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动力源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24-09-1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专
门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 14:0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表决独立董事 3 名,实际表决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选的独立
董事许国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董事会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科丰鼎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转
让给北京澳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丰源”)。公司与澳丰源签订
《意向协议书》,约定澳丰源向我方支付意向金 2,000 万元。
为保证交易顺利执行,作为履约保证方式,公司与澳丰源约定以位于广东省
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 30 号 605 房(不动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0150130327
号,面积 96.77 平方米)、606 房(不动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0150130333 号,
面积 171.6 平方米)两套房产以及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20 号华晶商
务广场 A 栋的 593.76 平方米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
105010409-20-1-10702 号)作为意向金 2,000 万元的担保,如最终科丰鼎诚转让未
能完成,公司返还意向金,澳丰源同步解除相关抵押权利义务。
双方同时约定,最迟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就本次收购正式签署股权收购协
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下无正文)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委
员会会议决议》签字页)
董事签字:
许国艺 李志华 张雪梅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2024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