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 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蒋林树先生、罗婷女士、倪静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 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影响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形。因此,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相关独立性要求。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