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居民电价补贴的公告2024-01-16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 012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居民电价补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获得补助金额:2021 年 11 月-2023 年 6 月居民电价补贴资金
9,871.80 万元。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本次收到的居民电价补贴资金 9,871.80
万元,其中:8,910.28 万元用于冲减“应收账款”,961.52 万元计入
2024 年“营业收入”。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印发的《关于兵团居民
生活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1〕230 号)文
件精神,兵团居民生活用电实际交纳的电费(到户终端价)统一为
0.39 元/千瓦时。各师市居民生活用电同价补贴标准原则上与相邻地
州保持一致,由同价资金(兵团农网还贷资金)进行补贴,补贴政策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自备电厂农网还贷资金征收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兵
财建〔2021〕147 号)文件精神,兵团农网还贷资金的征收和使用管
理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根据《关于承接
做好农网项目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新建电力集团成立后,不再
保留兵团电力集团公司,其有关业务由中新建电力集团进行吸收合
并。”后续居民电价补贴申报、核发等相关工作由中新建电力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负责。
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收到 2019 年 1-9 月部分居民电价补
贴资金 3,167.99 万元;2023 年 1 月 17 日收到 2019 年 10 月-2021 年
10 月居民电价补贴资金 10,805.71 万元。
本次公司收到 2021 年 11 月-2023 年 6 月居民电价补贴资金
9,871.8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73%。
(二)补助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获得
发放单位 发放项目 补助依据 补助金额
时间
中新建电力
2024. 2021 年 11 月-2023 年 6 兵发改价格发
集团有限责 9,871.80
1.12 月居民电价补贴资金 〔2021〕230 号
任公司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上述居民电价补贴资金 9,871.80 万元,其中:8,910.28
万元用于冲减“应收账款”,961.52 万元计入 2024 年“营业收入”。
上述补贴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 增加公司经营业绩。具
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