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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沪高速: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1-09  

证券代码:600377         证券简称:宁沪高速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仙林大道 6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号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调整拟注册的中期票据期限的议案              √                  √
2     关于本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
3     关于调整拟注册的公司债券期限的议案              √                  √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3)人
4.01 选举谢蒙萌女士担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               √
      会非执行董事
4.02 选举杨少军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                  √
      会非执行董事
4.03 选举杨建国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                  √
      会非执行董事
5.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
5.01 选举沈志远先生担任本公司监事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调整拟注册的中期票据及公司债券期限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刊发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决议公告》,2024 年 3 月 29 日刊发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及 2024 年 8 月 28 日刊发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有关上述补选非执行董事、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刊发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提名非执行董事、监事的任命公告》及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刊发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非执行董事辞任
   及提名非执行董事的任命公告》。上述公告及资料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 刊 登 , 及 在 本 公 司 网 页 ( www.jsexpressway.com )、 联 交 所 网 页
   (www.hkexnews.hk)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页(www.sse.com.cn)上披露。按
   照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编制的股东通函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

2、 特别决议议案:第 3 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4.01-4.03、5.01 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3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77          宁沪高速       2024/11/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持有本公司股份,并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或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草场门营业部
(原江苏证券登记公司)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股东大会,但应填写本公司
之回执并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前,将此回执交回本公司,详见回执(参会回执
见附件 1)。
    (二)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托股东代理人(不论该人
士是否为股东)出席及投票。股东(或其代理人)将享有每股一票的表决权。填妥
及交回授权委托书后,股东(或其代理人)可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于会上投票。股
东(或其代理人)参加会议时请携带股东帐户号码,若是仍未更换股东帐户的法人
股股东,请将携带股权确认书。
    (三)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被委托人签署。如该
委托书由被委托人签署,则该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手续。经过公证的授权委
托书和投票代理委托书须在大会举行前 24 小时交回本次大会秘书处方为有效
(参会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六、   其他事项


(一)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 6 号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210049
    电话:025-84362700 转 301815 或 025-84464303(直线)
    传真:025-84207788
(三)所有决议以投票方式表决。
(四)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
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9 日


附件 1:参会回执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参会回执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
 名称)

 股东身份证号码/企
 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股)

 出席人姓名                             出席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是否委托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请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星期四)或之前,通
过专人送达、传真或邮寄方式递交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 6 号董事会秘书室,邮政编码:210049,传真:
025-84207788。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调整拟注册的中期票据期限的议
       案

2      关于本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
       议案

3      关于调整拟注册的公司债券期限的议
       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   选举谢蒙萌女士担任本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4.02   选举杨少军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4.03     选举杨建国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5.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5.01     选举沈志远先生担任本公司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3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
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