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电气: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4-17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审计委员会年
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发挥委员自身专业
优势,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郝颖先生、独立
董事仲明振先生、独立董事张玉利先生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
员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独立董事郝颖先生是会计专业人
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 间 事 项
1.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应收账款项坏账的议案》;
2023-01-10
2.听取经营层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整体经营情况的汇报。
1.审议通过并向董事会提交《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
2.关于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3.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进行审议;
2023-04-11
4.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意见;
6.听取公司内审部门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检查工作的
汇报。
2023-04-26 审阅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1.审阅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2023-08-24 2.听取公司内审部门关于半年度内部控制检查工作的汇
报。
2023-10-26 审阅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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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并提出整体质量要求。审计委员会认
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从业资质,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各项委托。审计委员会对审计费用及聘用条
款进行了审核,并以决议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的建议。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督
促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并对重点事项进
行讨论和指导。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4 份定期财务报告,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能够真
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监督,审阅了公司内审专项检查报告、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
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协调
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等部门配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
听取审计工作计划及总结汇报,保障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六)审计委员会关注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公司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等其他重大
事项,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研究和充分讨论,并发表了客观的专业
意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规程》、《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
密切关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在公司审计与风险防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公司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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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质量和经营管理的规范性。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
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
员会的职能,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
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更好地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郝颖、仲明振、张玉利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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