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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沪高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虞明远2024-03-29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
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独
立董事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虞明远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1962
年出生。毕业于同济大学运输管理专业,现任交通运输部公
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与综合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二级研
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虞先生长期从事交通
政策与战略研究,在收费公路政策与制度创新、公路管理体
制与投融资、收费公路运营管理以及公路交通相关法规等研
究领域成绩突出,先后主持了 40 余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
多次主持交通运输部重大专项研究和政策与法规的制修订工
作,为国家科技进步奖专家库专家、中国科协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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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专家库专家、财政部 PPP 专家库专家、中国公路
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关于独
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均亲自出席了 2023 年度 9 次董事会及 5 次战略委员
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与公司经营层、董事会秘
书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有关情况;基于独立的立场审慎地进
行判断,投出赞成票;根据相关规定,对重要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充分运用自身交通领域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围绕
公司发展战略,关联交易、投资项目、年报编制、内部控制、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的事项,为公司把关并提出合理化
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亲自出席   出席情况
 会议次数                                    率
 9          9          0              0       10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2
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与公司经营
层沟通,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与十四五规划制定与执行、
年度发展计划以及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相关制度的
制定与执行情况、公司投融资行为等方面,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控提供合理意见及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
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期间,全部参加了重大事项会前研
讨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听取独
立财务顾问意见并与之交流,做出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发表声明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状况
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
立的判断,与其他四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核
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
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投资活动等重大
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
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
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促进
公司实现管理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对独立董事开展的
现场考察和交流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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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
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
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我们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
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
资料,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以供我们与
中小投资者交流沟通。对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
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
我们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
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人对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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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就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和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
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
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及控制环节
内控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
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关联方没有发生
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符
合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维护公司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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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股东利益的基本原则,独立履职,为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
提升发挥应有的作用。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交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对董事会的决策发表独立、客观
意见,提高公司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虞明远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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