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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工钢构:精工钢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2024-04-18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长江精工钢结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国强
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