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辽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 2024-058 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公司董事长毕诗方因公出差,委托董事田立代为表决。公司
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田立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12 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12 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短信、
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审议〈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4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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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电(彰武)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
华电(锡林郭勒盟)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等具备融
资租赁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1. 华电(彰武)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直接融资租赁金额
不超过 7500 万元,售后回租金额不超过 3893.20 万元。在上述
额度内,允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融资租赁机构的融资额度
进行调整。
2. 华电(锡林郭勒盟)新能源有限公司直接融资租赁金额
不超过 55,263.22 万元。
详见公司临 2024-060 号《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
务的公告》。
(三)同意《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四)同意《关于增加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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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董事毕诗方、田立、王锡南、赵伟、曾庆华、华忠富回
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增加向关联方购买
58,000 万元燃料的日常关联交易。
详见公司临 2024-061 号《关于增加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五)同意《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 点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临 2024-062 号《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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