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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盐化工:中盐化工关于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置205万m3浓盐水晾晒池资产的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67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205 万 m浓盐水晾晒池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子公司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污水处理公司”)205 万 m晾晒池为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处理工程
辅助设施,现已运行 10 年以上。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益,优化资产结
构,污水处理公司拟将名下的 205 万 m晾晒池资产转让给内蒙古阿
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
    ●交易金额: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阿拉
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 205 万方浓盐水晾晒池
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4)第 1410 号),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范围所涉及的资产于评估基准
日的评估价值为 10,348.83 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
10,461.71 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污水处理公司 205 万 m晾晒池为污水处理及再
生水处理工程辅助设施,现已运行 10 年以上。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益,
优化资产结构,污水处理公司拟将名下的 205 万 m晾晒池资产转让
给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
管委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205
万 m浓盐水晾晒池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次交易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991690057206X
     法定代表人:李发军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06 月 02 日
     注册资本:5732.1385 万人民币
     核准日期:2024 年 05 月 16 日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回用处理
     2.产权持有单位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250.0000        39.25%
        浙江海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250.0000        39.25%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
                                             1,232.1385        21.50%
                    司
                   合计                      5,732.1385      100.0000%
    污水处理公司董事会人数中公司提名的董事占半数以上,由公司
实际控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受让方
    1.名称: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城乡建设局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29007678804100
    3.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乌斯太镇
    受让方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
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205 万 m晾晒池相关资产。
    2.权属状况: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
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
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标的资产运营情况:205 万 m晾晒池作为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处
理工程辅助设施,用于污水处理公司浓盐水收集晾晒。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项目/报表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账面原值              10,864.54                        10,864.54
    累计折旧               4,247.18                        4,510.78
    账面价值               6,617.36                        6,353.76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 205 万方浓盐水晾晒池资产项目资产
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4)第 1410 号),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
为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范围所涉及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含增值税
评估价值为 10,348.8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评估对象: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的
205 万方浓盐水晾晒池资产
    评估基准日:2024 年 6 月 30 日
    评估范围: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的
205 万方浓盐水晾晒池资产,包括房屋建(构)筑物和机器设备
    评估方法:成本法
    评估结论:经采用成本法评估,纳入评估范围的阿拉善经济开发
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账面价值为 6,353.76 万元,评估值为
10,348.83 万元,评估增值 3,995.07 万元,增值率 62.88%。评估原
值增值原因是近年来人工、机械、材料费的上涨造成评估原值比账面
原值增值。
    交易定价:根据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
价格为 10,461.71 万元。
    五、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目前污水处理公司尚未与高新区管委会就上述资产处置签订交
易合同,但双方已就合同主要内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转让方式
    污水处理公司拟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将 205 万 m晾晒池转让
给高新区管委会。
    (二)转让标的价款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 10,461.71 万元。
    (三)转让标的支付方式
    以承接高新区内其他企业代垫污水处理公司债务 10,461.71 万
元方式支付购买价款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事项,有利于提高
污水处理公司资源利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