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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瀚蓝环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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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草案信息披露的
          问询函的回复

           华兴专字[2024]24009010032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

                                                      华兴专字[2024]24009010032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对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草案
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368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会计师”)作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的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
现向贵所提交书面回复。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一致。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
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 1.关于偿债能力。
    草案显示,瀚蓝(佛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佛山)拟向其境外全资子公司
瀚蓝香港增资至总股本不超过 113 亿元港币(或人民币 105 亿元),用于支付本次私有化
交易对价,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本次交易后,公司 2023 年度资产负债率
将从 64.13%上升至 75.60%、2024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将从 64.01%上升至 74.94%。
    请公司:(1)结合公司收购标的公司后合并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存量及增量的有息
负债规模、利息费用、债务到期情况等,量化分析测算合并后公司还本付息的安排;(2)
进一步评估上述大额资金支出对公司现金流的潜在影响,说明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是否
影响公司正常的投资和经营活动,并充分提示风险。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
                                                                                                 



    (一)结合公司收购标的公司后合并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存量及增量的有息负债规
模、利息费用、债务到期情况等,量化分析测算合并后公司还本付息的安排

    1、公司收购标的公司后合并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 年 1-6 月/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增长率       交易前                       增长率
                                (备考)                                 (备考)
营业收入         582,429.78     776,354.26      33.30% 1,254,128.90 1,703,472.82            35.83%
营业成本         400,802.38     502,284.28      25.32%     938,151.89 1,205,021.45          28.45%
营业利润         109,015.54     149,798.86      37.41%     182,199.72    263,320.09         44.52%
净利润            88,557.66     120,988.76      36.62%     146,964.89    213,093.93         45.00%
归属于母公司
                  88,713.46     105,015.84      18.38%     142,963.98    175,914.40         23.05%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1.09            1.29     18.35%           1.75           2.16        23.43%
(元)
资产负债率           64.01%          74.94%            -       64.13%        75.60%              -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短期内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会有一定幅度上
升,但同时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将进
一步增长,上市公司通过日常经营收益偿还债务的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本次交易完成
后,随着公司资源整合,集团通过资金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自身存量资金逐
步偿还因并购产生的增量有息负债,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将逐步恢复至正常水平。

    2、存量及增量的有息负债规模、利息费用、债务到期情况,量化分析测算合并后公司
还本付息的安排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存量及增量的有息负债的本
金规模如下:




                                               2
                                                                                             


                                                                                     单位:亿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短期借款                                               21.53                             31.9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1.16                             36.22
其他流动负债                                            5.00                              5.00
长期借款                                               97.23                            259.77
应付债券                                               20.00                             20.00
               合计                                   164.91                            352.95
其中:存量有息负债金额                                164.91                            291.95
      新增并购贷款金额                                      -                            61.00


    (1)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在合并标的公司后,存量有息负债的规模为
291.95 亿元,其中: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及流动资金贷款等可到期接续的有息负债余
额约 128.23 亿元。上市公司目前储备的融资工具较多,未使用融资余额超过 190.00 亿元
(不含并购贷款授信),其中:金融机构授信未使用额度超过 150.00 亿元、中期票据注册
可用额度 20.00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可用额度 20.00 亿元,完全能覆盖上述中期票据、超
短期融资券及流动资金贷款等到期接续的需求。因此,预计在并购贷款存续期内,上述可
接续类有息负债的本金规模保持不变,仅需持续支付贷款利息。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剔除上述可以接续类有息负债本金后,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存
量有息负债(以下简称“项目贷款”)的本金金额为 163.72 亿元。根据项目贷款偿还计划,
以及全部存量有息负债本金及贷款利率,在并购贷款存续期内,项目贷款偿还本金及全部
存量有息负债支付利息金额测算如下:
                                                                                     单位:亿元
     年度             项目贷款偿还本金      存量有息负债支付利息              合计
2025 年                             17.63                       9.83                     27.46
2026 年                             19.04                       9.19                     28.23
2027 年                             18.46                       8.58                     27.04



                                              3
                                                                                        



     年度         项目贷款偿还本金         存量有息负债支付利息          合计
2028 年                         15.85                          7.97                 23.83
2029 年                         15.31                          7.39                 22.70
2030 年                         13.35                          6.89                 20.24
2031 年                         12.57                          6.44                 19.01
    合计                       112.21                         56.30                168.51


    由上表可知,在并购贷款存续期间,项目贷款偿还本金及存量有息负债支付利息金额
分别为 112.21 亿元和 56.30 亿元,合计为 168.51 亿元。

    (2)上市公司因收购标的公司新增的有息负债为并购贷款,根据与本次并购贷款授信
银行沟通情况,本次不超过 61 亿元并购贷款预批复的贷款期限为 7 年,预计还本计划中
每年还本比例分别为 1%、5%、9%、20%、20%、20%和 25%,根据与并购贷款银行最新沟通情
况,预计本次并购贷款年利率不超过 2.70%。因此,公司前 3 年内不会有较大金额的并购
贷款还本需求,后 4 年每年还本金额预计在 12.20-15.25 亿元。
                                                                                单位:亿元
           年度         并购贷款偿还本金            并购贷款支付利息      合计
2025 年                                  0.61                     1.65               2.26
2026 年                                  3.05                     1.63               4.68
2027 年                                  5.49                     1.55               7.04
2028 年                                 12.20                     1.40              13.60
2029 年                                 12.20                     1.07              13.27
2030 年                                 12.20                     0.74              12.94
2031 年                                 15.25                     0.41              15.66
           合计                         61.00                     8.45              69.45


    由上表可知,在并购贷款存续期内,并购贷款偿还本金及支付利息金额分别为 61.00
亿元和 8.45 亿元,合计为 69.45 亿元,预计资金来源为公司日常经营性现金流入。

    (二)进一步评估上述大额资金支出对公司现金流的潜在影响,说明是否存在流动性
风险、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的投资和经营活动,并充分提示风险

                                                4
                                                                                    



       1、现金储备情况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瀚蓝环境及粤丰环保合并后的货币资
金余额为 38.30 亿元,现金储备情况良好。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考虑到拟出售资产(涉
及粤丰粤展环境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出售事项、土地出售事项、位于香港的办公楼出售
事项、智慧停车场业务出售事项)事项,可收回金额 4.26 亿元。在政府化债的大背景下,
瀚蓝环境预计政府类应收账款有望加速收回,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现金流情
况。

       2、并购贷款还款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假设

       (1)2023 年,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4.82 亿元,加回计入经营
性现金流的 BOT 项目建设现金支出后,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7.38 亿
元。上市公司应收账款方面,在政府化债的大背景下,在相关政府的支持下,上市公司将
继续保持与相关政府的沟通,争取未来每年能够持续收回上市公司的存量应收账款。因此,
在并购贷款存续期内,假设上市公司应收账款收回情况对上市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的影响与
2023 年保持一致。

       根据《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3 年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7.96 亿元,加回计入经营性现金流的 BOT 项目建设现金支出后,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8.33 亿元。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方面,上市公司已通过标的公司大股东
臻达发展出具的不可撤销承诺对历史相关应收账款的回收做了一定的保障安排。在取得上
述保障的前提下,在并购贷款存续期内,假设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收回情况对标的公司经营
性现金流的影响与 2023 年保持一致。

       (2)随着大部分项目投产,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已经进入成熟运营期。因此,在并购
贷款存续期内,假设项目运营收入、项目运营成本保持稳定,项目运营对经营性现金流的
影响与 2023 年保持一致。

       由于筹建的 BOT 项目规模较小,筹建的 BOT 项目资本性支出的需求相对较小。因此,

                                           5
                                                                               



在并购贷款存续期内,假设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筹建的 BOT 项目主要可以通过项目融资解
决资金需求,BOT 项目建设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影响较小。

    (3)综合上述假设,假设并购贷款存续期内每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规模等
于 2023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加回计入经营性现金流的 BOT 项目建设现金支出
后的金额,即假设在并购贷款存续期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每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净额分别为 27.38 亿元和 18.33 亿元。

    3、并购贷款还款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假设

    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已经进入成熟运营期,筹建项目资本性支出的需求相对较小。因
此假设在并购贷款存续期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投资活动所需现金主要可以通过项目融
资解决资金需求。因此,在并购贷款存续期间,假设新增资本性支出的需求对上市公司投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的影响金额为零。

    4、并购贷款还款期内,现金分红情况假设

    (1)2024 年上市公司派发 2023 年度分红金额为 3.91 亿元。假设在并购贷款存续期
间,上市公司总股本数量不变,每股分红金额每年增长 10%。(2)假设在并购贷款存续期
间,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进行现金分红。

    因此,在并购贷款存续期内,假设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其小股
东现金分红的现金支出总额为 45.00 亿元。(注:上述测算主要根据历史数据进行假设,未
考虑上市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变化的影响,不构成上市公司对未来现金分红的预测或承诺。)

    5、小结

    根据 2023 年瀚蓝环境、粤丰环保的现金流情况以及上述假设条件,在未考虑到上市公
司业务规模自然增长、并购协同效应及资金统筹优化管理的谨慎性前提下,在并购贷款还
款期内,上市公司现金流情况如下:




                                        6
                                                                                              


                                                                                    单位:亿元
                         现金流入                              现金流出
                                                项目贷款偿还本金、                         现金流
  年度      瀚蓝环境经   粤丰环保经                                并购贷款偿
                                       现金流入 全部存量有息负债支            现金流出     量净额
            营活动现金   营活动现金                                还本金及支
                                         合计   付利息、现金分红金              合计
              流量净额     流量净额                                  付利息
                                                        额
2025 年          27.38         18.33      45.71              32.48         2.26    34.73    10.98
2026 年          27.38         18.33      45.71              33.68         4.68    38.36     7.35
2027 年          27.38         18.33      45.71              32.96         7.04    40.00     5.71
2028 年          27.38         18.33      45.71              30.07        13.60    43.67     2.04
2029 年          27.38         18.33      45.71              29.50        13.27    42.77     2.94
2030 年          27.38         18.33      45.71              27.65        12.94    40.59     5.12
2031 年          27.38         18.33      45.71              27.17        15.66    42.83     2.88
  合计          191.66        128.31     319.97             213.50        69.45   282.95    37.02
 注:上述测算主要根据历史数据进行假设,未考虑上市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变化的影响,不构成上市公司
 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

         上述测算的主要假设条件如下:(1)随着大部分项目投产,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已经
 进入成熟运营期,所以假设在并购贷款存续期内项目运营收入、项目运营成本保持稳定。
 在政府化债的大背景下,以及标的公司大股东臻达发展出具的不可撤销承诺对历史相关应
 收账款回收做出一定保障的前提下,假设应收账款收回情况对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经营性
 现金流的影响与 2023 年保持一致。因此,假设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在并购贷款存续期内每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 2023 年保持同等规模。(2)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已经进
 入成熟运营期,筹建项目资本性支出的需求相对较小。因此,假设在并购贷款存续期间,
 投资活动对上市公司现金流的影响金额为零。(3)在并购贷款存续期内,假设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其小股东现金分红的现金支出总额为 45.00 亿元。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在并购贷款存续期内上市公司现金净流入金额合计为 37.02 亿元。
 因此,在并购贷款存续期内,上市公司现金流能够保持健康水平。

         若考虑下述协同效应对现金流的持续提升作用,上市公司未来货币资金情况可能会更
 优于上述测算。(1)经营性现金流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够与标的公司在客

                                                  7
                                                                               



户、技术、人员和业务规模方面实现协同效应,可以提升业务开拓能力,并挖掘现有项目
供热业务潜力,从而提升上市公司收入规模。(2)在数智化电厂建设方面,上市公司可以
利用自身固废治理方面丰富的智慧化经验,协助标的公司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管理精细
化、流程数字化、工艺设备智能化,提升发电项目的运行效率与经济效益。(3)上市公司
将持续推进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打造一套阳光、透明、高效、绿色的供应链体系,发挥
集采优势,适应公司未来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集中采购的优
势会更加明显,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4)筹资性现金流方面,上市公司可以对标的公司
在预算管理、资金支付、投融资等方面进行资金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降低
财务费用。因此,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有利于上市公司未来持续提升盈利能力
和现金流水平。

    2024 年 11 月 8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
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该议案提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 6 万亿元地方政府
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从 2024 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
排 8,000 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 4 万亿元;加
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加强对科技创新、民生等重点领域投入保障力度。

    在政府化债的大背景下,在相关政府的支持下,自 2024 年第四季度初到本公告披露
日,上市公司已经收到存量应收账款回款约 4.40 亿元。公司将继续保持跟相关政府的沟
通,争取 2024 年年内再解决 10-15 亿元存量应收账款。

    若未来上市公司出现现金流压力,也可通过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融资、优化存量
贷款结构和期限等措施缓解现金流压力。此外,上市公司在不摊薄每股收益的情况下,未
来可能通过发行股份等方式募集资金以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现金流情况。

    综上所述,上述并购贷款大额资金支出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在并购贷
款存续期内,上市公司现金流能够保持健康水平,预计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的投资和经营活动。

                                        8
                                                                                



    6、风险提示

    关于上市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已经于《重组报告书》之“重大风险提示”之“三、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之“(三)负债规模上升的风险”及“第十一节 风险因
素”之“三、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之“(三)负债规模上升的风险”中补
充披露如下: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上市公司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引入的联合投资人的自有或
自筹资金,其中上市公司的自筹资金包括瀚蓝佛山拟向境内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1 亿
元的并购贷款,上市公司的负债规模将会有所提高。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备考审阅报
告》,上市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率为 74.94%。并购贷款还款期内,每年
需要偿还的并购贷款本金及利息预计为 2.26 至 15.66 亿元,金额较高。若未来上市公司
出现现金流压力,也可通过以下措施缓解现金流压力:1、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2、发
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融资;3、优化存量贷款结构和期限;4、在不摊薄每股收益的前提
下,进行股权融资。上市公司计划还款来源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倘若本次交易短期
内无法实现协同效应,上市公司营运现金流入未达预期,存在上市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资
金流动性和后续债务融资能力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三)补充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本次交易对
上市公司的影响”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还本付息的安排,以及本次交易大
额资金支出对上市公司现金流影响的分析。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上市公司结合收购标的公司后合并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存量及增量的有息负债规
模、利息费用、债务到期情况等,量化分析测算的合并后上市公司还本付息的安排具有合
理性。

                                         9
                                                                                 



   2、上述并购贷款大额资金支出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在并购贷款存续期
内,上市公司现金流能够保持健康水平,预计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的投资和经营活动。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中对存量及增量的有息负债偿还对现金
流的影响进行补充风险提示。


    问题 2.关于应收账款。
    草案显示,标的公司 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分别为 12.36 亿
元、17.49 亿元及 21.33 亿元,主要为应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以及应收垃圾处理费,截
至 2024 年 6 月末,应收垃圾处理费和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以下简称国补)占应收
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 46.38%、36.74%。此外,标的公司上述各期末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
例分别为 0.92%、0.98%、1.14%,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5.80%、6.61%、6.45%。
    请公司:(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逐期增
加的原因,是否与营业收入规模相匹配;(2)补充说明标的公司国补收入的账龄结构、逾
期情况、期后回款情况、坏账计提比例,并结合列入国补项目目录的条件、国补确认条件,
说明标的公司涉及国补的收入确认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回收风险;(3)说明标的公司应收
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的测算依据,以及坏账计提比例在应收账款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仍保持
较低水平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请会计师说
明对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具体执行的审计程序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逐期增加的原
因,是否与营业收入规模相匹配

    1、公司应收账款逐期增加的原因

    (1)受宏观经济影响,报告期内政府财政对相应费用的支付结算周期延长,导致应收
账款规模有所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情况如下:

                                        10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137,068.76        64.27%        118,833.95      67.93%        89,292.90      72.25%
1-2 年(含 2 年)            37,254.94        17.47%        24,265.90       13.87%        20,912.40      16.92%
2-3 年(含 3 年)            17,362.26         8.14%        18,438.28       10.54%        10,497.59       8.49%
3-4 年(含 4 年)            13,894.78         6.52%        10,529.02        6.02%         2,614.09       2.12%
4-5 年(含 5 年)             6,545.34         3.07%         2,614.09        1.49%           267.03       0.22%
5 年以上                       1,129.75         0.53%            267.03       0.15%             0.00       0.00%
        账面余额             213,255.84       100.00%      174,948.27       100.00%       123,584.02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0                         3.01                     5.6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剔
除项目建造业务收入的影                                2.00                         2.40                     2.65
响)
注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应收账款周转率(剔除项目建造业务收入的影响)
计算中营业收入为剔除项目建造业务相关的收入后的金额;
注 2:2024 年 1-6 月周转率指标已经年化处理;
注 3:由于无期初审定数,在计算相关比率时,2022 年度相关资产的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余额以 2022 年
末余额代替。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 1 年以上账龄占比上升,应收账款周转率
(剔除项目建造业务收入的影响)下降,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导致标的公司应收账款
增加。上述情况主要系受到宏观经济影响,政府财政对相应费用的支付结算周期延长。该
情况为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普遍现象,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变动趋势与行业整体趋势一
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之可比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4 年 6 月 30 日     同比增幅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增幅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环境                345,925.87         24.50%              298,925.02          21.63%              245,768.89
三峰环境                265,756.12         24.05%              235,604.01          17.67%              200,226.36


                                                        11
                                                                                                    



公司名称     2024 年 6 月 30 日   同比增幅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增幅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绿色动力            246,335.20      30.87%             203,390.32          31.18%           155,046.01
伟明环保            296,698.21      41.48%             238,129.01         124.76%           105,948.13
旺能环境            146,906.59      36.30%             128,970.09          42.33%            90,614.19
瀚蓝环境            475,392.29      25.92%             355,397.88          20.22%           295,633.91
军信股份             84,323.31      20.17%              80,949.07          36.29%            59,393.42
永兴股份            174,632.11      26.05%             161,130.56          47.46%           109,273.24
圣元环保            153,376.29      30.40%             126,626.07          34.97%            93,818.26


    (2)新项目陆续投产,公司固废业务收入增加,对应应收账款规模增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源自于固废业务。细分来看,固废业务主要包括
垃圾处理费收入和电费收入,其中垃圾处理收入对应客户主要为地方政府客户,电费收入
对应客户为各级电网公司(国补电费通过电网公司代发)。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营业收入、上网电量及垃圾处理量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兆瓦时、万吨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193,924.48                 449,343.93                691,721.26
     固废业务收入                    166,572.92                 311,392.39                293,135.36
 固废业务收入占营业收
                                          85.90%                      69.30%                    42.38%
       入比例
       上网电量                       2,276,482                  4,295,434                  3,940,256
     垃圾处理量                           715.03                     1,348.10                1,222.9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固废业务收入分别为 293,135.36 万元、311,392.39 万元及
166,572.9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2.38%、69.30%及 85.90%,金额及占比均呈
上升趋势,主要系项目进入运营期所致。由于固废业务运营收入存在一定回款周期,因此
固废业务收入的增长亦导致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有所增加。

    2、公司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规模相匹配,与整体行业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科目主要来源于固废业务运营阶段产生的相关应收款项,

                                                  12
                                                                                                   



因此在计算应收账款余额占其当期营业收入之比例时,相应剔除营业收入中的项目建造收
入。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其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峰环境                        44.15%                       49.54%                    50.21%
     绿色动力                        75.21%                       64.77%                    54.99%
     旺能环境                        47.14%                       44.21%                    31.75%
     军信股份                        55.85%                       53.40%                    39.95%
     永兴股份                        47.62%                       45.76%                    36.74%
     圣元环保                        99.91%                       84.71%                    67.58%
       均值                          61.64%                       57.06%                    46.87%
     标的公司                        54.98%                       48.90%                    37.80%
注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数据来源于各期年报、中报;
注 2:本表格中涉及的公司均为单独披露项目建造收入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在计算其应收账款余额占当
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时,营业收入中剔除项目建造收入。未单独披露建造收入的上市公司未纳入上述表格
比较。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之应收账款余额占其当期营业收入(不含项目建造收
入)的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且变动趋势保持一致,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
规模的变动相匹配。

    (二)补充说明标的公司国补收入的账龄结构、逾期情况、期后回款情况、坏账计提
比例,并结合列入国补项目目录的条件、国补确认条件,说明标的公司涉及国补的收入确
认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回收风险

    1、标的公司国补收入的账龄结构、逾期情况、期后回款情况、坏账计提比例

    (1)国补收入的账龄结构及坏账计提比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23,171.17                 22,693.29              21,690.12
1-2年(含2年)                        19,744.35                 16,246.54              16,629.98
2-3年(含3年)                        15,383.89                 15,741.11               9,803.89

                                              13
                                                                                      



3-4年(含4年)                   12,807.15               9,803.89           2,590.00
4-5年(含5年)                    6,304.46               2,590.00             101.56
5年以上                              940.19                 101.56                    -
小计                              78,351.21              67,176.39          50,815.55
坏账准备金额                         394.84                 322.62             494.18
坏账计提比例                             0.50%               0.48%              0.97%
            合计                  77,956.37              66,853.77          50,321.37


    (2)国补收入逾期情况

    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 号)可再生能源电价
附加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属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是国家为支持可再生能源
发电、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稳定发展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补助资金由可再生能源电
价附加收入筹集。财政部根据电网企业和省级相关部门申请以及本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
加收入情况,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向电网企业和省级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国家按
此原则每年均有拨付国补资金,但具体到账时间并不固定,拨付额度按既定原则以当年确
定的统一拨付比例进行拨款。由于无明确收款时间表故国补不存在逾期情况。

    (3)国补收入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标的公司国补收入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国补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应收国补                        78,351.21               67,176.39           50,815.55
期后回款金额                    5,160.28                 5,586.90            7,772.97
期后回款比例                       6.59%                    8.32%              15.30%


    国补实际为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补助资金来源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由可再生能
源电价附加收入筹集,且历史期间持续回款,未发生过无法偿付的情况,无法收回的风险
较低。



                                           14
                                                                               



    2、结合列入国补项目目录的条件、国补确认条件,说明标的公司涉及国补的收入确认
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回收风险

    (1)列入国补项目目录的条件

    1)纳入生物质发电国家、省级专项规划。符合国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相关规划要求,
已纳入所在省(区、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相关审批、核准、备案和并网要件经
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审核通过;

    3)应依法依规申领排污许可证,完成脱硫、脱硝、除尘环保设施建设并验收合格报当
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有关部门“装、树、联”和“三同时”要求,项目并网后相关
设备要同步运行,项目建设运行期间无安全环保事故,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已确认国补收入的项目均列入国补项目目录,并符合上述条件。

    (2)标的公司国补确认条件、涉及国补的收入确认是否准确及回收风险

    标的公司在确认发电收入中的国补收入时,确认原则为当项目进入国补项目目录后,
且收到第一笔国补收入款项时,累计确认投产以来的国补收入。国补收入按照各项目垃圾
处理量及发改委核定的上网电量按照不同地区的补贴单价进行计算确认,国补收入确认准
确,确认原则稳健。

    国家对于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补贴回款遵循“以收定支”的策略,同时,国家还会对
补贴项目的认定标准、项目清单的审核确认、补贴金额以及拨付流程等方面进行调整与明
确,这些变动因素可能导致补贴收入的回收存在一定的风险。然而,国补政策的出台是垃
圾焚烧发电行业经营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政策产生的影响是稳定且持续的。随着国
家继续对行业发展的重视和支持,国补款项亦在陆续收回,国补的回收风险相对较低。

    (三)说明标的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的测算依据,以及坏账计提比例在应收
账款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仍保持较低水平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15
                                                                              



    1、标的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的测算依据

    (1)计算分析方法

    因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为中国地方政府及国有电网公司,在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使用
违约概率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以作减值分析,即通过分析客户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

    (2)相关参数的确定依据

    预期违约概率根据可供比较的公司的已发布信用评级估计,如万得数据库上公布的各
地区城投公司算数平均隐含违约率。

    违约损失率以《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第九十二条中关于确定违约损失率的方法的
规定为基础。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反映概率加权可能结果以及于报告日期可获得的有关过往事件、
当前状况及前瞻性信贷风险信息的合理及可靠信息。标的公司认为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及
工业增加值的增长率是最相关的因素,并根据此因素在未来期间的预期变化相应地调整了
历史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

    2、坏账计提比例在应收账款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仍保持较低水平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
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1)坏账计提比例在应收账款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仍保持较低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如前所述,一方面标的公司新项目陆续投产,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影响,政
府财政对相应费用的支付结算周期延长,进而导致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有所增加。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为质量、信用评级较高的中国地方政府及国有
电网公司,标的公司客户质量、信用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标的公司按照违约概率法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参数亦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标的公司坏账计提比例仍保持较低水平。

    (2)坏账计提比例保持较低水平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16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报告期内,主要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及瀚蓝环境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如下:
                                          1 年以内      1至2年      2 至 3 年(含     3至4年         4至5年
  公司名称             组合                                                                                      5 年以上
                                        (含 1 年)   (含 2 年)       3 年)      (含 4 年)    (含 5 年)
  三峰环境            账龄组合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其他应收账款组合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伟明环保
                 应收补贴电费组合       2024 年 6 月 30 日:5.84%;2023 年 12 月 31 日:2.82%;2022 年 12 月 31 日:3.76%

                      账龄组合                5.00%        1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旺能环境
                   补贴电费组合               5.00%        10.00%         15.00%          20.00%        20.00%      20.00%

  军信股份            账龄组合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账龄组合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政府客户组合                                      2024 年 6 月 30 日:2.33%

  永兴股份         电网客户组合                                      2024 年 6 月 30 日:0.29%

                可再生能源补贴组合                                   2024 年 6 月 30 日:9.92%

               一般客户及其他客户组合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圣元环保            账龄组合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政府客户组合         2024 年 6 月 30 日:7.62%;2023 年 12 月 31 日:6.97%;2022 年 12 月 31 日:6.05%

                   电网客户组合         2024 年 6 月 30 日:3.75%;2023 年 12 月 31 日:3.52%;2022 年 12 月 31 日:3.37%
  瀚蓝环境
                可再生能源补贴组合      2024 年 6 月 30 日:7.72%;2023 年 12 月 31 日:7.17%;2022 年 12 月 31 日:6.39%

               一般客户及其他客户组合   2024 年 6 月 30 日:9.88%;2023 年 12 月 31 日:9.40%;2022 年 12 月 31 日:4.99%



    报告期内上述公司主要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上述公
司基于账龄分析的应收账款一年以内预期信用损失率大多在 5%左右,并随着账龄的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率增加。

    除上述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外,标的公司应收账款的
坏账计提比例与其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组合                                             坏账计提比例
                   关联企业、签署特许
                   经营权协议的政府机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零
    上海环境         构及国网电力企业
                         第三方企
                                        2024 年 6 月 30 日:9.92%;2023 年 12 月 31 日:11.18%;2022 年 12 月 31 日:4.13%
                             业



                                                          17
                                                                                                                          



   公司名称                组合                                            坏账计提比例
                     应收国家可再生能源
                                          2024 年 6 月 30 日:2.57%;2023 年 12 月 31 日:2.67%;2022 年 12 月 31 日:1.54%
                     补助电费及应收电费
   绿色动力
                         垃圾处理费       2024 年 6 月 30 日:3.54%;2023 年 12 月 31 日:3.34%;2022 年 12 月 31 日:3.66%

   粤丰环保               所有组合        2024 年 6 月 30 日:1.14%;2023 年 12 月 31 日:0.98%;2022 年 12 月 31 日:0.92%



    如上表所示,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绿色动力及上海环境(除第三方企业组合)
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并非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主要基于客户信用特征进行
划分或分析,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绿色动力、上海环境(除第三方企业组合)的
坏账计提比例相对接近。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基于违约概率法计算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分别为 0.92%、0.98%
和 1.14%。标的公司在使用违约概率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时,主要基于客户信用特征进行
分析,并非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析,而标的公司客户隐含违约率较低,基于以
上会计估计方法差异的原因,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率较基于账龄分析坏账的同行
业可比公司低。

    (3)《备考审阅报告》中已参考瀚蓝环境之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统一的事项主要为应
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因上述事项
对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进行调整,调整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                                    213,255.84                     174,948.27                     123,584.02
模拟财务报表坏账准备                               2,429.23                       1,720.32                       1,131.07
坏账比例                                               1.14%                          0.98%                          0.92%
备考财务报表坏账准备                              14,716.18                     11,279.55                        7,160.12
坏账比例                                               6.90%                          6.45%                          5.79%


    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因会计估计统一相应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应收账款坏账比例分别为 5.79%、6.45%及 6.90%,调整后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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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为相近。

    (四)补充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标的公司的财
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一)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之“(2)
应收账款”中补充披露了应收账款变动原因以及与营业收入规模匹配的情况、国补收入的
账龄结构、逾期情况、期后回款情况、坏账计提比例等、标的公司涉及国补的收入确认条
件和相应回收风险、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的测算依据以及标的公司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五)会计师意见

    1、核查程序

    (1)了解、评价及测试标的公司与收入确认和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
计和执行有效性;

    (2)了解、评价及测试标的公司资金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确保标的公司应
收账款回款准确无误的计入正确的客户;

    (3)检查标的公司主要客户合同相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义务的约定、控制权转
移约定、特许经营期限、销售单价、保底垃圾量、项目规模、垃圾收运范围等,以确认收
入确认的合理性及充分性;

    (4)了解行业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确保可再生能源补贴收入确认合规性,准确性,
访谈标的公司管理层对于可再生能源补贴可收回性判断;

    (5)对比标的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减值方法,并评价收入确认、
应收账款减值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6)检查标的公司交易过程中的相关单据,包括上网电量结算单、垃圾进厂量结算单、
环卫月结单、垃圾车辆过磅单、销售发票、银行回单等,核实交易是否真实及收入的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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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7)检查标的公司项目运营报表等生产原始资料,执行账面收入与原始运营数据和收
入结算单数据的测算,并对实际产能与营业收入进行分析;

       (8)通过公开渠道查询标的公司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资料等,询问相关人员,以确认
客户与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经营困难、失信等不利因素,对主要客户进
行访谈;

       (9)审计抽样向标的公司客户函证报告期的销售额及应收账款余额;

       (10)获取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过程和依据,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回
收情况的预测;

       (11)审计结合信用风险特征、账龄分析以及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测试,评价标的
公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计提的合理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标的公司应收账款逐期增加的原因在于(1)新项目陆续投产导
致的固废业务收入增加,(2)政府财政对相应费用的支付结算周期延长,具有商业合理性,
与营业收入规模变动趋势相匹配。标的公司涉及国补的收入确认准确,符合同行业收入确
认惯例,回收风险相对较低。标的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在应收账款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仍保持
较低水平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具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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