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77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编号:临2024-044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行使 可转债转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附属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广靖锡澄公司”)将行使其持有的江苏金融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租”)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苏租转债”)的转股权。2021 年 11 月 11 日,广靖锡澄公司出资 391,716,000 元,认购苏租转债 391.716 万张,于本公告披露日,苏租转债转股价格为人 民币 3.05 元/股,广靖锡澄公司可转换 128,431,475 股江 苏金租 A 股。 于广靖锡澄公司行使有关转股权时,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 交易,由于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以 及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累计未超过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上述交易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过去 12 个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 1 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不同关 联人进行的此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0 元(不 含本次交易)。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无。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 年 10 月 9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以现金方式按其持有的江苏 金租的股权比例,参与认购江苏金租苏租转债,认购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4 亿元。 2021 年 11 月 11 日,江苏金租公开发行 5,000 万张苏租转 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50 亿元,期限为 6 年,苏租转债自 2022 年 5 月 17 日起可转换为江苏金租 A 股普 通股,转股期至 2027 年 11 月 10 日止,广靖锡澄公司认购 391.716 万张苏租转债,金额为人民币 391,716,000 元。 为保障广靖锡澄公司其作为江苏金租股东的有关权益及本 公司的有关权益,本公司开展可转债转股方案论证工作。 2024 年 9 月 7 日江苏金租发布公告,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 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苏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05 元/股)的 130%(即 3.97 元/股),已触发“苏租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投资者所持“苏租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 或按照 3.05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 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 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2 2024 年 9 月 10 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行使其持有苏租转债 转股权的议案》。于本公告披露日,苏租转债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3.05 元/股,广靖锡澄公司持有的苏租转债可转换 128,431,475 股江苏金租 A 股。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即江苏金租最后公开披 露其 A 股普通股总数之日),江苏金租的 A 股普通股总数为 4,601,134,395 股,广靖锡澄公司持有 327,600,000 股江苏金租 的 A 股普通股(占江苏金租约 7.12%的股权)。假设江苏金租除 因广靖锡澄公司行使其持有的转股权而增加的 128,431,475 股 A 股普通股外并没有其他股数的增减,广靖锡澄公司将持有 456,031,475 股江苏金租的 A 股普通股(占江苏金租经广靖锡澄 公司转股事项扩大后 A 股普通股约 9.64%的股权)(以下简称“广 靖锡澄公司转股事项”)。自 2022 年 5 月 17 日起苏租转债可转 换为江苏金租 A 股普通股,广靖锡澄公司持有的金租公司持股比 例从 7.83%减少至 7.12%。 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即江苏金租最后公开披露其 A 股普通 股总数之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交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江苏金租 35.48%的股份,是江苏金租的实际控制人,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海上市规则”) 第 6.3.3 条规定,江苏金租为本公司关联方,于广靖锡澄公司行 使有关转股权时,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并根据上海上市规 则第 36.3.7 及 6.3.9 条的要求,本次交易金额占本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低于 5%,因此本次交易无须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3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第 14A.07(1)条,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控是本 公司的关连人士。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07(4)及 14A.13(3) 条,江苏金租作为由江苏交控直接或间接持有 30%或以上股权的 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25 条,广靖锡澄公司行使苏租转债转股权,获取江苏金租新股属本 公司的关连交易。广靖锡澄公司转股事项按香港上市规则第 14.07 条所计算之有关比率高于 0.1%但低于 5%,故根据香港上 市规则第 14A.76(2)(a)条只须符合公告规定,但无须在股东大 会上获得独立股东批准。 本公司关联董事陈云江先生、王颖健先生、周宏先生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包括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并认为上述交易属一般的商业条款,交易条款公平 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于 2024 年 9 月 2 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交控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江苏金租 35.48%的股份,是江苏金租的实际控 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 江苏金租为本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 6 号 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娄钧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500,000 千元 股东及持股比例: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85%)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5%)(注 1) 主营业务: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收费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总资 人民币 1,607,329 万元(注 2) 产(2023 年度):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净资 人民币 913,814 万元(注 2) 产(2023 年度):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的营业收 人民币 264,129 万元(注 2) 入(2023 年度):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的净利润 人民币 68,208 万元(注 2) (2023 年度): 注 1: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其证券代码为 001965 注 2: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广靖锡澄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数据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99 号金融城 1 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1347585460 成立日期: 1988 年 4 月 23 日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注 1) 法定代表人: 熊先根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24,470.6875 万元 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 主营业务: 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5 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 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 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 务。 江苏交控(20.50%)、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注 3)、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9.36%)(注 4)、广靖锡澄公司(7.50%)、BNP Paribas Lease Group(4.89%)、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汇添富质量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股东及持股比例(注 2) (1.7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8%)、国际金 融公司(0.9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0.8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0.84%) 最 近 一个企业会计期 末 人民币 11,992,005.64 万元(注 5) 的总资产(2023 年度): 最 近 一个企业会计期 末 人民币 1,784,908.64 万元(注 5) 的净资产(2023 年度): 最 近 一个企业会计期 末 的主营业务收入(2023 年 人民币 478,684.29 万元(注 5) 度): 最 近 一个企业会计期 末 人民币 266,008.72 万元(注 5) 的净利润(2023 年度): 注 1: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其证券代码为 600901 注 2: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江苏金租已发行 A 股普通股为 4,369,861,778 股,此处为江苏金租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前 十大股东信息 6 注 3: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江苏交控持有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9.99%股权,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交控全资子公 司)持有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0%股权 注 4: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江苏交控持有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 限公司 47.78%股权,本公司持有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26.66%股权 注 5: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江苏金租 2023 年度财务数据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名称:江苏金租 2.交易类型:增资 3.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 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 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江苏金租为一家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公司,其证券代码为 600901。江苏金租主要从事融 资租赁业务,主要业务模式包括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江苏金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两 个财政年度的经审计财务资料以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六个 月的非审计财务资料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7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434,603.32 478,684.29 261,618.96 营业支出 112,716.29 124,478.96 70,748.90 税前利润 321,550.52 354,334.54 190,911.75 税后利润 241,157.83 266,008.72 143,443.34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10,899,167.92 11,992,005.64 13,304,889.64 负债总额 9,302,163.59 10,207,097.00 11,476,074.44 净资产 1,597,004.33 1,784,908.64 1,828,815.20 江苏金租的 2022、2023 年度财务报表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 审计机构。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苏租转债”自 2022 年 5 月 17 日起可转 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5.42 元/股。因江 苏金租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分别实施了权益分派, 转股价格 2024 年 6 月 14 日调整为人民币 3.05 元/股。于本公告 披露日,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3.05 元/股。 根据江苏金租 2024 年 9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提前赎回“苏 8 租转债”的公告》,自 2024 年 8 月 19 日至 2024 年 9 月 6 日, 江苏金租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苏租转债当期转股 价格(3.05 元/股)的 130%(即 3.97 元/股),已触发苏租转债 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于本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即 2024 年 9 月 10 日),苏租 转债收盘价为人民币 146.148 元/张,江苏金租股票收盘价为人 民币 4.48 元/股。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即江苏金租最后公开披露其 A 股普通 股总数之日),江苏金租的 A 股普通股总数为 4,601,134,395 股, 广靖锡澄公司持有 327,600,000 股江苏金租的 A 股普通股(占江 苏金租约 7.12%的股权)。假设江苏金租除因广靖锡澄公司行使 其持有的转股权而增加的 128,431,475 股 A 股普通股外并没有其 他股数的增减,广靖锡澄公司将持有 456,031,475 股江苏金租的 A 股普通股(占江苏金租经广靖锡澄公司转股事项扩大后 A 股普 通股约 9.64%的股权)。 本次转股将由广靖锡澄公司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开展,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亦无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使转股权可避免广靖锡澄公司所持“苏租转债”被强 制赎回,造成投资损失,也可为广靖锡澄公司保持对江苏金租的 持股比例,避免股东权益被稀释,摊薄所享有利润和现金分红, 9 保障广靖锡澄公司其作为江苏金租股东的有关权益及本公司的 有关权益。 转股前苏租转债主要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影响广靖锡澄公 司的当期利润,转股后会计核算科目分类调整为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所持普通股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广靖锡 澄公司通过获取普通股现金分红的方式,实现对利润的正向影响。 广靖锡澄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苏租转债转股后同步对本 公司利润产生正向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9 月 9 日,本公司召开独立董事工作会议,认为该 项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公司并无负面影 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9 月 9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计 委员会,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9 月 10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关联交易议案,全体董事(包括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 一致认为:关联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属一般商业条款,且符合本 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陈云江先生、王 颖健先生、周宏先生回避表决。 10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 况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江苏金租未发生 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1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