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龙元建设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7-06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2024-043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7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 99 弄龙元集团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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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22 日
至 2024 年 7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号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 √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 2024 年 7 月 6 日刊
登在本公司制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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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赖振元、赖朝辉、赖晔鋆、杭州市交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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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491 龙元建设 2024/7/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登记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在 2024 年 7 月 17 日、7 月 18 日、7 月 19 日(上
午 9:00 时至下午 16:00 时),将下述登记文件送至本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 A 股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股权
证明;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
行登记;符合条件的 A 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非现场登记:
参加会议的股东也可以在 2024 年 7 月 17 日、7 月 18 日、7 月 19 日(上午
9:00 时至下午 16:00 时),以传真的方式将上述登记文件发送至本公司证券
部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3、上述登记文件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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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除外,授权委托书应提供原件)。个人股东登记
文件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3、会议进场登记:
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前至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4、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由委托人签署;如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
法人印章。
5、登记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 99 弄龙元集团大楼
证券部联系人:罗星、沈丹
电话:021-65615689;传真:021-65615689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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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7 月 22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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