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中盐内蒙古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 20⒛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猢匣 馔师事 另所 J1A口 u LAW FlRM 地址 :内 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时代广场 B座 14层 屯,¨ 螃 电话 :Oz1″ 氵 15♀ “ 9 传 真 :00″ 氵 15qb⒆ 邮 编 :01zIO∞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加皮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⒛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 :中 盐 内蒙古化 工 股份有 限公司 “ ”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 (下 称 本所 )接 受 中盐 内蒙古化 工股份有 限公司 “ ” “ 下称 贵公司 )的 委托 ,指 派本所 执 业 律师杨静怡 、李 志杰 (下 称 本所经办 “ ” 律师 0出 席 贵公司本次 召开的 ⒛筠 年年度股 东大会 (下 称 本次股东大会 ) “ 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 经 办律师现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下 称 《公 ” “ ” 司法 》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证券法 》(下 称 《证券法 》 )、 《上市 公司股 东大会规 “ 则》(下 称 《股 东大会规则》0、 《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进 一 步加 强资本 市场 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 的意见 》等法律 、法规 、部 门规 章及 贵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 定 ,就 本 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 、会议 召集人和 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 、表 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 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法律 意见 。 为 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 所经 办律师 己对本次股东大会涉及 的有关事项及文 件 资料进行 了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 ,且 贵公司 己对前述 资料 的真 实性和准确性 向本 所 作 出了保证 。 本法律 意见书仅 供贵公 司为本 次股 东大会之适 当 目的使用 ,不 得被任何人用 于其他任何 目的 。本所 同意贵公 司将本法律意见 书作为贵公 司本 次股东大会公告 材料 ,随 其他文件 一 同公开披露 ,并 对贵公司引用本 法律 意见承担相应 的法律 责 任。 本所根据 《公 司法 》和 《股 东大会规则 》的要求 ,按 照律 师行业公认 的业 务 标 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 ,出 具法律 意见如下 : 一 、本 次股 东大会 的召集 、召 开程序 经查验 ,贵 公司于 2∞ 4年 4月 16日 召开 的第八属董事会第 二 十 一 次会议决 定 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 ,并 于 20⒛ 年 4月 18日 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 法律薏见书 以及 上海证 券 交 易所 网站上 同时刊登 了《中盐 内蒙古化 工 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 ” ⒛⒛ 年年度股 东大会 的通知》(以 下简称 《会议通 知 》 ),将 本次股东大会 召开 的时间确 定为 9024年 5月 8日 。 召集人在法 定时 间 内公告 了 《会议通 知》,在 《会议通知 》里载 明了会议 的 时间 、地 点 ,网 络投票 时间、投票程序 ,会 议审议 的议案具体 内容并说 明了股 东 有权 出席 、 并可 以委 托代理人 出席和行使表 决权及有权 出席股 东的股权登记 日 , 出席会议股 东 的登记办法 、联系人 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 经查验 贵公司有 关召集及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的会议文件和信 息披露资料 ,本 所认为 ,贵 公 司本次股 东大会 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 等法律 、法规和 贵公 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 二 、本 次股 东大会 会议召集 人及 出席会议人 员 的资格 经 核查 ,出 席本 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股 东及股 东代 理人共 l名 ,所 持有 的 股份共 “ 9,伦 0,187股 ,占 贵公 司总股本 的 钙 49%。 贵 公司部分董事 、监 事 以及 董事会秘 书 、本所 经办律师 出席 了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 议 . 贵公司就本 次股 东大会 同时 向全体股东提供 了网络平 台,贵 公司股 东可 以通 过上海证券 交 易所 提供 的交 易系统参 加 网络投票 。基 于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 ,系 在 其进行 网络 投票时 ,由 上海证券 交 易所交 易系统进 行认 证 ,因 此本所经办律师未 对 网络投票股 东 资格进行确认 。 在参 与 网络 投票 的股 东代表 资格符合 《公司法 》、《股 东大会规则 》和 《会议 通知 》公告规 定 的前提 下 ,本 所认为 ,出 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 ,符 合 《公 司法 》、《股 东大会规 则》 的有关规定 ,其 资格均合法 有 效 。 三 、本次股 东大会的议案 经核查 ,本 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 由贵公司董事会提出,议 案的内容属于股 东大会的职杈范围 ,有 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符 合 《公司法》和贵公司章 程的规定 。 经本所经办律师查验 ,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 。 内蒙古加度律师筝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经核查 ,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根据 《会议通知 》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 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 按贵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 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议案 。 经核查 ,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五、本次股东六会 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束后 ,贵 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 票表决 结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合 并后的表决结杲显示 ,本 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事项获得有效通过 。 六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 所认为 ,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 、召集人及 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 、《股东大会规则》 和贵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 (以 下无 正文 ,下 页为签字页 。) 内豪古加度律师事务所 法律薏见书 (本 页无正文 ,为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 意见书》之签字页 ) 经办律师 (签 字 ); 扬钇亻饣 洳饧 李志杰 杨静怡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签 字 ): 孓啪筝铙 盛 鬈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