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九有: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 九有 编号:临 2024-102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差错更正可能导致
上 市 公 司 2020 年 度 减 少 营 业 外 收 入 63,973,167.75 元 、 减 少 净 利 润
63,973,167.75 元、导致 2020 年净利润为-52,479,396.48,减少期末未分配利
润 63,973,167.75 元、增加期末资本公积 63,973,167.75 元。以及分别影响后
续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一季度、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三季度报告中的期初和期末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编报则第 19 号——财务信
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
关年度的财务数据。具体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主要原因及具体内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受赠亳
州纵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亳州纵翔”)90%股权资产的议案,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受赠亳州纵翔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 90%股权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156),公司与张东旗、亳
州纵翔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亳州纵翔唯一股东张东旗拟将其合
法持有的亳州纵翔 90%股权无偿转让给公司,公司拟受让张东旗持有的上述亳州
纵翔股权。本次转让性质为无偿赠与,对价为人民币零圆。
根据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2023)皖 1602 民初 15060 号民事判决
书和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皖 16 民终 1347 号民事判决书以及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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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向公司发出的(《关于*ST 九有控股孙公司涉及重
大诉讼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有关要求,经过公司核实,前期捐赠时亳州纵翔
名下相关房产实际购买人和亳州纵翔股权捐赠人为李明。因李明在 2020 年 12 月
10 日过去 12 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述无偿捐赠亳州纵翔 90%股权事项应认定为关联方捐赠(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追认
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综上所述,公司前期
将受赠的亳州纵翔股权实际交割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计入当期损益的会计
处理存在不当之处,相关会计处理应当计入当期权益资本公积。
根据公司初步估算,本次差错更正可能导致上市公司 2020 年度减少营业外
收入 63,973,167.75 元、减少净利润 63,973,167.75 元、导致 2020 年净利润为
-52,479,396.48,减少期末未分配利润 63,973,167.75 元、增加期末资本公积
63,973,167.75 元。以及分别影响后续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一季度、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三季度报告中的期初和期末资本公积、
未分配利润。
二、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
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编报
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公司目前尚未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更正事项出具的更正后的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公司将在本公告公布之日
起两个月内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更正事项出具的更正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及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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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查阅了本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的相关材料及证据认
为:经审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编报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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