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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昊华科技:昊华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08-31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62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 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4,681 股,
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015%,涉及人数 233 人。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将由 1,108,746,774 股减少至 1,108,582,093 股。
    2. 本次回购价格: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9.744 元/股,回购资金
为公司自有资金。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
案》《关于审议回购注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的 233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相应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将其在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4,681 股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
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讯)、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
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临 2020-022 号),公司收到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昊华化工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113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审议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讯)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审议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 6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
工作,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 2,060.50 万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917,229,657
股。
    7.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讯)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 200.00 万股。公司股本总
额增加至 919,229,657 股。
    9.2021 年 10 月 23 日,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同意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方案中剔除雅克科技、三维化学、三棵树三家对标企业,由公司按要求履行
相关程序。
    10.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讯)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11.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讯)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审议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发布《昊华科技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
事项的更正公告》(临 2022-027),对 2022 年 4 月 20 日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事
项相关公告内容中拟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涉及的人数和股票数量进行了更正。
    13.2022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发布《昊华科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实施公告》(临 2022-033),公司已在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
账号:B884961859),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对 13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 304,923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完成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19,229,657 股减
少至 918,924,734 股。
    14.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讯)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的议案》《关于审议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发布《昊华科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实施公告》(临 2022-059),公司已在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
券账号:B884961859),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对 80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 7,450,927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
票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完成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18,924,734
股减少至 911,473,807 股。
    17.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
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审议调整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审议回购注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审议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
从公司辞职,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8,080 股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8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3 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
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将对其业绩考核期外或因业绩考核期内业务单
元考核结果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条件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 28,56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除上述情形外,217 名激励对象因业务单
元考核结果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8,037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 23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 164,681 股。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及数量
   1. 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1)因退休或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
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11 名激励对象根据其在考核期内具体任职时间及考
核期内业务单元考核结果确定实际可解除限售比例及数量,剩余未解除限售部分
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2)除上述情形外,21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考核期内业务单元考核结果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条件,公司
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 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
司辞职,且未造成《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第二条第(五)款所述的负面影响,公
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的孰低
值进行回购。回购时市价是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当日
的股票收盘价。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审议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调整
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9.744 元/股。结合公司董事会审
议本次回购注销当日的股票收盘价,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为 9.744 元/股。
   2. 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 A 股普通
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总计为 164,681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的 0.015%。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约1,604,651.64元,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减少股份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04,799,893      18.47        164,681      204,635,212        18.4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03,946,881      81.53           -         903,946,881        81.54


       总计          1,108,746,774    100.00       164,681      1,108,582,093    100.00

      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登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因本次回购注销而失效
  的权益数量将根据授予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年度费用摊销的调整;本次回购注
  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
  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 23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 164,681 股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昊华化工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认
  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
  决策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注销登记、减资等手续。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
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