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4-046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澳柯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科技公司”,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环境科技公司提供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环境科技公司提供了
14,200 万元的担保。
针对上述已实际为环境科技公司提供的 14,200 万元担保,环境科技公司少数股
东青岛澳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4.05%)、青岛澳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6.06%)、青岛
澳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5.05%)及青岛澳鑫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4.84%)以其持有的
环境科技公司全部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按持股比例分别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 9.53
亿元(不含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13%;同时,
环境科技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已超 7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融资及担
保业务执行情况暨 2024 年度融资及担保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总额不超过 27.30 亿元的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其中为环境科技公司提供的最高
担保金额为 20,000 万元);相关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 4 亿元的担保
(含正在执行的担保)等。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5 月 1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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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预
计公告》(编号:临 2024-013)和《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 2024-022)。
为保证环境科技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环境科技公司在该行的融
资授信事宜提供 1,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包含本次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环境科技公司提供了 14,200 万元的担保;针对该等担保,
环境科技公司少数股东青岛澳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4.05%)、青岛澳丰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 6.06%)、青岛澳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5.05%)及青岛澳鑫投资有限公司(持
股 4.84%)已以其持有的环境科技公司全部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按持股比例分别为公司
提供了反担保。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和合同签署时间均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
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青岛澳柯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EX9KR8N。
(三)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王台镇朱郭路 1887 号。
(四)法定代表人:王英峰。
(五)注册资本:11,000 万元。
(六)成立时间:2017 年 11 月 27 日。
(七)主营业务:空调、洗衣机、干衣机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537,431,941.31 869,404,007.46
净利润 688,129.68 12,648,855.87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3,331,606.12 384,040,738.54
负债总额 312,264,092.20 293,661,354.30
净资产 91,067,513.92 90,379,384.24
(九)股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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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技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持股情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澳柯玛
商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70%,公司核心员工持股平台青岛澳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4.05%、青岛澳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6.06%、青岛澳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05%
及青岛澳鑫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8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
(二)保证人: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务人:青岛澳柯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担保金额:
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
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
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五)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
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环境科技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
和公司空洗产业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同时,公司能够有效监控和管理该公
司的日常经营业务,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且本次担保金额较小,担保风险
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环境科技公司主
要由公司控制和管理,且其他少数股东均为公司核心员工持股平台,未开展实质业务,
鉴于此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的担保。但针对前述已实际为环境科技公司提供的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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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额度,其他少数股东均已以其持有的环境科技公司全部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按持股比
例分别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五、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均在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 9.53 亿元(不含控股
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13%。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7.2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88%。公司不存在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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