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净环保:关于提前赎回“龙净转债”的公告2024-11-08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4-098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龙净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自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7日共十六个交易日中,福建龙净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龙
净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92元/股的130%(即12.90元/股),已触发“龙净转债”的
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前赎回“龙净转债”的议案》,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优化整体资本结
构,本次决定行使“龙净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
的“龙净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
投资者所持的“龙净转债”除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9.92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
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龙净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万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债券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
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93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
券简称“龙净转债”,债券代码“11006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龙净转债”
自2020年9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为2020年9月30日至2026年3月
23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0.93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9.92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
整情况如下:
(一)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17日由初始的
10.93元/股调整至10.73元/股,详见《龙净环保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二)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5日由10.73元/
股调整至10.55元/股,详见《关于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三)因公司实施2022半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于2022年9月13日由10.55
元/股调整至10.30元/股,详见《关于实施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四)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1日由10.30元
/股调整至10.12元/股,详见《关于因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龙净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五)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30日由10.12
元/股调整至9.92元/股,详见《关于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龙净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可转债触发赎回条件的依据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30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7日共十六个交易日中,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龙净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92元/股的130%(即
12.90元/股),已触发“龙净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前赎回“龙净转债”的议案》,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优化整体资本结
构,本次决定行使“龙净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
的“龙净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同时,董事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龙净转债”赎回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赎回登
记日、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等。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有条件赎回条款满足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龙净转债”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9.92元/股
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
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龙净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明确有关赎
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
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