 保有限公司(以下称为“科达创佳”)于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 根据《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香港法律意见书》,粤丰环保“已经按照《香港 上市规则》履行了披露义务,并无违反《香港上市规则》的披露规则。” 根据《联合公告》及《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香港法律意见书》,上述土地 出售事项尚需取得粤丰环保独立董事委员会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独立股东在 粤丰环保股东特别大会上的批准。 (三) 写字楼出售事项 根据《不可撤销承诺及保证契据》《联合公告》《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 物业登记资料,2024 年 7 月 22 日,亿丰发展有限公司与臻达发展签署《股权转 让协议》,亿丰发展有限公司拟将所持的 KK VII (BVI) Limited 100%股权及 KK VIII (BVI) Limited 100%股权转让予臻达发展(以下称为“写字楼出售事项”), 相应的,KK VII (BVI) Limited 及 KK VIII (BVI) Limited 所持有的位于香港的商 业物业(地址为:香港上环德辅道西 9 号 28 层及 29 层)、天台(地址为:香 港德辅道西 9 号天台[29 层以上])及两个停车位(地址为:香港上环德辅道西 9 号 2 层 P12 号及 P22 号停车位)将被一并转让予臻达发展。 系人)的人士,因此,粤展环境出售事项并不构成一项特别交易。” 114 根据《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香港法律意见书》,粤丰环保“已经按照《香港 上市规则》履行了披露义务,并无违反《香港上市规则》的披露规则。” 根据《联合公告》及《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香港法律意见书》,上述写字 楼出售事项尚需取得粤丰环保独立董事委员会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独立股东 在粤丰环保股东特别大会上的批准。 (四) 智慧停车出售事项 本次重组所涉及的智慧停车出售事项详见本法律意见书“第五部分 本次重 组涉及的目标资产”之“二、业务经营”之“(三)境内业务——智慧停车业务”之“3. 资产剥离计划”。 三、 金融机构的确认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融资协议、金融机构沟通材料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目标集团公司部分融资协议约定本次交易须取得合同相对方的同意或通知 合同相对方。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目标集团公司正在推进与相关金融机构 的沟通事宜。 第七部分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一、 关联交易 (一) 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之“第一部分 本次重组的 方案”之“四、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持续减少规范本次重组完成后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供水集 团)、控股股东母公司(南海控股)已出具承诺: “ 1. 尽量避免或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现有的以及其后 可能设立的控股企业,下同)与瀚蓝环境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交易; 2. 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及影响谋求瀚蓝环境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 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115 3. 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及影响谋求与瀚蓝环境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 优先权利; 4. 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瀚蓝环境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 事任何损害瀚蓝环境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 5.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 者其他方式占用瀚蓝环境及其子公司资金,也不要求瀚蓝环境及其子公司为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6. 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瀚蓝环境及其子公司之间将来可 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依法按照法律法规和瀚蓝环境的公司章程相关要求进行, 并及时、详细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正常商业项目合作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 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 7.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瀚蓝环境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 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作为瀚蓝环境控股股东或不存在其他与瀚蓝 环境及其子公司有关联的情形。 ”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控 股股东母公司已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事宜作出承诺,承诺内容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二、 同业竞争 根据《重组报告书》,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供水集团。 为避免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供水集团)、控股 股东母公司(南海控股)已出具承诺: “ 1.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在中 国大陆从事与瀚蓝环境(包括瀚蓝环境的下属公司,下同)相同或相似业务的 情形。 2. 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在中国大 陆从事与瀚蓝环境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瀚蓝环境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 116 的直接的或间接的业务竞争;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及本 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在中国大陆从事或参与与瀚蓝环境的生产经营相竞争 的任何活动的业务。 3. 如本公司在中国大陆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瀚蓝环 境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应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书面通知瀚蓝环境, 如在书面通知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瀚蓝环境书面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 肯定答复,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瀚蓝环境。 4.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 偿由此给瀚蓝环境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母公司已作出相关承 诺,承诺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第八部分 上市公司对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重组预案》 《重组报告书》等公告及上市公司的书面说明,本所认为,上市公司已履行现 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第九部分 本次重组的实质条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满足 相关实质条件的情况如下: 一、 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目标集团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经营 者集中批复文件、上市公司向发改部门及商务部门提交的对外投资备案申请文 件及上市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信用中国(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网 址 : https://www.gsxt.gov.cn/),本次重组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 117 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428 号), 上市公司正在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履行对外投资的备案手续。本次重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违反有关环境保 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本次交易系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不涉及上市公司 发行股份,不影响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 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中联评估”) 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出具的中联析报字 2024 第 4164 号《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拟收购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收购价格合理性分析报告》(以下称为《合理 性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上市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估值机构 对本次交易收购价格合理性进行分析并出具《合理性分析报告》。中联评估出 具的《合理性分析报告》载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粤丰环保电力有 限公司的收购价格具有合理性”。本次重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 根据臻达发展及上海实业签署的《担保契约》、臻达发展、李咏仪女士及 上海实业签署的《认购协议》及上海实业的公告文件,臻达发展已将所持的 370,668,722 股粤丰环保股份为上海实业提供质押担保。根据臻达发展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情况的说明》,臻达发展“将与上海实业 通力配合,在本次交易的计划文件发布日前,取得上海实业出具的书面同意(该 书面同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实业同意将股票质押在本次交易的计划生效日 期前解除)。特别的,如在本次交易推进过程中,相关证券监管机构明确要求 本公司应以其他方式解除质押股份注销限制的,本公司将尽合理商业努力与上 海实业商讨,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解除股票质押的相关安排”。根据 《交易对方 BVI 法律意见书》,“除上述质押给上海实业的粤丰环保股票外,臻 达发展持有的粤丰环保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情形。就臻达发展所持有的 370,668,722 股被质押股份而言,在上海实业同意解除臻达发展股份质押或同意 118 臻达发展所持股份根据本次交易进行注销的前提下,臻达发展所持有的股份将 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实施的质押、抵押或冻结情形”11。在相关方切实履行承诺 的前提下,臻达发展持有的粤丰环保股权注销将不存在障碍,本次重组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重组报告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 合 伙 ) ( 以 下 称 为 “ 华 兴 会 计 师 ” ) 2024 年 11 月 20 日 出 具 的 华 兴 审 字 [2024]24009010012 号《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以下 称为《审计报告》)及华兴专字[2024]24009010026 号《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以下称为《审阅报告》)等资料以及上市公司的说明,本次重组 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 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五)项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 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母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控股股 东将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重 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 根据《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相关制度文件,上市公司 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组织管 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根据《重组报告书》,本次重组为现金购买资产,不 涉及上市公司股东结构变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母公司的书面说明,本次重组后,控股股东将依法保证上市 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本次 11 《交易对方 BVI 法律意见书》原文为,“in the case of Best Approach, except for the aforementioned Canvest Share Charge to SIHL, there are no other encumbrances or restrictions on the shares of Canvest held by Best Approach. Provided that Shanghai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 releases the Canvest Share Charge to SIHL created in its favour by Best Approach or Shanghai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 agrees to the cancellation of the relevant shares of Canvest held by Best Approach upon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posed Privatisation, there are no charges, mortgages or freezing on account which may affect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posed Privatisation and the performance of obligations of Best Approach thereunder” 119 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 综上,本所认为,经本次重组方案顺利实施且相关各方切实履行相关承诺, 本次重组符合上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二、 本次重组符合《监管指引第 9 号》的相关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联合公告》等文件,本次重组的目标资产为粤丰环 保计划股东合计持有的粤丰环保 2,263,152,549 股股票及全体未行权的购股权持 有人持有的粤丰环保有效购股权合计 2,250,000 份。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 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上市公司已经在本次交易的《重 组报告书》中披露了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相 关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风险提示,符合《监管指引 9 号》 第四条第(一)项规定。 根据臻达发展及上海实业签署的《担保契约》、臻达发展、李咏仪女士及 上海实业签署的《认购协议》及上海实业的公告文件,臻达发展已将所持的 370,668,722 股粤丰环保股份为上海实业提供质押担保。根据臻达发展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情况的说明》,臻达发展“将与上海实业通 力配合,在本次交易的计划文件发布日前,取得上海实业出具的书面同意(该 书面同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实业同意将股票质押在本次交易的计划生效日 期前解除)。特别的,如在本次交易推进过程中,相关证券监管机构明确要求 本公司应以其他方式解除质押股份注销限制的,本公司将尽合理商业努力与上 海实业商讨,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解除股票质押的相关安排”。根据 《交易对方 BVI 法律意见书》,“除上述质押给上海实业的粤丰环保股票外,臻 达发展持有的粤丰环保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情形。就臻达发展所持有的 370,668,722 股被质押股份而言,在上海实业同意解除臻达发展股份质押或同意 臻达发展所持股份根据本次交易进行注销的前提下,臻达发展所持有的股份将 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实施的质押、抵押或冻结情形”12。在相关方切实履行承诺 12 《交易对方 BVI 法律意见书》原文为,“in the case of Best Approach, except for the aforementioned Canvest Share Charge to SIHL, there are no other encumbrances or restrictions on the shares of Canvest held by Best Approach. Provided that Shanghai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 releases the Canvest Share Charge to SIHL created in its favour by Best Approach or Shanghai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 agrees to the cancellation of the relevant 120 的前提下,臻达发展持有的粤丰环保股权注销将不存在障碍。根据《标的公司 及其子公司香港法律意见书》,粤丰环保为有效存续的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且 已取得发行股本应得的全部款项,未违反《监管指引 9 号》第四条第(二)项 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及上市公司的说明,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 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符合《监管指引 9 号》第四条第(三)项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审计报告》、上市公司的说明,本次重组完成后, 公司公司的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行业地位将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改善 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 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新增同业竞争。为 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可能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并增强 公司独立性,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母公司已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与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 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声明与承诺函》,符合《监管指引 9 号》第四条第(四) 项规定。 综上,本所认为,经本次重组方案顺利实施且相关各方切实履行相关承诺, 本次重组符合上述《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的各项要求。 第十部分 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如下: 机构类型 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独立财务顾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14403001017814402 法律顾问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31440000G347953548 审计机构及审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50100084343026U 阅机构 估值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91110000100026822A 根据证券服务机构的业务资质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shares of Canvest held by Best Approach upon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posed Privatisation, there are no charges, mortgages or freezing on account which may affect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posed Privatisation and the performance of obligations of Best Approach thereunder” 121 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csrc.gov.cn/),以上证券服务机构具备提供相关证 券服务主体资格。 综上,本所认为,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具备就本次重 组为上市公司提供相关证券服务主体资格。 第十一部分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方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的说明及《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上市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填写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 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 根据上市公司的说明,上市公司将在本次重组《重组报告书》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查询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的情况。本所律师将于查询结果出具后,就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第十二部分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金杜认为,本次重组的方案内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重组相关方具备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资 格;在本法律意见书“第三部分 本次重组的批准和授权”之“二、本次重组尚需取 得的批准和授权”所列示的内容全部获得批准和授权后,经相关各方切实履行相 关承诺,本次重组的实施预计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122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购买之法律意见书》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盖章)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曹余辉 王立峰 _________________ 卢冠廷 单位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 赵显龙 二〇二四年 月 日 123 附件:知识产权清单 1. 标的公司的商标 (1) 标的公司持有的注册商标 序号 注册人 注册商标 商标号 类别 有效期限 1 四川佳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3551371 37 2018.06.21- 2028.06.20 2 四川佳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3673535 37 2018.07.07-2028.07.06 3 四川佳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3673933 37 2018.07.07-2028.07.06 4 四川佳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3673993 37 2018.04.07-2028.04.06 5 东莞粤丰 15457789 40 2015.11.21-2025.11.20 序号 注册人 注册商标 商标号 类别 有效期限 6 粤丰科盈 52726207 35 2021.08.21-2031.08.20 7 粤丰科盈 52743078 39 2021.08.21-2031.08.20 8 粤丰科盈 52748911 42 2021.08.21-2031.08.20 9 粤丰科盈 52753237 37 2021.08.21-2031.08.20 10 粤丰科盈 52753919 9 2021.08.21-2031.08.20 11 粤丰科盈 52730625 42 2021.08.28-2031.08.27 125 序号 注册人 注册商标 商标号 类别 有效期限 12 粤丰科盈 52736594 9 2021.08.28-2031.08.27 13 粤丰科盈 52740967 35 2021.08.28-2031.08.27 14 粤丰科盈 52742730 39 2021.08.28-2031.08.27 15 粤丰科盈 52746168 37 2021.08.28-2031.08.27 16 重庆泊联网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50619602 42 2021.07.21- 2031.07.20 17 重庆泊联网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50639732 35 2021.06.28-2031.06.27 126 序号 注册人 注册商标 商标号 类别 有效期限 18 重庆泊联网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50647197 39 2021.07.21- 2031.07.20 19 东莞市凯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1758661 35 2018.02.07-2028.02.06 注:上述列表中,第 6-19 项为智慧停车业务板块公司所持有的注册商标,后续,持有该等商标的主体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资产剥离 安排被转让予臻达发展,详见本法律意见书“第五部分 本次重组涉及的目标资产”之“(三)境内业务——智慧停车业务”。 127 (2) 标的公司经许可使用的商标 序号 注册人 注册商标 商标号 类别 有效期限 1 广东粤丰投资有限公司 12982812 37 2015.04.07-2025.04.06 2 广东粤丰投资有限公司 12071281 7 2024.07.14-2034.07.13 3 广东粤丰投资有限公司 12071255 7 2024.07.14-2034.07.13 4 广东粤丰投资有限公司 12982463 14 2024.12.28-2034.12.27 5 广东粤丰投资有限公司 12982627 36 2015.04.07-2025.04.06 6 广东粤丰投资有限公司 12982409 9 2016.11.14-2026.11.13 128 序号 注册人 注册商标 商标号 类别 有效期限 7 广东粤丰投资有限公司 45830799 38 2021.02.07-2031.02.06 8 广东粤丰投资有限公司 10718145 40 2024.05.21-2034.05.20 9 广东粤丰投资有限公司 6487662 40 2020.03.28-2030.03.27 10 广东粤丰投资有限公司 67442049 40 2023.04.21-2033.04.20 11 广东粤丰投资有限公司 67443268 40 2023.08.07-2033.08.06 129 2. 标的公司的专利 序 专利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法律状态 号 申请日 1 粤丰科维环保 一种 RO 膜自动清洗系统 实用新型 2021224518588 2021.10.12 专利权有效 2 粤丰科维环保 一种污泥脱水自动加药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24535920 2021.10.12 专利权有效 3 粤丰科维环保 一种给水泵控制装置 实用新型 2023201534674 2023.2.2 专利权有效 4 粤丰科维环保 一种管道循环酸洗装置 实用新型 2023201497105 2023.2.2 专利权有效 5 粤丰科维环保 一种具有灭火装置的垃圾库 实用新型 2023202083380 2023.2.10 专利权有效 6 粤丰科维环保 一种垃圾焚烧炉炉排 Z 型梁拉杆密封装置 实用新型 2023202129558 2023.2.10 专利权有效 7 粤丰科维环保 一种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的回用处理装置 实用新型 2023203286645 2023.2.24 专利权有效 8 粤丰科维环保 一种 RO 膜自动清洗装置 实用新型 2023233570689 2023.12.11 专利权有效 9 粤丰科维环保 一种反应塔检修飞灰处理装置 实用新型 2023233571836 2023.12.11 专利权有效 10 科伟环保 一种用于烟气处理的喷嘴 实用新型 2020222839325 2020.10.14 专利权有效 11 科伟环保 一种基于大数据的 PNCR 脱硝优化系统 发明专利 2021101436785 2021.2.2 专利权有效 12 科伟环保 一种垃圾吊抓斗电缆保护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24516332 2021.10.12 专利权有效 13 科伟环保 一种垃圾库卸料密封门 实用新型 2021224532053 2021.10.12 专利权有效 14 科伟环保 一种捞渣机除尘系统 实用新型 2021224532180 2021.10.12 专利权有效 15 科伟环保 一种飞灰稳定化除尘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25004613 2021.10.18 专利权有效 16 科伟环保 一种疏水箱蒸汽自动回收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25301287 2021.10.18 专利权有效 17 科伟环保 一种焚烧炉炉内脱酸系统 实用新型 2021225634552 2021.10.25 专利权有效 18 科伟环保 一种垃圾焚烧逆推炉排导向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25640021 2021.10.25 专利权有效 19 科伟环保 一种 GIS 刀闸位置多源判断装置 实用新型 2022221229025 2022.8.12 专利权有效 20 科伟环保 一种垃圾焚烧用行车轨道巡检装置 实用新型 2023201472540 2023.2.3 专利权有效 21 科伟环保 垃圾焚烧炉的全自动给料平台 实用新型 202320147270X 2023.2.3 专利权有效 130 序 专利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法律状态 号 申请日 22 科伟环保 一种垃圾焚烧炉的污泥喷洒装置 实用新型 2023202135648 2023.2.10 专利权有效 23 科伟环保 一种低温带配风自动辅助燃烧架 实用新型 2023202134999 2023.2.10 专利权有效 24 科伟环保 一种水处理膜清理装置 实用新型 2023203295589 2023.2.24 专利权有效 25 科伟环保 一种垃圾焚烧炉降温装置 实用新型 2023203291677 2023.2.24 专利权有效 东莞理工学 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污染物过量排放风险 26 发明专利 2021105927235 2021.5.28 专利权有效 院、科伟环保 量化评估方法 华南理工大 27 一种液压驱动垃圾库门用液压缸自锁装置 发明专利 2024100325011 2024.1.10 专利权有效 学、科伟环保 28 科伟环保 一种用于焚烧炉内的炉排托辊 实用新型 2019207078537 2019.5.16 专利权有效 29 科伟环保 一种捞渣机补水池防堵塞装置 实用新型 202323366460X 2023.12.11 专利权有效 30 东莞粤丰 一种基于自动控制的旋转燃烧系统 发明专利 2021101436696 2021.2.2 专利权有效 31 东莞粤丰 一种输渣溜槽 实用新型 202021327113X 2020.7.8 专利权有效 32 东莞粤丰 一种 PAM 自动加药装置 实用新型 2020212779281 2020.7.3 专利权有效 33 东莞粤丰 一种 PNCR 脱销装置自动气动喷枪 实用新型 2020212825148 2020.7.4 专利权有效 34 东莞粤丰 一种气密平衡装置 实用新型 2020213179222 2020.7.8 专利权有效 35 东莞粤丰 一种脱水清液收集装置 实用新型 2020213406599 2020.7.9 专利权有效 36 东莞粤丰 一种循环水自动加药装置 实用新型 2020213730982 2020.7.14 专利权有效 37 东莞粤丰 一种垃圾焚化物残留处理炉 发明专利 2019105636209 2019.6.26 专利权有效 38 东莞粤丰 一种基座强化抗振装置 实用新型 2020212872191 2020.7.5 专利权有效 39 东莞粤丰 一种粉末活性炭投料设备 实用新型 2021232976677 2021.12.23 专利权有效 40 东莞粤丰 一种汽水取样冷却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32688129 2021.12.23 专利权有效 41 东莞粤丰 一种射流曝气器 实用新型 2021233842646 2021.12.29 专利权有效 131 序 专利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法律状态 号 申请日 42 东莞粤丰 空压机变频调速及微机自动控制装置 实用新型 2022211478591 2022.5.13 专利权有效 43 东莞粤丰 数字化音频远距离传输装置 实用新型 2022211478568 2022.5.13 专利权有效 44 东莞粤丰 锅炉料层 ACC 自适应燃烧控制装置 实用新型 2022209549828 2022.4.24 专利权有效 45 东莞粤丰 基于 DCS 的水平感应给料系统 实用新型 2022209536118 2022.4.24 专利权有效 46 东莞粤丰 反应塔积灰板结声波清灰机构 实用新型 202220847202X 2022.4.13 专利权有效 47 东莞粤丰 工作水分离回流降温系统 实用新型 202220847178X 2022.4.13 专利权有效 48 东莞粤丰 基于 PLC 的燃气脉冲疏灰装置 实用新型 202221080738X 2022.5.7 专利权有效 49 东莞粤丰 捞渣机无溢流 DCS 补水装置 实用新型 2022210796313 2022.5.7 专利权有效 50 东莞粤丰 一种具有除灰防腐功能的余热锅炉过热器 实用新型 2022212448875 2022.5.23 专利权有效 51 东莞粤丰 循环水一体化回用膜处理设备 实用新型 2022213406916 2022.5.31 专利权有效 52 东莞粤丰 一种旋转除焦燃烧器 实用新型 2020213531029 2020.7.10 专利权有效 53 东莞粤丰 一种具有快速冷却装置的水环真空泵 实用新型 2023232593490 2023.11.30 专利权有效 54 东莞粤丰 一种垃圾焚烧电厂酸性气体去除系统 实用新型 2023233499867 2023.12.8 专利权有效 55 东莞粤丰 一种垃圾库的气体净化装置 实用新型 2023232593236 2023.11.30 专利权有效 56 东莞粤丰 一种高效冷却喷淋消泡装置 实用新型 2023233499956 2023.12.8 专利权有效 江苏蓝创环保 57 科技有限公 一种在线可调火焰位置燃烧器 实用新型 2019208587784 2019.6.10 专利权有效 司、东莞粤丰 58 湛江粤丰 垃圾焚烧塔用灰渣转运处理装置 发明专利 2021115600323 2021.12.20 专利权有效 59 湛江粤丰 一种密封燃气脉冲激波高效吹灰系统 实用新型 2022206848141 2022.3.25 专利权有效 一种网格式浇注料防膨胀脱落及布风均匀 60 湛江粤丰 实用新型 2022206848122 2022.3.25 专利权有效 焚烧设备 132 序 专利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法律状态 号 申请日 61 湛江粤丰 一种垃圾焚烧发电厂活性炭自动上料机构 实用新型 2022228404203 2022.10.27 专利权有效 62 湛江粤丰 一种垃圾运输通道用除臭装置 实用新型 2022228674166 2022.10.27 专利权有效 63 湛江粤丰 一种烟气净化设备 实用新型 2022229445022 2022.11.4 专利权有效 64 湛江粤丰 一种除渣间空气净化装置 实用新型 2022233770375 2022.12.14 专利权有效 65 湛江粤丰 一种焚烧炉风室翻板阀控制装置 实用新型 2022233539272 2022.12.14 专利权有效 66 湛江粤丰 一种炉渣冷却补水装置 实用新型 2022235752206 2022.12.30 专利权有效 67 湛江粤丰 一种空压机的高温气体冷却装置 发明专利 202211625043X 2022.12.16 专利权有效 68 湛江粤丰 一种焚烧炉出渣间空气净化装置 发明专利 2022116069393 2022.12.14 专利权有效 69 来宾粤丰 一种防滤网管道堵塞的石灰浆制浆罐 实用新型 2023227428154 2023.10.12 专利权有效 70 来宾粤丰 一种具有溜槽结构的捞渣机 实用新型 2023227705320 2023.10.16 专利权有效 71 茂名粤丰 一种垃圾焚烧炉用的水冷溜槽 实用新型 2023233614121 2023.12.11 专利权有效 72 信宜粤丰 一种垃圾渗滤液处理用硝化池冷却系统 实用新型 2023234513541 2023.12.18 专利权有效 73 信宜粤丰 一种垃圾焚烧炉烟道气体监测处理装置 实用新型 2023233640465 2023.12.11 专利权有效 74 信宜粤丰 一种垃圾焚烧炉用给料小车 实用新型 2023233631095 2023.12.11 专利权有效 一种路内泊位管理的巡检识别方法、系统及 75 粤丰科盈 实用新型 2022111198398 2022.9.15 专利权有效 计算机介质 基于高斯分布拟合的目标检测方法、装置及 76 粤丰科盈 发明专利 2022111294910 2022.9.15 专利权有效 计算机介质 一种基于位置编码的车牌检测方法、装置及 77 粤丰科盈 发明专利 2022114002331 2022.11.9 专利权有效 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78 粤丰科盈 一种路内泊车位巡检装置 实用新型 2022200368352 2022.1.7 专利权有效 79 粤丰科盈 一种巡检车车顶一体化套件 实用新型 2022225210795 2022.9.23 专利权有效 133 序 专利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法律状态 号 申请日 80 粤丰科盈 一种二轮巡检车的一体化摄像套件 实用新型 2024204045231 2024.3.4 专利权有效 注:上述列表中,第 75-80 项为智慧停车业务板块公司所持有的专利,后续,持有该等专利的主体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资产剥离安排 被转让予臻达发展,详见本法律意见书“第五部分 本次重组涉及的目标资产”之“(三)境内业务——智慧停车业务”。 134 3. 标的公司的著作权 (1) 作品著作权 作品著作权人 作品名称 登记号 创作完成日期 登记日期 粤丰科盈 泊车蜻蜓 国作登字-2021-F-00052248 2020.11.24 2021.03.05 (2) 软件著作权 序号 软件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首次发布日期 登记日期 1 粤丰科盈 智慧停车城市诱导系统 V1.0 2024SR1101729 2023.02.08 2024.08.01 2 粤丰科盈 智慧停车路内泊位智能标注软件 V3.0 2024SR0183556 2023.11.13 2024.01.26 3 粤丰科盈 基于巡检车的停车项目评估测算软件 V1.0 2023SR1111908 2023.06.26 2023.09.20 4 粤丰科盈 智慧停车路内泊位巡检系统 V3.0 2023SR1111907 2023.06.26 2023.09.20 5 粤丰科盈 智慧停车高精度地图制作系统 V1.0 2023SR0040363 2022.03.31 2023.01.09 6 粤丰科盈 智慧停车路内泊位巡检系统 V2.0 2022SR1426928 2022.06.24 2022.10.27 7 粤丰科盈 智慧停车路内泊位智能标注软件 V2.0 2022SR1426929 2022.06.15 2022.10.27 基于厘米级定位的视频数据同步采集系统 8 粤丰科盈 2022SR1401783 2022.06.24 2022.10.13 V2.0 9 粤丰科盈 智慧停车移动车牌识别系统 V1.0 2022SR0271977 2021.11.19 2022.02.24 基于厘米级定位的视频数据同步采集系统 10 粤丰科盈 2022SR0158202 - 2022.01.25 V1.0 11 粤丰科盈 智慧停车路内泊位巡检系统 V1.0 2022SR0158203 - 2022.01.25 12 粤丰科盈 智慧停车路内泊位智能标注软件 V1.0 2022SR0158204 - 2022.01.25 13 粤丰科盈 车载移动智能路内泊位信息采集系统 V1.0 2022SR0158201 - 2022.01.25 14 粤丰科盈 泊车蜻蜓智慧停车运营管理系统 V1.0 2024SR1103340 2023.03.13 2024.08.01 15 粤丰科盈 智慧停车路内外一体化管理系统 V1.0 2024SR1104299 2023.11.24 2024.08.01 135 序号 软件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首次发布日期 登记日期 16 粤丰科盈 智慧停车集团管理系统 V1.0 2024SR1104240 2023.04.24 2024.08.01 17 粤丰科盈 智慧停车客服云平台 V1.0 2024SR1101365 2023.07.17 2024.08.01 18 粤丰科盈 泊车蜻蜓巡检云平台 V1.0 2024SR1104311 2023.07.10 2024.08.01 19 粤丰科盈 激光雷达目标检测识别系统 V1.0 2022SR1347041 2022.04.29 2022.09.08 20 粤丰科盈 路内非字型泊位信息采集软件 V1.0 2023SR0324943 2022.12.15 2023.03.13 21 粤丰科盈 路内泊位状态评估校验软件 V1.0 2023SR0324944 2022.12.15 2023.03.13 22 粤丰科盈 泊车蜻蜓智慧停车报表中心系统 V1.0 2023SR0691744 2022.07.01 2023.06.19 泊车蜻蜓智慧停车后台管理应用软件(web 23 粤丰科盈 2023SR0458236 2021.10.11 2023.04.10 端)V1.0 24 粤丰科盈 泊车蜻蜓智慧停车数据中心系统 V1.0 2023SR0691745 2022.07.01 2023.06.19 泊车蜻蜓智慧停车后台管理应用软件(小程 25 粤丰科盈 2023SR0458237 2021.10.11 2023.04.10 序)V1.0 26 粤丰科盈 粤丰环保经营分析系统 V1.0 2023SR0480925 2022.05.07 2023.04.18 广西天泽汇通科 27 天泽汇通智能车牌识别及定位管理系统 V1.0 2019SR0556382 2018.06.15 2019.06.03 技有限公司 广西天泽汇通科 28 天泽汇通智慧城市路边停车管理系统 V1.0 2019SR0561223 2018.09.26 2019.06.03 技有限公司 广西天泽汇通科 天泽汇通智慧城市车位预定及二维码收费系 29 2019SR0561231 2018.08.29 2019.06.03 技有限公司 统 V1.0 广西天泽汇通科 30 天泽汇通智慧停车场智能泊车导航系统 V1.0 2019SR0561218 2018.11.28 2019.06.03 技有限公司 广西天泽汇通科 天泽汇通智慧停车场智能车位锁车管理系统 31 2019SR0561213 2018.07.26 2019.06.03 技有限公司 V1.0 32 广西天泽汇通科 天泽汇通智慧城市共享停车位 APP 软件 V1.0 2019SR0561226 2018.10.30 2019.06.03 136 序号 软件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首次发布日期 登记日期 技有限公司 广西天泽汇通科 天泽汇通道路停车卡卡收费宝 Android APP 软 33 2019SR0551636 2019.02.20 2019.05.31 技有限公司 件[简称:卡卡收费宝 Android APP]V1.2.8 广西天泽汇通科 天泽汇通道路停车卡卡收费宝 Android APP 软 34 2018SR486578 2018.03.20 2018.06.26 技有限公司 件[简称:卡卡收费宝 Android APP]V1.0 重庆泊联网智慧 35 城市科技有限公 泊联网路内停车收费管理系统软件 V1.2 2020SR1533889 2018.03.01 2020.10.30 司 重庆泊联网智慧 36 城市科技有限公 泊联网路外停车收费管理系统软件 V1.3 2020SR1533895 2018.03.01 2020.10.30 司 重庆泊联网智慧 37 城市科技有限公 泊联网城市停车诱导系统软件 V1.1 2020SR1533928 2018.03.01 2020.10.30 司 重庆泊联网智慧 泊联网静态交通大数据监测与管控系统软件 38 城市科技有限公 2020SR1533899 2018.03.01 2020.10.30 V1.3 司 重庆泊联网智慧 39 城市科技有限公 停安逸 APPV1.0 2020SR1533896 2018.07.26 2020.10.30 司 注:上述作品著作权及软件著作权均由智慧停车业务板块公司持有,后续,持有该等著作权的主体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资产剥离安 排被转让予臻达发展,详见本法律意见书“第五部分 本次重组涉及的目标资产”之“(三)境内业务——智慧停车业务”。 137 4. 标的公司的域名 序号 主办单位名称 域名 注册日期 届满日期 网站备案号 备案时间 1 信宜粤丰 canvest1381.net 2023.08.01 2028.08.01 粤 ICP 备 2023098918 号-1 2023.08.30 2 枣庄中科 canvest1381.com 2017.12.14 2027.12.14 黔 ICP 备 2024026689 号-1 2024.04.22 3 粤丰科盈 q-parking.com 2021.01.25 2027.01.25 粤 ICP 备 2021030251 号-1 2021.03.17 4 粤丰科盈 q-parking.com.cn 2021.01.25 2027.01.25 粤 ICP 备 2021030251 号-2 2021.03.17 东莞市凯翔网络科技有限 5 cnpsnetwork.com 2016.10.14 2024.10.14 粤 ICP 备 16103149 号-1 2021.05.28 公司 东莞市凯翔网络科技有限 q-parking-nanche 6 2021.04.02 2025.04.02 粤 ICP 备 16103149 号-2 2021.04.21 公司 ng.com 注:上述列表中,第 3-6 项为智慧停车业务板块公司所持有的域名,后续,持有该等著作权的主体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资产剥离安排 被转让予臻达发展,详见本法律意见书“第五部分 本次重组涉及的目标资产”之“(三)境内业务——智慧停车业务”。 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