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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沪高速: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03-29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周曙东、刘晓星、虞明远、徐光华、葛扬
出具的《独立性情况自查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曙
东、刘晓星、虞明远、徐光华、葛扬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曙东、刘晓星、虞明远、徐光华、葛
扬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