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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津药药业: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04-13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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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目录
 议案一: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议案二: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8

 议案三:2023 年度财务决算草案 ........................... 13

 议案四: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5

 议案五: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16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7

 报告事项: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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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津药药业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一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已经 2024 年 3 月 27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 6 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2023 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3 年,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内部挑战如影随形,公司管理层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医药行业新形势下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影响,坚
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总基调,积极优化发展策略,持续变革创新,
经营指标、内部管控、基础管理、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均有显著提高,
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任务。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7.83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 亿元,出口创汇 1.32
亿美元。
         (二)强化信息传递收集,完善信息披露管理
         信息披露是公司面向资本市场的一个窗口,是展示公司治理水平
的重要平台。公司 2023 年共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92 份及其
他相关文件共计 300 余份。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医药制造行业方面的
信息披露水平,搭建了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持续保持与公司相关研
发部门、子公司的沟通联系,及时披露马来酸茚达特罗、曲伏前列素、
甘氨酰谷氨酰胺、甘氨酰酪氨酸共 4 个品种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
请批准通知书》,戊酸二氟可龙乳膏、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
曲伏前列素滴眼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小规格泼尼松片、地西泮
注射液、氟尿嘧啶注射液、硫酸镁注射液、胞磷胆碱钠注射液、吡拉
西坦注射液、甲钴胺注射液 7 个品种共 13 个品规获得《药品补充申
请批准通知书》,乌美溴铵维兰特罗吸入粉雾剂和氢化可的松缓释片
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等药品研发相关公告。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综合考评后,公司信息披露评价结果为良好。
         (三)认真履行董事会工作职责,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法合规
运作
         2023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股东大会 3 次,董事参加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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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       是否独
 姓名       立董事   应参加董    现场会   通讯会   应参加股    亲自出席       委托出
                     事会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东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徐 华         否        10         2          8       3             2               1
李书箱        否        10         2          8       3             1               2
郭 珉         否        3          0          3       1             0               1
徐晓阳        否        3          0          3       1             0               1
朱立延        否        10         2          8       3             1               2
刘 浩         否        3          1          2       1             1               0
霍文逊        是        9          0          9       3             0               3
边 泓         是        10         2          8       3             3               0
陈 喆         是        10         2          8       3             2               1
刘 欣*        否        7          1          6       2             2               0
王立峰*       否        7          1          6       2             2               0
陈立营*       否        7          0          7       2             2               0
俞 雄*        是        1          0          1       1             0               1
 注 1:徐华先生、李书箱先生、郭珉先生、徐晓阳先生、刘浩先生、朱立延先生
       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九届董
       事会董事。
 注 2:俞雄先生任期届满,霍文逊先生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注 3:刘欣先生、王立峰先生、陈立营先生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
 予的职责,认真履行诚信、勤勉、尽责的义务。在会议决策过程中,
 公司董事仔细审阅有关会议材料,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积极发
 表自己的看法,审慎投票,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合规合理。董事会通
 过审议公司定期报告、2023 年经营计划草案等事项监督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通过审议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等事项,充足公司的资金
 来源;通过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充分利用远期
 结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外汇期权类产品的成本锁定功能,降低汇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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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时,董事会将权限以外的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并获得审议通过。
         (四)董监事会提前换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023 年 9 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
维护公司稳定有序的经营环境,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新一届董监事人员均高票选
举通过并签订《声明与承诺》,维持组织稳定,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同日,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业委员会委员,
并提名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强化董事会组织建设和决策专业化。
         (五)股权激励回购注销,确保股本及时更新
         2023 年 2 月,鉴于激励对象中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 万股,并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注销完成;鉴于 2022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考核要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回购注销 10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 204.6
万股,同时回购注销因退休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 8 名激励
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26.4 万股。以上合计 231 万股,并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注销完成,及时更新了公司的股本信息,确保工商登记变
更顺利完成。
         (六)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走实投资者宣传教育
         公司积极把握适应资本市场发展新变化新要求,通过定期报告披
露后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进一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获得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和天津证监局的一致好评。根据天津证监局要
求,积极开展 “315 投资者保护主题教育”“5.15 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
日”“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月活动”等一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参与“金
融期货杯”天津辖区社区网格化投资者教育活动,围绕全面实行股票
发行注册制主题,走进社区现场讲授课程,推进了社区网格化投资者
教育活动走深走实,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资者教育和宣传工作。
         (七)发挥独立董事专长,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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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
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独立董事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
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
势,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为公司的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规
划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规范内控管理,优化制度建设
         2023 年,公司董事会着力推进公司内控体系的优化,努力建立
以源头治理和过程控制为核心的内控体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内控及财务报表进行审查,确保公司规范运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
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与法律
法规更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
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完善,为公司规范治理提供了更
为完善的制度支撑。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业务发展需要,多
次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提高审批效率,降低
公司治理制度风险。
         二、2024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4 年,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考虑宏观
经济形势和医药行业市场环境的情况下,持续保持健康稳健的发展态
势,争取各项经营指标保持平稳同时董事会还将大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优化公司规范治理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始终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
充分发挥其战略决策核心作用以及各专门委员会职能,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及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继续积极组织董监高及相关证券从业人员对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
的学习和培训,切实做到公司治理结构公开透明。同时加强内控制度
建设,推进内控管控流程,坚持依法治企,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
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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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
者的互动沟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分红权,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
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适时、妥善的安排券商、机构投资者
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在定期报告披露后积极召
开业绩说明会,架起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桥梁,便于广大投资者共享
公司高质量发展成果。
         (三)深化人才升级与激励
         注重人才培养与人才引进,完成各类人才梯队建设,加强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采用多元化
的激励方式,将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起来,
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
         (四)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
         作为公司可持续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舵手,公司董事会将聚焦
“质量、市场、科研、降本、合规”五个关键词,以强化质量管理为首
要,以市场开发为龙头,以科研蓄力为支撑,以夯实各项基础管理为
保障,发挥原料制剂一体化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五)积极回报广大股东
         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在甾体激素类、氨基酸类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
生产与销售等全产业链的行业地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保
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坚持以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回报
股东,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履职尽责,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做优
做强主业,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进一步营
造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环境,更好地回报股东,服务客户,奉献社
会。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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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药药业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已经 2024 年 3 月 27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 4 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
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资
本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
面进行了全面监督,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九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二)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工作报告》和《财
务决算草案》等 10 项议案。
         (三)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2023 年 6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
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的议案》。
         (五)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计提减值准
备的议案》。
         (六)2023 年 9 月 6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关于监
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第八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七)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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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八)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九)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计提减值准
备的议案》《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二、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监事会成员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共3次,列席公司董事会
会议共10次,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依
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
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
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共修订《公司章程》四次,根据《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授
信额度、审批权限、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董
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未发现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
地检查,认为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
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
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上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执行,并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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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均出具了独
立意见,无内幕交易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关信息
披露及时、充分。董事会在有关关联交易决议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
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五、检查限制性股票回购情况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中相关条款的
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 万股,
并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注销完成;鉴于 2022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
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考核要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回购注销 10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
二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 204.6 万股,同时回购注销因退休等原因不再
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 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26.4 万股。以
上合计 231 万股,并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注销完成。关于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事项,公司监事会认为审议程序依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检查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议案进行了认真地审阅。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
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
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检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
三季度报告披露前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子公司天津津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公司能源供应,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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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站现使用的氨冷冻设备运行效率极低,已无法满足正常的用冷需
求;且氨冷冻站设备、制冷管道、氨阀门等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为了满足安全监管的相关要求,解决公司用冷需求,从根源上消除安
全环保风险隐患,公司对冷冻站进行改造,改造项目实施中须对原有
的 93 台套涉氨设备停止使用并进行拆除。为准确反映公司固定资产
实际情况,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基
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 93 项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监事会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
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
状况。
          八、检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对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的基础
上,审阅了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
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
了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
范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
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
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
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九、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
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
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
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
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恪尽职守做好监督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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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有效运行,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等相关方的权益。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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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津药药业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三


                           2023 年度财务决算草案
  (已经 2024 年 3 月 27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 6 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4 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       报告期末公司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增减(%)

营业收入             3,782,826,621.15        3,688,929,933.07                   2.55    3,748,664,558.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7,052,520.50           35,406,176.48              230.60          48,668,018.7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07,223,594.29          113,048,732.97               -5.15          37,197,466.05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783,008,315.33          653,524,527.95               19.81       316,889,762.44
金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953,554,191.30        2,972,508,434.31                  -0.64    2,993,025,404.28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6,142,482,199.13        6,650,699,943.31                  -7.64    6,345,015,010.16

2.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7             0.032            234.38              0.0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7             0.032            234.38              0.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098             0.104             -5.77              0.034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5               1.19       增加 2.76 个百分点        1.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3.62               3.79       减少 0.17 个百分点        1.24
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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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3 年金额         2022 年金额           2021 年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651,877.09         -985,922.34               -57,306.45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16,209,308.56       15,314,538.97         13,722,624.64
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
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
                                                0.00      -64,760,459.98                    0.00
的各项资产损失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34,534.58      -58,411,597.33          1,885,322.83
              减:所得税影响额            353,476.63          731,940.75          1,173,925.0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644,248.23      -31,932,824.94          2,906,163.31
                    合计               9,828,926.21       -77,642,556.49         11,470,552.70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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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津药药业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四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已经 2024 年 3 月 27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 6 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4 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919,864,134.95 元。公司董事会
拟定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7 元(含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93,932,680 股,以此计算
合计分配现金红利 95,172,143.16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比例为 81.31%,剩余 824,691,991.79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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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津药药业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五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已经 2024 年 3 月 27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 6 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4 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要求,以及中
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3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报告》,公司编制完成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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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津药药业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已经 2024 年 3 月 27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 6 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审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3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16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8.37 亿元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6.08 亿元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05 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
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3,640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度末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2 亿元
          上年度职业风险基金:2,601 万元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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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质量控制体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3 次、自律处分 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是否仍
处理处                                                        处理处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决定文号           处理处罚决定名称                                 影响目
罚类型                                                        罚机关     日期
                                                                                     前执业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行政监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贵州证
                              殊普通合伙)、张乾明、周志采取             2021/1/5        否
管措施   书〔2021〕1 号                                         监局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
行政处   行政处罚决定书       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    安徽证
                                                                        2021/6/7        否
  罚     〔2021〕3 号         3 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监局
                              普通合伙)、梁筱芳、金益平)
                              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决定      中国银
         银行间债券市场自
自律处                        书[2022]15 号(中审华会计师事    行间市
         律处分决定书                                                  2022/6/24        否
  分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梁筱芳、    场交易
         〔2022〕15 号
                              金益平)                         商协会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行政监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广东证
                              殊普通合伙)、路剑平、胡咸华采            2022/11/14       否
管措施   书〔2022〕175 号                                       监局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全国股
自律监   股转会计监管函       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路剑     转公司
                                                                       2022/12/5        否
管措施   〔2022〕6 号         平、胡咸华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    会计监
                              决定                              管部
                              关于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行政监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殊普通合伙)及贾洪常、葛云虎、   辽宁证
                                                                       2023/11/1        否
管措施   书〔2023〕23 号      杨敏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监局
                              决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学兵,2010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经轮换后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媛,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
     从事审计工作,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融资申报审计、重
     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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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孔繁萍,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在中审华负责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5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
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
性。
          4.审计收费
          2024 年预计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64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0 万元,
合计 104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系按照中审华会计
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工时和工时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工时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工时收费标准根据执业
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上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64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合计 104 万元。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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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津药药业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报告事项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已经 2024 年 3 月 27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 6 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分别出具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向公司股东大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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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霍文逊)
          我作为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认
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2023 年 2 月 28 日,经公司 2023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选举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3 年 11 月 12 日届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
效决策、维护公司稳定有序的经营环境,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我被提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2023 年 9 月 22 日,
经公司 2023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我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我作为医药行业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业配置的要求,主要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
情况如下:
          霍文逊,男,1957年出生,香港大学内外全科医学士、英国爱丁
堡皇家外科医学院院士、香港外科医学院院士、香港医学专科学院院
士(外科)。多年来致力研究食道、上胃肠道疾病及血管疾病,积极
推动微创手术的发展,并发表了多篇国际医学的文章和超过10本专业
书籍的章节。历任国家卫生部内窥镜技能评估委员会副主席、澳门镜
湖医院行政副主任及外科主任、香港东华医院医生及香港玛丽医院大
学高级讲师等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澳门科技大学医学院院长、科
大医院院长及董事局董事,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
在各类基金会、专业委员会和医学协会内担任要职,同时还在国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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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知名院校任客座教授。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和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或5%以上已发行股
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也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
机构取得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 年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我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
会,并按照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出席了战略委员会召开的 1 次
专门会议。我在董事会召开前根据会议通知上所列的审议事项,主动
搜集获取对做出决议所需的资料和信息,在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
积极参与讨论,本着勤勉、尽责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会议所有议
案进行了认真思考后投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二)现场考察和公司配合情况
          2023年度,我利用通讯方式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和其
他规范运作情况,并及时提出针对公司治理的合理化建议。公司非独
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我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和交流。在召开董事会
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相关会议文件和其他资料,积极配合我
的工作,及时通过电子邮件传递会议资料,保证了我客观审慎的投票
表决并发表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我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事前审查。在审阅公司管理层事前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同时,就有关
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
相关政策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
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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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受让研发项目与技术服务关联交易情况。2023年度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多个项目的《技
术开发(委托)合同》。我对公司签署的技术研发项目事项进行了事
前审查。根据交易合同等材料,我认为交易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结构,
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原料药新品种及
其制剂一致性评价等研发项目的开发,符合公司原料药和制剂一体化
的发展战略,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影响力,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审批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行为。
          3.股权托管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与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股权托管协议》,本次受托管理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75.61%
的股权的关联交易依法、合规、有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活动,交易价格符合公允、合理的市场原则;本次交易为交易双方在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加
速公司研发成果转化,助力国内外市场开拓,推进原料药及制剂产业
的高质量发展与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文件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认
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津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药
环科”)在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3,500 万元提供
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类型为其他,担保期限为三年,
自 2020 年 3 月 25 日起生效,津药环科以抵押动产形式为本次担保提
供全额反担保,2023 年内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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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
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1.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2023 年 9 月 6 日,我对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如
下意见: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
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选举徐华先生、郭
珉先生、李书箱先生、徐晓阳先生、朱立延先生、刘浩先生为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霍文逊先生、陈喆女士、边泓先
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方式及审议程序合法、有
效。
          2023 年 9 月 22 日,我对公司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根据被提名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个人简历及历任工作情况,被提名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行使
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
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董事会
聘任李书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刘浩先生、杨晓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
理,朱立延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王春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按照《公司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
行职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认为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
政策及考核标准,同意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其支付的薪酬。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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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此议案已经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现金分红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5月11日实施完毕,公
司利润分配事项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执
行并及时履行了相关披露程序。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
关方承诺》及天津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
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
对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本公司截至2023年末的承诺事项及其履
行情况进行专项自查,目前有关各方的承诺事项正在履行中。
          (七)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3年2月及6月我对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鉴于激励对
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
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万股;鉴于2022年度公司
层面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考核要求,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回购注销108名激励
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204.6万股,同时回购注销因退
休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26.4万股,以上合计231万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回购注
销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
格的议案的回购原因、价格等事项的审议程序依法合规,未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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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八)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内部控制、业务操作流
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公司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减少、规避因外汇结汇形成的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
际需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4,000万美元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
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
告4项,临时公告92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
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及时披露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核查。经核查,
我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执行《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2
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
季度报告披露前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子公司天津津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公司能源供应,其中
冷冻站现使用的氨冷冻设备运行效率极低,已无法满足正常的用冷需
求;且氨冷冻站设备、制冷管道、氨阀门等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为了满足安全监管的相关要求,解决公司用冷需求,从根源上消除安
全环保风险隐患,公司对冷冻站进行改造,改造项目实施中须对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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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93台套涉氨设备停止使用并进行拆除。为准确反映公司固定资产实
际情况,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基于
谨慎性原则,对上述93项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以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决
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在认真审阅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基础上,我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层
面和业务层面的各个环节,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了在对象上涵盖公司决
策层、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层次上涵盖了企业所有营运环境、营运
活动,在流程上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评价等各环节的健全的内
控体系,确保公司运营的安全和稳健,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十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按照工作细则的规定,
认真勤勉地履行了各自的职责,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其专业
性作用。2023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委员会成员与董
事会讨论了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目标和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我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作用,同董事会、监
事会、经营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地沟通合作,为推动公司治理结
构完善与优化,充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确
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24年,我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独立客观
的原则,谨慎、认真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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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边泓)
          我作为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认
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3 年 11 月 12 日届满,为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维护公司稳定有序的经营环境,
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我被提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候选人。2023 年 9 月 22 日,经公司 2023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同意选举我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我作为财务与会计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关
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专业配置的要求,主要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及兼职情况如下:
          边泓,男,1969年生人,南开大学会计专业博士。现任公司独立
董事,南开大学会计学专业副教授、南开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教学中
心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第五届天津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专业
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南
开大学会计专业硕士(MPAcc)中心副主任。长期从事MPAcc会计准
则研讨课程、MBA会计学课程、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专业高级管理会
计课程、会计信息系统课程和南开大学高端继续教育(EDP)培训课
程等教学、管理和科研工作。主持或参与多项教育部、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社会科
学引文索引(CSSCI)刊物发表研究论文10余篇。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和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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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或5%以上已发行
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也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
的机构取得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 年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我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10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
会,并按照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分别出席了审计委员会召开的
8 次专门会议和薪酬委员会召开的 4 次专门会议。我在董事会召开前
根据会议通知上所列的审议事项,主动搜集获取对做出决议所需的资
料和信息,在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积极参与讨论,本着勤勉、尽
责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会议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思考后投了同意
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二)现场考察和公司配合情况
          2023年度,我利用现场会议或通讯方式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
务管理和其他规范运作情况,并及时提出针对公司治理的合理化建议。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我进行充分地沟通和交流。在召开
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相关会议文件和其他资料,积极
配合我的工作,及时通过电子邮件传递会议资料,保证了我客观审慎
的投票表决并发表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我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事前审查。在审阅公司管理层事前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同时,就有关
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
相关政策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
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受让研发项目与技术服务关联交易情况。2023年度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多个项目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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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开发(委托)合同》。我对公司签署的技术研发项目事项进行了事
前审查。根据交易合同等材料,我认为交易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结构,
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原料药新品种及
其制剂一致性评价等研发项目的开发,符合公司原料药和制剂一体化
的发展战略,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影响力,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审批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行为。
          3.股权托管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与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股权托管协议》,本次受托管理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75.61%
的股权的关联交易依法、合规、有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活动,交易价格符合公允、合理的市场原则;本次交易为交易双方在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加
速公司研发成果转化,助力国内外市场开拓,推进原料药及制剂产业
的高质量发展与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文件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认
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津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药
环科”)在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3,500 万元提供
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类型为其他,担保期限为三年,
自 2020 年 3 月 25 日起生效,津药环科以抵押动产形式为本次担保提
供全额反担保,2023 年内已执行完毕。
          我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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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1.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2023 年 9 月 6 日,我对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如
下意见: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
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选举徐华先生、郭
珉先生、李书箱先生、徐晓阳先生、朱立延先生、刘浩先生为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霍文逊先生、陈喆女士、边泓先
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方式及审议程序合法、有
效。
          2023 年 9 月 22 日,我对公司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根据被提名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个人简历及历任工作情况,被提名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行使
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
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董事会
聘任李书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刘浩先生、杨晓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
理,朱立延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王春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按照《公司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
行职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认为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
政策及考核标准,同意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其支付的薪酬。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
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此议案已经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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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现金分红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5月11日实施完毕,公
司利润分配事项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执
行并及时履行了相关披露程序。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
关方承诺》及天津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
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
对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本公司截至2023年末的承诺事项及其履
行情况进行专项自查,目前有关各方的承诺事项正在履行中。
          (七)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3年2月及6月我对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鉴于激励对
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
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万股;鉴于2022年度公司
层面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考核要求,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回购注销108名激励
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204.6万股,同时回购注销因退
休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26.4万股,以上合计231万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回购注
销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
格的议案的回购原因、价格等事项的审议程序依法合规,未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
          (八)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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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内部控制、业务操作流
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公司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减少、规避因外汇结汇形成的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
际需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4,000万美元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
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
告4项,临时公告92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
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及时披露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核查。经核查,
我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执行《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2
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
季度报告披露前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子公司天津津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公司能源供应,其中
冷冻站现使用的氨冷冻设备运行效率极低,已无法满足正常的用冷需
求;且氨冷冻站设备、制冷管道、氨阀门等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为了满足安全监管的相关要求,解决公司用冷需求,从根源上消除安
全环保风险隐患,公司对冷冻站进行改造,改造项目实施中须对原有
的93台套涉氨设备停止使用并进行拆除。为准确反映公司固定资产实
际情况,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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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性原则,对上述93项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以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决
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在认真审阅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基础上,我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层
面和业务层面的各个环节,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了在对象上涵盖公司决
策层、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层次上涵盖了企业所有营运环境、营运
活动,在流程上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评价等各环节的健全的内
控体系,确保公司运营的安全和稳健,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十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与薪酬委员会按照各自
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了各自的职责,在公司经营管理中
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性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八次会议,分别对2022年年报前
期工作和内控工作、业绩预告、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一季报、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三季报、修订工作细则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
会在公司聘任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建设、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等
工作中积极发挥了专业委员会作用,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从业资格和
专业能力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报告审计过程
中,与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提出有益的建设性意见,认真履行了专业职责。为适应上市公司监管
规则的修订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2023 年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开了四次会议,回购注销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 万股,并提交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对公司董事与高管人员在上一年度
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分析与评定,认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管人员均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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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勉尽责,公司制定的经营团队薪酬标准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公司
规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团队报酬决策程
序、发放标准符合规定,公司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经营团队薪酬真实、
准确,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对回购注销股
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
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本次
回购注销 10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 204.6 万股,
同时回购注销 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26.4 万股,以上合计
231 万股;为适应上市公司监管规则的修订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我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作用,同董事会、监
事会、经营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地沟通合作,为推动公司治理结
构完善与优化,充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确
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24年,我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独立客观
的原则,谨慎、认真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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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喆)
          我作为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认
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3 年 11 月 12 日届满,为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维护公司稳定有序的经营环境,
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我被提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候选人。2023 年 9 月 22 日,经公司 2023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同意选举我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我作为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专业配置的要求,主要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
情况如下:
          陈喆,女,1976年生人,大学本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天津翼
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南开大学天津校友会公能人才机构
副主席、南开大学天津校友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南开大学
天津校友会法务专员。曾为麦格纳国际、沃尔沃亚太信息技术服务中
心、美国林赛集团等多家跨国公司提供管理咨询和服务。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和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或5%以上已发行
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也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
的机构取得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 年出席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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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我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10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
会,并按照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分别出席了审计委员会召开的
8 次专门会议和薪酬委员会召开的 4 次专门会议。我在董事会召开前
根据会议通知上所列的审议事项,主动搜集获取对做出决议所需的资
料和信息,在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积极参与讨论,本着勤勉、尽
责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会议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思考后投了同意
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二)现场考察和公司配合情况
          2023年度,我利用现场会议或通讯方式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
务管理和其他规范运作情况,并及时提出针对公司治理的合理化建议。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我进行充分地沟通和交流。在召开
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相关会议文件和其他资料,积极
配合我的工作,及时通过电子邮件传递会议资料,保证了我客观审慎
的投票表决并发表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我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事前审查。在审阅公司管理层事前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同时,就有关
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
相关政策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
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受让研发项目与技术服务关联交易情况。2023年度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多个项目的《技
术开发(委托)合同》。我对公司签署的技术研发项目事项进行了事
前审查。根据交易合同等材料,我认为交易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结构,
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原料药新品种及
其制剂一致性评价等研发项目的开发,符合公司原料药和制剂一体化
的发展战略,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影响力,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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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行为。
          3.股权托管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与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股权托管协议》,本次受托管理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75.61%
的股权的关联交易依法、合规、有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活动,交易价格符合公允、合理的市场原则;本次交易为交易双方在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加
速公司研发成果转化,助力国内外市场开拓,推进原料药及制剂产业
的高质量发展与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文件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认
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津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药
环科”)在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3,500 万元提供
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类型为其他,担保期限为三年,
自 2020 年 3 月 25 日起生效,津药环科以抵押动产形式为本次担保提
供全额反担保,2023 年内已执行完毕。
          我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
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1.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2023 年 9 月 6 日,我对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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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意见: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
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选举徐华先生、郭
珉先生、李书箱先生、徐晓阳先生、朱立延先生、刘浩先生为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霍文逊先生、陈喆女士、边泓先
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方式及审议程序合法、有
效。
          2023 年 9 月 22 日,我对公司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根据被提名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个人简历及历任工作情况,被提名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行使
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
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董事会
聘任李书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刘浩先生、杨晓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
理,朱立延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王春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按照《公司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
行职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认为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
政策及考核标准,同意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其支付的薪酬。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
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此议案已经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现金分红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5月11日实施完毕,公
司利润分配事项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执
行并及时履行了相关披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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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
关方承诺》及天津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
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
对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本公司截至2023年末的承诺事项及其履
行情况进行专项自查,目前有关各方的承诺事项正在履行中。
          (七)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3年2月及6月我对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鉴于激励对
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
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万股;鉴于2022年度公司
层面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考核要求,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回购注销108名激励
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204.6万股,同时回购注销因退
休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26.4万股,以上合计231万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回购注
销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
格的议案的回购原因、价格等事项的审议程序依法合规,未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
          (八)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内部控制、业务操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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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公司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减少、规避因外汇结汇形成的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
际需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4,000万美元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
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
告4项,临时公告92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
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及时披露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核查。经核查,
我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执行《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2
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
季度报告披露前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子公司天津津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公司能源供应,其中
冷冻站现使用的氨冷冻设备运行效率极低,已无法满足正常的用冷需
求;且氨冷冻站设备、制冷管道、氨阀门等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为了满足安全监管的相关要求,解决公司用冷需求,从根源上消除安
全环保风险隐患,公司对冷冻站进行改造,改造项目实施中须对原有
的93台套涉氨设备停止使用并进行拆除。为准确反映公司固定资产实
际情况,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基于
谨慎性原则,对上述93项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以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决
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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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在认真审阅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基础上,我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层
面和业务层面的各个环节,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了在对象上涵盖公司决
策层、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层次上涵盖了企业所有营运环境、营运
活动,在流程上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评价等各环节的健全的内
控体系,确保公司运营的安全和稳健,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十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与薪酬委员会按照各自
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了各自的职责,在公司经营管理中
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性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八次会议,分别对2022年年报前
期工作和内控工作、业绩预告、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一季报、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三季报、修订工作细则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
会在公司聘任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建设、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等
工作中积极发挥了专业委员会作用,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从业资格和
专业能力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报告审计过程
中,与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提出有益的建设性意见,认真履行了专业职责。为适应上市公司监管
规则的修订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2023 年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开了四次会议,回购注销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 万股,并提交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对公司董事与高管人员在上一年度
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分析与评定,认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管人员均做到了
勤勉尽责,公司制定的经营团队薪酬标准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公司
规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团队报酬决策程
序、发放标准符合规定,公司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经营团队薪酬真实、
准确,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对回购注销股
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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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本次
回购注销 10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 204.6 万股,
同时回购注销 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26.4 万股,以上合计
231 万股;为适应上市公司监管规则的修订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我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作用,同董事会、监
事会、经营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地沟通合作,为推动公司治理结
构完善与优化,充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确
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24年,我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独立客观
的原则,谨慎、认真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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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雄)
          我作为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1月-2月工作
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2023 年 2 月 10 日,我任期届满,因我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
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在届满后及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我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其独
立董事职责。2023 年 2 月 28 日,经公司 2023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同意选举霍文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我作为医药行业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业配置的要求,主要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
情况如下:
          俞雄,1961 年生,复旦大学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研究员。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 2 月 28 日任期届满离任),健康
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执行董事,上海方予健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海滨制药
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华
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药学会名誉理事、制药工程专委会名
誉主任委员,上海市化学化工学会荣誉理事,华东理工大学兼职教授。
历任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副院长,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化学部主任、
副院长,上海天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家上海新药安全评价
研究中心法定代表人,国药集团扬州威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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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和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或5%以上已发行
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也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
的机构取得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 年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 1 月-2 月,我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1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
股东大会。我在董事会召开前根据会议通知上所列的审议事项,主动
搜集获取对做出决议所需的资料和信息,在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
积极参与讨论,本着勤勉、尽责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会议所有议
案进行了认真思考后投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二)现场考察和公司配合情况
          2023年1月-2月,我利用通讯方式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
理和其他规范运作情况,并及时提出针对公司治理的合理化建议。公
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我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和交流。在召开
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相关会议文件和其他资料,积极
配合我的工作,及时通过电子邮件传递会议资料,保证了我客观审慎
的投票表决并发表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 1 月-2 月,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两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3年2月我对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鉴于激励对象中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万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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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的回购原因、价格等事项的审议程序依法合规,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
          (二)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1月-2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临时公
告9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
告信息及时披露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我认为公司的
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执行《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
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2月我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作用,同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地沟通合作,为推动公司
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充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
其是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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