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浙江龙盛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4-20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4-008 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性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等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产生不利影响,对关联方不存
在任何依赖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7 第(三)项的规定,按类别
对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董事
会。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三名关联董事阮伟祥、卢邦义、贡晗回
避表决,由其他六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本议案的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该议案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该事项,一
致同意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 2024 年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其交易价格是根据“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上述价格交易;无政府价格
的,根据该货物的市场价格交易;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的,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
加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原则下进行,因此其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同时,上述关
联交易旨在实现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
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因此其交易行为是合理的。最
后,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相当小,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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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不存在任何依赖关系。因此,同意公司预计
的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预计金额与实
上年(前次) 上年(前次)实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际发生金额差
预计金额 际发生金额
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购买货物 成都北方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11,000.00 6,861.82 采购不达预期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 6,000.00 2,691.79 公司固废减少
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 7,200.00 6,384.47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能源 上海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500.00 2,854.73 销售不及预期
中轻化工绍兴有限公司 1,600.00 1,449.14
在关联方存款、结构性存款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150,000.00 129,897.73
等余额不超过 公司
(三)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
本次预计金额
2024 年 3 月末
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 上年实际发 占同类业务 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与关联人累计
类别 金额 生金额 比例 生金额差异较
已发生的交易
大的原因
金额
向关联人 成都北方化学工业
7,000.00 2,666.16 6,861.82 0.61% 差异不大
购买货物 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关联
绍兴市上虞众联环
人提供的 3,000.00 307.51 2,691.79 0.24% 差异不大
保有限公司
劳务
浙江龙盛薄板有限
7,000.00 1,348.35 6,384.47 0.42% 差异不大
公司
向关联人
上海衡封新材料科
销售产 3,000.00 407.34 2,854.73 0.19% 差异不大
技有限公司
品、能源
中轻化工绍兴有限
1,500.00 290.97 1,449.14 0.09% 差异不大
公司
在关联方存
款、结构性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
150,000.00 142,509.09 129,897.73 11.92% 差异不大
存款等余额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
注:仅对与关联方可能产生 1,000 万元以上的交易作出金额预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成都北方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 355 号 3 栋 1 单元 6 层,企业类型:有限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赵仁成,注册资本:970 万元。经营范围:销售:化工原料
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煤炭、塑料橡胶制品、针纺织品、建筑材料(不含油漆)、
五金交电、涂料、天然橡胶、天然乳胶、纺织原料及产品、水产品、保健品、煤
制品、安防器材、沥青、蓖麻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批发零售危险化学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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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详见许可证,不带储存经营,仅限票据交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
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因该公司系本公司直接持股 38%的联营企业,且公司董事贡晗持股 15%而构
成关联关系。
2、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类型:有限责
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阮金木,注册资本:1,000 万元。经营范围:一般工业固
废的收集、填埋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焚烧、填埋处置(凭有效《危险
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货运: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
物)(剧毒化学品除外)(凭有效《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经营)、蒸汽供应;动
物无害化处理(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固体废物处置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土壤污
染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因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50%股权,而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受
控股股东成员阮伟祥控制,且公司董事卢邦义任该公司董事而构成关联关系。
3、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
代表人:王闯,注册资本:2,900 万美元。经营范围:冷轧产品、特钢产品、冷
硬产品,热镀锌产品,彩涂产品及氯化亚铁铝的生产和销售;回收鲁兹纳工艺产生
的氧化铁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因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75%股权,而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受
控股股东成员阮伟祥控制,同时阮伟祥任该公司董事长而构成关联关系。
4、上海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秋实路 688 号 1 号楼 5 单元 253 室 H 座,企业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长征,注册资本:1,711.4696 万元。经
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
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
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
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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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因该公司系本公司直接持股 20.1047%的联营企业而构成关联关系。
5、中轻化工绍兴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余水兵,注册资本:3,874.7609 万元。经营范围:生产:磺化产品(除化学危
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因该公司系本公司联营企业中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间接持股 25%)
而构成关联关系。
6、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德盛路 55 号,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
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陆斌,注册资本:127,618.0904 万元。经营范
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总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
同业拆借;外汇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
银监委批准的其他业务(详见金融许可证)。
因本公司持有该公司总股本 8.64%的股份,且公司董事卢邦义任该公司董事
而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成都北方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利用其采购优势,公司根据市场
价格向其采购活性炭、烟煤以及其他化工中间体等。
2、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作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危险废
物的收集、贮存、焚烧、填埋处置的一家公司,公司通过其进行合法的固废处理。
3、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位于龙盛工业园区附近,公司根据市场价格销售
水、电、汽给该公司。
4、上海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新材料公司,有其一定的市场渠
道,公司销售树酯产品给该公司以拓展市场。
5、中轻化工绍兴有限公司位于龙盛工业园区内,公司根据市场价格销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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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汽给该公司。
6、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商业银行,公
司部分子公司通过该银行发放工资结算,以及部分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二)定价政策
双方协议定价,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上述价格交易;无政府指导
价的,根据货物的市场价格交易;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的,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
加合理的利润确定。公司在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结构性存
款等,在遵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双方协商确定利率。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旨在实现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
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2、关联交易公允性:关联交易价格有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了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相
当小,因此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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