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24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 收购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 碱公司”)是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为完善公司氯碱板块产业链、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公司 氯碱产业循环发展。氯碱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中盐吉兰泰盐 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盐化集团”)持有的中盐内蒙古建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100%股权,本项目交易金额 21,5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氯碱公司自有资金。 ●吉盐化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建材公司是吉盐化集团的全资 子公司;氯碱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吉盐化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均与公司构成关联关 系。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董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或与不同关联人之 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的 5%。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氯碱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完善公司氯碱板块产业链、发 挥协同效应,促进公司氯碱板块产业循环发展。氯碱公司拟以非公开 协议方式收购吉盐化集团持有的建材公司 100%股权,本项目交易金 额 21,5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氯碱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需提 交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 协议方式收购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周杰、乔雪莲、李德禄、 屈宪章回避了表决,3 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一致同意 本议案。 (三)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或与不同关联 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的 5%。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吉盐化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建材公司是吉盐化集团的全资子 公司,氯碱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吉盐化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均与公司构成关联关 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 贺兰区人民路中盐综合科技楼 4、法定代表人:周杰 5.注册资本:188,765 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工业纯碱、食 用碱的生产与销售;电力生产;电器维修;水电暖供应;餐饮住宿; 物业管理;进出口贸易;建筑材料销售;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设备 租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给排水、水暖设施安装、维修;水井维 护;机械设备及电仪设备安装、维修、租赁;土建工程;职业技能培 训、职业技能检定服务(凭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吉盐化集团主要财务指标(2024 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916,744.34 1,879,937.93 净资产 1,183,159.27 1,172,559.42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268,159.84 1,625,525.32 净利润 6,246.56 154,054.34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二)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兰布和 街北侧 4.成立日期:2011 年 4 月 19 日 5.法定代表人:杨小军 6.注册资本:80,000.00 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991573266308J 8.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水泥的生产销售(凭资质证经营)及 进出口贸易;一般经营项目:熟料的生产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电石渣浆 加工处理;给排水、水暖设施安装、维修;水井维护;机械设备及电仪 设备安装、维修、租赁;电气设备的修试;压力机作业、轻型井点降水、 起重机作业、土建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及持股比例 建材公司股东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100% 10.权属状况: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 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 转移的其他情况。 11.建材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建材公司参股企业内蒙古吉盐联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材公司 出资 675 万元,持股 39.02%。内蒙古吉盐联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 立于 2014 年 11 月,股东持股比例情况具体如下: 内蒙古吉盐联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内蒙古中科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25.00 47.69% 2 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 675.00 39.02% 3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230.00 13.29% 合计 1730.00 100% (三)交易标的运营情况说明 建材公司采用国内先进新型干法窑外分解生产技术生产水泥和 熟料,生产规模为水泥 106 万吨/年、熟料 75 万吨/年。其水泥、熟 料综合能耗指标达到国家能耗准入先进水平;熟料日产能力在 2700 吨以上,可充分满足公司电石渣、电石炉净化灰、炉渣、粉煤灰等固 废的处置需要;同时,其回转窑具备处置危废、超细粉煤灰等能力, 构成其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主要财务指标(2024 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7,364.63 39,202.59 负债总额 27,405.19 30,114.30 净资产 9,959.44 9,088.29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 1 月-12 月 营业收入 5,641.40 27,814.06 净利润 867.83 3,875.00 四、氯碱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兰布和街 4.法定代表人:郭国庆 5.注册资本:303,965.62 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发电 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施工专业作业;输 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餐饮服务;特种设备 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 石膏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 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 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国内货 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修理;电子、机械 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 租赁;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2024 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55,511.47 560,678.79 负债总额 130,912.28 139,158.49 净资产 424,599.19 421,520.30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 1 月-12 月 营业收入 112,944.36 526,864.77 净利润 2,787.75 -29,815.95 五、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方式 公司委托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建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 了《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拟收购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股 权所涉及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卓信大华评报字(2024)第 8415 号),经评估,建材公司在评估 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21,500.00 万元。 (二)评估情况说明 1.评估事务所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2.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3.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主要是以评估基准日企业各项资产、负债 的更新重置成本为基础确定的,具有较高的可靠性,且本次评估不存 在难以识别和评估的资产或者负债,因此本项目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 评估。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特性,以及评估现场所 收集到的企业经营资料,考虑建材公司自成立至评估基准日都能持续 经营,未来依然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可以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收益, 其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用货币衡量,符合采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因 此本项目适宜采用收益法评估。因此,本次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及 收益法。 4.评估结果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建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账面净资产 9,088.29 万元,评估价值 20,415.27 万元,评估增值 11,326.98 万 元,增值率 124.63%。 (2)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建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账面价值 9,088.29 万元,评估价值 21,500.00 万元,评估增值 12,411.71 万元,增值率 136.57% (3)评估结论的选取 建材公司主营业务为熟料、水泥的生产与销售,公司的价值除了 固定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之外,还应包含企业业务平台、研发 能力、技术积累、管理团队、客户关系等重要的无形资源的贡献。资 产基础法仅对各单项有形资产和部分可量化的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 尚不能完全体现各个单项资产组合对公司整体的贡献,也不能完全衡 量各单项资产间的互相匹配和有机组合产生出来的整合效应。公司整 体收益能力是企业所有环境因素和内部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收益法 价值内涵包含了企业难以量化的无形资产价值。因此,本次评估以收 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5.同行业案例比较 序号 证券代码 上市公司 标的资产 市盈率 市净率 进度 中联水泥 100% 1 000877.SZ 天山股份 17.14 1.32 已完成 股权 南方水泥 2 000877.SZ 天山股份 8.97 1.73 已完成 99.9274%股权 西南水泥 3 000877.SZ 天山股份 14.33 1.16 已完成 95.7166%股权 中材水泥 100% 4 000877.SZ 天山股份 1.96 已完成 股权 6.34 平均 11.70 1.54 - 建材公司 5.55 2.37 - 从上表可以看出,建材公司市盈率水平低于同行业收购案例,而 市净率水平略高于同行业。建材公司市净率较高的原因主要系因为前 期计提了较为充分的资产减值准备,目前资产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其真 实的重置成本。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交易完成后,建材公司将成为氯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 独立法人形式存续经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公司不 存在为建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形,亦不存在其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2.建材公司经营业务为水泥、熟料的生产和销售,本次交易不会 产生同业竞争情况。 3.本次交易前建材公司与公司间电石渣、粉煤灰、废硫酸等采购 属于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建材公司有关电石渣、粉煤 灰、废硫酸等关联交易行为自然消除,将大幅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之 间的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涉及的建材公司土地使用权 4 宗,均已取得使用权 证,不存在土地租赁情况。 5.交易后的人员安置。在本次交易前后,现有员工与标的公司的 劳动关系不发生变动,均按照现在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各自 的权利义务,现有劳动合同法律履行主体不因本次交易发生变化,故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氯碱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吉盐化集团所持建材公司股 权。收购完成后,建材公司 100%股权将划归氯碱公司,成为氯碱公 司的全资的子公司。 目前公司尚未与吉盐化集团就上述收购事项签订《股权收购协 议》,但双方已就协议主要内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本次收购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吉盐化集团 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目标资产 本次交易目标资产为建材公司 100%股权。 (三)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出具的建材公司资产评估全部权益价值,即人民币 21,500.00 万 元。 (四)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拟采用现金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公司与吉盐化集团签订股权收购 协议后,完成交易价款支付。 (五)交割 交易协议约定的股权交割条件满足时进行资产交割。 (六)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经交易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违约责任条款 交易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1.协议正式签订后,任 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 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 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 七、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一)政策风险与应对措施 建材公司利用 PVC 生产中产生的电石渣制水泥,是中盐内蒙古化 工 40 万吨/年聚氯乙烯的配套项目,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符合国家 的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和地区规划,符合中盐内蒙古化工的发展战略 和发展需要。本项目不存在政策风险。 (二)市场风险与应对措施 项目存在水泥销售价格受市场影响而利润下降,从而导致投资收 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应对措施,项目实施后整合销售资源,开拓销售领域,增加抗风 险的能力。 (三)财务风险与应对措施 本项目投资规模 21,500.00 万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氯碱公司 总资产 560,678.79 万元,根据目前氯碱公司资产与利润情况,本次 收购不会对氯碱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经测算本项目财 务内部收益率为 25.9%,经济效益较好。因此本次收购不存在财务风 险。 八、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项目实施的目的是完善公司氯碱化工产业链,实现资源优化配 置、产业协同发展,从而提升公司氯碱产业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1.完善产业链,提升公司氯碱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建材公司年产 106 万吨水泥、75 万吨熟料生产装置,是中盐内 蒙古化工 40 万吨/年聚氯乙烯工程的电石渣综合利用配套项目。承担 着中盐内蒙古化工聚氯乙烯生产线中乙炔生产工序 75 万吨/年电石 渣的消纳处理和相关生产环节的粉煤灰、脱硫石膏以及废硫酸等的处 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是氯碱产业循环经济链中重要的一环。本次收购 可使中盐内蒙古化工氯碱产业链更加完整,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 化,提升中盐内蒙古化工氯碱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2、实现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氯碱化工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效应 本次收购可实现产业链上下游统一管理,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生 产、运营和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益。有助于发挥上市公司各业务板 块之间的协同效应,且目前建材公司盈利能力较好、资产质量较高, 本项目可通过并购重组优质资产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国有企 业运营效率。 3、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建材公司有关电石渣、粉煤灰、废硫酸 等关联交易行为自然消除,将大幅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 易。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收购后建材公司成为氯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独立法人形式存 续经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建材公司 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形,亦不存在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 情况;建材公司经营业务为水泥、熟料的生产和销售,本次交易不会 产生同业竞争情况;本次交易前建材公司与公司间电石渣、粉煤灰、 废硫酸等采购属于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建材公司有关 电石渣、粉煤灰、废硫酸等关联交易行为自然消除,将大幅减少公司 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 要影响。收购后将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未来其经营成果将会对公 司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九、应当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拟 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由北京卓信大华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该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具备 专业胜任能力;本次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评估目的与本次拟实施股权收购的经济行为相适应,评估方法选用恰 当;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客观性、 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评估价值公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 协议方式收购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周杰、乔雪莲、李德禄、 屈宪章回避了表决,3 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一致同意 本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 方式收购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协议方 式收购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风险 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