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2024-01-20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 01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
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 21,000 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733,400 万元,其中为天
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余额 622,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
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所属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公司新疆天富国际经贸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9.85 亿元,用于其银行贷款、融
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其中为天富集团在新疆银行
不超过 3.20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天富集团
在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银行”)借款已提供担保
2.10 亿元(含本次担保)。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近日公司与新疆银行签署《保证合同》,
为天富集团向新疆银行办理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
额 21,000 万元。天富集团、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中新建电力集团”)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
担保合同》,承担连带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 52 小区北一东路 2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1,741,378,100 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服务;电力能源资产运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
融信息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
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
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业设备维护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设备维修、设备租赁;节能技术推广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
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富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470,532.41 5,935,796.87
负债总额 4,093,106.91 4,369,621.58
所有者权益总额 1,377,425.50 1,566,175.29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460,568.59 2,333,542.87
净利润 -18,549.84 39,687.56
数据来源:天富集团 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数
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富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天富集团 2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与新疆银行签署《保
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贰亿壹仟万元整(¥210,000,000 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
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
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
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
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
的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人履行主合同
项下债务到期日(如因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
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主合同项下
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限届满后另加三年。
四、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天富集团、中新建电力集团就上述 21,000 万元担保事项向公司
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
2、乙方: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人)
3、丙方: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人)
4、主债权金额:21,000 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
6、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前述全部借款时
止。
7、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其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前述保
证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前述借款担保责任
[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
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
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733,400 万元,占公
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18.6371%;其中为公司子公
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 68,4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1.0646%;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
公司担保余额 13,0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的 2.1029%;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 30,0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4.8529%;为天富
集团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 622,0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6167%。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
立董事意见;
3、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9 日